枋寮乡乐乐等5场养鸡场违法未改善 屏县府完成程序依法废照
屏东县府新闻稿
枋寮乡乐乐等5间养鸡场因违反畜牧法,屏东县政府依畜牧法裁罚三次,仍未改善,12月
11日发文废止登记及注销乐乐等5间养鸡场的畜牧场登记证。县府强调,一切依法行政,
不随政治因素起舞,希望外界勿再纷扰,还给枋寮乡亲安宁生活。
县府指出,县府对于乐乐养鸡场的态度、标准与全县其他3300多场畜牧场一致,从没有因
为背后经营者的身份或是某些特定政治人物的咆哮、声量而有所改变。县府对于枋寮乡亲
的生活感同身受,但县府身为行政机关,必须完备法令、周全程序,不能影响任何人的权
益,虽然过程当中遭受许多误解与政治攻击,但县府愿意承担,更希望公共政策能回到行
政、法令的讨论,而非一昧以政治角度获取利益。
县府表示,台湾民主,更是有典章制度的法治国家,很遗憾在乐乐养鸡场撤照过程当中,
有特定政治人物只凭其个人好恶与政治目的不断对县府团队泼脏水,企图做不当的政治连
结。县府秉于行政中立、依法行政、完备程序等三原则,绝不介入政党之争,也不会陷入
个人政治秀场的配角。
县府农业处指出,县府于今年7月22日收到枋寮乡公所所送初审公文,隔日旋即由农业、
城乡、环保、水利及警察等相关单位前往乐乐等养鸡场,就枋寮乡公所初审结果进行复审
会勘。
农业处先后于7月23日、8月19日及9月20日现场勘查结果,乐乐等养鸡场已有共用围篱墙
等行为,违反畜牧法第4条第2项规定,应合并计算饲养规模,且已达应设置废污处理设备
之规模,却未依法设置畜禽废污处理设备,县府依畜牧法第39条第1项第2款规定,要求业
者限期改善。
11月19日县府农业处等相关单位再次前往会勘时,业者仅拆除东、西侧围篱墙;环保局11
月29日现场稽查时,乐乐等养鸡场仍使用同一排水口,依旧未见改善。
县府已于7月31日、8月30日及10月22日连续裁处业者3次,累计罚款125万元,业者仍未改
善完成,因此依畜牧法第39条第2项及行政程序法第123条第1款规定,即“经按次处罚三
次仍未改善者,废止其畜牧场登记或畜禽饲养登记,并注销畜牧场登记证书或畜禽饲养登
记证”,自12月11日起废止并注销畜牧场登记证。
https://is.gd/dX5puM
作者:
JRD (傻了~~~)
2019-12-11 18:16:00看来 政党票应该是智力测验了
作者: jammy7312 2019-12-11 18:20:00
但真的乖乖的接受拆厂吗?让我们继续看下去吧
作者:
lagoon34 (樱桃帮文馨)
2019-12-11 18:38:00终于结束这场闹剧!支持县政府!
只想说,县府人员辛苦了~被这么一闹,搞得好像都没在处理~
作者:
blence ( )
2019-12-11 19:03:00乐乐还是会一直被记着,但剩下四间就会从此佚名了
作者:
teremy (乡民代表)
2019-12-11 19:26:00程序要完备,不然提诉愿、行政诉讼出差错就麻烦了。
枋寮人终于可以不用闻臭味!支持用合法方式终结不法!
作者:
sumwind (我来看热闹的)
2019-12-11 19:53:00等国昌不当立委在盖起来就好,怀疑原本就计画翻修,趁这波合法让政府出钱拆掉,顺便收割一波选票,等选后再盖起来,取名新乐乐养鸡场,没问题
作者:
jojoii82 (不愧是天才)
2019-12-11 20:01:00乐乐养鸡场RIP!开心!
作者:
hikarus (沙发马铃薯)
2019-12-11 20:21:00蓝绿过半绝对不是好事
作者: issndard5655 (ㄞㄞㄞ) 2019-12-11 20:31:00
笑死,乡公所初审卡几年了,县府不到半年就撤照,八卦版还在带战神的风向,这出烂戏演不腻哦,真的是收割大王
作者:
Mryuan (晚上好)
2019-12-11 20:45:00高兴的太早
作者: gogocar 2019-12-11 22:36:00
我们来看看前枋寮乡长是谁
作者:
aa97531aa (aa97531aa)
2019-12-11 23:16:00喔,睡醒了喔县政府
作者:
mquare (爹卡路恰)
2019-12-12 00:08:00台湾很多事情都需要立委抗争 而且是不同党立委
作者:
kaky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2019-12-12 00:35:002016农委会公文叫县政府结办2019扯2018选的乡长卡程序XD笑死人了....
作者:
applebird (XX星海蔡依林XX)
2019-12-12 07:00:00新潮流一出手才知道谁是老大
先撤,然后诉愿,选完就回到原本的方式...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