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顾客带狗绊倒人 邮局判赔
新闻出处:苹果日报 2014年04月22日 【孙友廉╱新北报导】
★新闻示意图:
http://twimg.edgesuite.net//images/twapple/640pix/20140422/LB10/LB10_001.jpg
新北市女子王淑慧到邮局寄信,被一只躺卧地上的大型哈士奇狗绊倒,因而撞上邮局门旁
的白铁伞架,造成下巴撕裂破相。王女依《消费者保护法》向中华邮政公司索赔六十九万
余元,新北地院指邮局应维护营业空间的安全,判中华邮政赔偿王女十五万余元,仍可上
诉。
据悉,王女未对当时在场的狗主人提告求偿,《苹果》昨联络不上王女,不知其回应。律
师陈昭全说,狗挡路是造成受伤原因之一,中华邮政可告狗主人要求分摊赔偿责任,由法
院认定双方应负担赔偿比例。
依《消保法》求偿
从事金融业的三十多岁王女,前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下午,身穿灰大衣、黑短裙,到土城区
清水邮局寄信,办完转身离开,冷不防被一只趴卧在通道地板的哈士奇狗绊倒,王女向前
摔倒,下巴又撞上白铁伞架,造成两公分撕裂伤。
王女提告指称,就医缝合两周内仅能吃流质食物,还须带口罩,造成工作困扰,且拆线仍
留疤,要求中华邮政依《消保法》赔偿医药费、电射手术等费用及精神慰抚金共六十九万
余元。
应确保场所安全
中华邮政辩称法令未禁止民众带狗进入,无法管束洽公民众带来的狗,依《民法》规定,
狗主人才有保护管束义务,邮局没过失,应由狗主人赔偿。但法官认为,邮局应确保营业
场所安全,维持主要通道净空,清水邮局营业空间不大,更不应任令大型哈士奇犬躺卧通
道,妨碍顾客安全行走。
法官说,高铁、台北捷运都要求搭车竉物须放入容器,可见能要求或限制宠物主人配合,
因此判中华邮政败诉。清水邮局的上级单位板桥邮局昨说未收到判决,不便表示。在清水
邮局门外摆摊的叶老先生说:“应告狗主人,不是邮局吧?”
连结: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422/3578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