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桶解除的格式

楼主: FENOR (FENOR)   2009-06-29 15:19:01
事实上目前KMT板的要求是:要申请者检附公告才受理。
但因为本人在这一点上并未强制执行,所以造成相当多的问题,
是一大败笔。
关于这点,因为本人在接受水桶解除申请时曾经多次接到很不理性的谩骂信件,
言词之粗鄙着实让人火光,以我认为:
板主应该有权力在解除水桶时同时劝告使用者别再违规,措词如何当有准则。
以我平常的做法,会于回信中除了告知已解除水桶之外加注一段:
请注意日后别再违规的规劝。
这次异于往常的做法是直接改回信标题在标题警告。
我提议的板主回信是(假定使用者已经照规定检附公告或是其他额外规定)
1.告知水桶解除时间
2.针对累犯者,可以加注警告标语或是较柔性的劝说。
毕竟,板主希望看板维持和平理性无可厚非,对于经常违规之人给予额外规劝警告
亦属合情合理之作为。
至于要求解除水桶的信件,则希望能够检附相关公告之外,
能够规范使用措词,毕竟有些无礼的措词简直可以明明白白的显示:
这个水桶毫无效用,不用多久这人就会再回笼。
有任何不满是可以讲的,但有些直接对板主颐指气使的内容着实反感。
我建议再解除水桶的信件中除了检附相关公告以及要求解除水桶之外,
别再添加额外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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