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aka1aka (Por Una Cabeza)》之铭言:
: ※ 引述《Sevorlaga (【斯佛拉加】。)》之铭言:
: : 很多人都痛恨黑心食品 也感叹每一次大家在痛定思痛以后
: : 大概一个礼拜 台湾民众又都习惯了 健忘了 选择原谅了
: 不是原谅,而是你根本没法伸张正义。
: : 不晓得为什么 每次台湾发生这种事件 很多人都在痛骂...
: : 结果几个礼拜以后 为首的主谋又在社会上走跳 好不拉风 !!!
: : 虽然我认为 不力行乱世重典以及常例死刑的台湾 没有靠杯的权利
: 错啦。
: 根源在于‘追回不法所得及其衍生利益’并课以罚金。
: 而在于发现违规就能即时处理,不必等法律诉讼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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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法添加物?先行罚款,扣留异常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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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真好 尤其是如果是重罚不法利益所得 (可以加乘)
这样才有重大的警世意义
: 需要死刑吗?其实不用。
我觉得还是要ㄟ 虽然你讲得我也很认同
但我还是觉得制造黑心食物太可恶 当然不是说每一个都要死刑
可是魏应充、高振利、郭烈成 ...... 几乎都是黑心搞钱 有钱再攀权
对社会几乎没有利益 再加上台湾可以看到 到处都是癌症 到处都有人洗肾
如果 "魏应充、高振利、郭烈成" 这三个仁没有死刑 我敢断言 台湾没有救 !
: 重点在于执行者不认真抓,同时罚责也太轻的关系。
: : 因为所有的恶 都是你...台湾人养出来的
: : 有没有法律上或是政策上的看法 对于黑心食品的杜绝有帮助 ???
: : - =-= -= -= =- -= -= =- -= =-
: : 1). 民众可自行送验可疑食品的成分 一律免费免责
: : 2). 各种化学物质 明定公告容许标准 或是不可添加
: : 3). 民众检举黑心食品成功 一律奖金2000万并且隐名处理 从宽认定
: : 4). 泄漏检举人资料之公务员 判处徒刑三年
: 三年?
: 检举人死两个就没啥人敢来检举了;看看这么轻的罚责就是鼓励厂商收买公务员啊。
: : 5). ......................
sorry 只是就其政策上的讨论罢了
常常有人说 乱世重典不是用来管理台湾社会乱象的药方
但我觉得很好用啊 尤其是在食安这一项 ......
你敢黑心货卖出去大赚其财 简直是拿命拼 那我也让你用生命代价赔偿
......并且追回不法所得
有网友曾经建议说 应该以教育以及稽查来替代严重刑罚
我的看法是教育以及稽查适用以"未发生时的防范"
但是当稽查人员都不力 罚责都太轻时 严重惩罚或许是治世良方 不是吗 ?
制造黑心食品的人 哪个不知道不应该制造黑心食品 ???
如果教育以及稽查 还有公告都无法约束这些人 阻挡这些人
除了严重惩罚(甚至死刑)...我不知道国家还有什么可以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