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工商团体抱怨劳检扰民 劳动部吁企业落实

楼主: bionus (江东父老)   2018-06-11 14:49:46
工商团体抱怨劳检扰民 劳动部吁企业落实劳基法
https://udn.com/news/story/7269/3192337?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自由时报今天报导,一例一休前年底仓促上路,导致劳资争议案件去年暴增到2.7余万件
,创下史上最高,在劳基法类别提起诉愿收件数达640件,极高比率是针对劳检开罚结果
不服提行政救济,主因多为劳检财罚理由不明,以及劳检员与雇主各说各话,另有工商团
体反映,不实检举等劳检已造成企业困扰。对此劳动部表示,企业若能落实劳基法,也不
致受劳工抱怨困扰。
劳动部今天指出,有关外界与部分工商团体认为,劳动法令之规范对企业“管太多”,甚
至造成企业困扰,对此,劳动部郑重澄清,保障与维护劳工之劳动权益,向来是劳动部关
切与施政的重点,事业单位如能落实执行《劳动基准法》,甚以“优于《劳动基准法》”
的标准善待自己的员工,当不致发生劳工抱怨或申诉检举等困扰。
劳动部表示,有关劳工向劳政主管机关申诉检举,若检举人具名检举、陈情,政府机关必
须依相关法令如《行政程序法》处理;除非申诉陈情案缺乏具体内容,或不具真实姓名、
住址者,机关可不处理。此外,劳工若陈情申诉需要保密者,劳政主管机关在处理时应不
予公开,因此对于现行匿名申诉检举或陈情案,若内容明确,劳政主管机关将须视需要主
动了解。
根据自由时报报导,工商团体反映,劳检问题主要包括匿名恶意检举、工时记录没弹性,
以及劳检素质待提升等三大争议,加上近来要求新增常驻医护等规定,不少企业抱怨增加
隐形成本。
劳动部回应,出勤纪录是劳工工资、工时查核及职业灾害认定的重要依据,《劳基法》要
求雇主须有置备出勤纪录的义务,是为了明确劳资权益。随着科技进步,除了传统的签到
簿或刷卡机之外,包含行车纪录器、电话、网络即时通讯、客户签单等,只要能核实记载
劳工出勤时间的纪录,都可采行,劳雇之间也可约定工时记载方式。
劳动部也指出,健康服务人员经过专业训练后,主要在协助企业的职业病预防、适性配工
及健康管理,与一般医院的临床诊疗目的不同。《职业安全卫生法》明定50人以上事业单
位,应雇用或特约医护人员办理劳工健康服务,300人以上才需要雇用。299人以下以特约
到场服务即可,且可分阶段适用,到111年才全部适用,法规已给予弹性。
劳动部强调,去年6月就已公告“违反《劳动基准法》裁处罚锾共通性原则”,地方政府
可依共通性原则订定裁罚基准,以符合一般法律的明确性原则、平等原则、比例原则等。
此外,为齐一各地方政府劳动检查尺度,劳动部也订定“地方主管机关执行劳动条件检查
注意事项”,请各地方主管机关务必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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