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家庭可支配所得83.4万 创新高
〔记者侯承旭/屏东报导〕根据行政院主计总处调查,去年屏东县家庭的平均可支配所得
为八十三.四万元,比前年增加三.三万元。
去年增加3.3万 但受雇报酬衰退
去年屏东县家庭的平均可支配所得为八十三.四万元,比前年增加约四点一%,也创下历
史新高。二○一四年屏东县的家庭平均可支配所得仍低于七十万元,前年首度突破八十万
元,去年又增加三.三万元。
可支配所得是家庭所有所得收入扣除非消费性支出(例如利息、社会保险保费、税金、罚
款、捐款及礼金等)后,剩余可以用来支应日常生活开销的所得。
不过,若对比去年全国家庭的平均可支配所得一百零三.六万元,屏东县只有全国平均值
的八十%。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屏东县家庭的受雇人员报酬逆势衰退,不论本业及兼职收入都下滑,
反而是产业主所得、财产所得、自用住宅租金收入、经常性移转收入等增加。
家庭平均储蓄18.8万 比前年增加3.5万
去年屏东县家庭的平均消费为六十四.五万元,比前年反而减少两千四百元,家庭的平均
储蓄为十八.八万元,则比前年增加了三.五万元,也是二零零八年以来储蓄最高的一年
。
去年屏东县家庭消费支出最大宗是医疗保健逾十二万元,其次依序是住宅及水电瓦斯十一
万元、餐厅及旅馆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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