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邮局同事在送信期间扭伤.....结果撑著把信送完=.=
回邮局后赴三重联合医院挂急诊....但急诊医生无法开医嘱..
而是隔天请假再回医院由骨科医生判定并医嘱宜休息一个月..
请问各位大大这在程序上应该能判定为公伤没错吧..还是有哪些要件可能会被刁的..
又....他比较担心薪水及考绩会受影响.
是否6月份薪水就是30000初的底薪....还是会被另外扣其他的??..
因还蛮严重的,我们是认为他休一个月后应该还是无法上班...=.=..
如果由医生医嘱继续休假是不是还算公伤假......还是公司在公假上会另有限制??
感谢大大回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