想请问参赛投稿的信封里含有下两样:
1. 报名表(表格内填有作者姓名电话住址等字样)
2. 参赛作品(无姓名)影印稿件
这样到底算不算印刷品呢???
我翻了翻法条
https://www.post.gov.tw/post/internet/Postal/index.jsp?ID=2020112
以纸张或其他印刷材料印制而不具通信性质之文件:
须为印制供阅览之文件
这符合第2点
印刷物本件或封面上如注记各种文字符号,足以构成通信性质者,应按信函交寄。但下列
情形不在此限:
一、 收、寄件人之姓名、地址、邮递区号、职业、交寄日期、电话号码及寄件人邮局或
银行之存款帐号与该寄件之日期文档号码(邮务营业规章第三十一条)
这似乎符合第1点
所以邮局人员应该给我用印刷品才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