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讨论] 假冒社工该当何罪?

楼主: f14mp5 (å±…éš±)   2016-07-26 05:57:33
※ [本文转录自 SW_Job 看板 #1Nbej46T ]
作者: f14mp5 (居隐) 看板: SW_Job
标题: [讨论] 假冒社工该当何罪?
时间: Tue Jul 26 05:57:16 2016
如标题,这是<假冒社工该当何罪?>作品全文:
http://www.kmdn.gov.tw/1117/1271/1276/269858/
※内文:
拜读黄章桐在自由时报自由开讲版,发表<假社工:食安外的另一个社安问题>投书,想
起几年前,诈骗集团假冒当时的桃园县社会局社工,诈骗民众造成社会局困扰,特别在网
站贴布告提醒民众注意;去年更有台湾警察为抓毒贩,假冒高风险家庭服务社工访视,取
得毒贩信任进行逮捕。
笔者身为真正的社工师,在此有话要说!
因为社工要有效提供处遇,前提是需先取得服务对象信任,服务对象才会放下戒心,愿意
说明生活情形,提供身分及家庭背景资料,社工才可从中找到线索精确评估需求,连结适
当社福服务进行处遇,改善服务对象的生活,进而保障福利权益。
如有人为达成目的,假冒社工骗取民众信任,不管目的合不合法,都会造成民众不信任感
,即使以后遇到真正的社工,更难建立信任,这样会影响民众的福利权益,造成生活更困
难。
像是笔者以前在民间社福团体,担任第一线直接服务社工时,曾遇服务对象被诈骗集团骗
怕了,即使笔者当时任职的单位,接受社福界最严格的联劝补助,但他仍只接受社会局社
工访视,笔者没办法评估需求,更别说连结适当的社福服务。
这对人力长期不够、接案量一直偏多的社工来说,得增加访视次数、时间,投入更多心力
、会谈技巧解除服务对象心防,如因此又造成社工过劳死,谁该负责?
尤其部分服务领域的服务对象,由于经济能力有限,为求生存而违反不少法规,如因为假
冒社工事件,让他们以为社工是告密者,除不愿接受社福服务,甚至怕被检举而攻击、杀
害社工,社福体系还有办法发挥效用吗?
所以警察或其他专业为执行业务,希望假冒社工,笔者希望先跟社工专业团体、社福单位
讨论,找确保社工专业伦理,且不影响执行业务方式;如怀疑有人假冒社工诈骗,可打不
用钱的165反诈骗专线查证,及1957福利关怀专线了解正确讯息,确保福利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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