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务] 印刷品判定

楼主: yesnogod (是无神)   2016-06-20 10:32:36
今天去邮局寄印刷品
接手的柜员,就直接丢给 后面的主管
判定有没有符合印刷品的要件
主管也不愿负责,就打电话问更上层的
想也知道,那个接电话就会说不行啦
反正他也没看到,说不行,就不会有事
这封信就是一般的文宣
但是设计文宣者,直接附上一张政府发的函
来表示宣传的正确性。
结果邮局的人就说,这里有 函 就是信函
还搬出法条说 影印的公文函件 不能算印刷品
尽管我说 这公文受文者是本公司,又不是收件者
所谓印刷品 就是可以给不特定人的邮件内容
我们这个就是单纯的文宣,只是附上政府公文,
增加说服力罢了。
那个主管就是一副,我已经打电话问了
就是不行。
结果本来 3.5元的邮资 变成10元
500份 本来只要1750元 变成 5000元
然后就是
我们骂文宣设计者猪头,
而设计者就只能骂邮局的人猪头。
作者: kga20347 (kga20347)   2016-06-21 22:29:00
你可以给派报人员啊… 为什么一定要邮局 便宜好凹?
作者: wind0083 (昨天)   2016-06-21 15:01:00
难怪邮务会亏钱,跑了500户才赚1750,油钱都不够了,真是佛心来的。
作者: ferrari427 (驰)   2016-06-21 01:33:00
邮局是对的用得着对客人低头吗?不想大家太难看吧想寄印刷品,政府那张函挑出来就好了,不需要为难彼此
作者: kai77989   2016-06-21 01:18:00
印刷品是邮局培养奥客和自拿砖头,砸自己脚的好帮手!!曾经遇过不给寄,就直接拿手机拨客服的!客服也马上打来!!唉,不说了看书去~~
作者: ppaaa (ppaaa)   2016-06-20 23:44:00
不是用印的就叫做印刷品好吗
作者: ferrari427 (驰)   2016-06-20 23:29:00
都打给邮件处理单位确认过了? 当然以邮局认定为准不是
作者: b52883 (小强)   2016-06-20 19:49:00
怎么没有嘘 有够澳 不爽不要寄 我还不想送勒 今天送到一个比包裹还大的印刷品 有够烂
作者: walkahead (飞天小女警)   2016-06-20 11:37:00
你在硬凹…= =
作者: kanna ( ̄︶ ̄)   2016-06-20 12:34:00
函有上款(给亲爱的市民 之类的)就不行,因为是特定人不过还是双手双脚赞成取消印刷品,每天吵这些烦死了附上政府公文增加说服力的代价就是不能当印刷品,很合理呀(抱歉,想到一句就打一句...有点跳)
作者: skinnyfit ( )   2016-06-20 11:03:00
都给你解释就好
作者: keddie (唸不完啦)   2016-06-20 10:43:00
有影印的公文,本来就用信函.你顶多问问可否做"混合交寄"但用混合交寄不一定比较便宜就是了.也有可能比较贵我们局之前也太多公文(公家机关)偷渡当印刷品..现在狂抓听说之后现行印刷品认定的模糊空间快要立法取消了这样对于改善邮局邮务亏钱跟柜台与客人冲突会有大幅改善
作者: t4145w (LMK)   2016-06-20 22:17:00
就我们这边的判定 印刷品是给任何一个人都行好比一张广告单 妳寄任何一个人都行 或一本书谁都可以看既然有受文者当然不行~~~ 除非你们够有力去跟总公司争
作者: LUXGEN711 (海大富)   2016-06-23 16:38:00
看他语意,应该是把那张公文印在广告文宣中..........上次我看前面先生寄了三百张DM放在信封~原本说要用印刷品寄~因为真的没指定人只是一般DM,但邮局认定为包裹~
作者: keddie (唸不完啦)   2016-06-23 23:40:00
300张DM,我会收做印刷品.但秤重起来如果比包果贵.会建议客人改做包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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