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两税该不该合一?

楼主: moondark92 (明星黯月)   2014-12-28 12:25:51
所谓两税,公司就所得纳营利事业所得税后,
股东就税后盈余分红所得该不该再纳税?
在下认为二者性质不同,应该分别独立纳税不得扣抵
营利事业所得税应基于公共资本于生产贡献份额来分配,
算是公司支付政府的费用,因为多数生产贩卖过程不可避免使用到公共财,
如交通设施,水库,警力治安...
这些东西如果逐一计价向公司收取会造成过高的行政资讯成本,
故统一用固定税率无累进的营利事业所得税来收取
而个人所得税则应基于社会财富重分配降低贫富差距的精神来收取,属消费层面,
用以支付各项消费面之公共支出,如教育,社会福利,水电设施...
所得较高支付能力较高的理应分摊较多费用,应采累进税率的综合所得税来收取
二者不可避免有重复的部分,
如交通和水电设施同时对生产过程和消费享乐都有贡献,
理应分别就其贡献分别收取费用,岂有互相扣抵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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