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有关劳工权益的

楼主: tonybbbb (东方行B)   2019-01-20 10:28:03
首先你们公司有没有提供打卡或著签到?
若有的话 能拍就拍
同时你有传短信联络等也可以保留证据
或著至少也拍有关工作场所环境类似等可以证明
提到说快一年的话 有符合满三个月以上
因此得要提早10天告知 不过雇主要不要让你提早又是一回事
我之前就有遇过预告不足...
光劳无健保就可以直接检举
以之前检举的经历 小钱公司罚款没在怕
这个相信很多人会有忽略的情况
当时已经约定好要给多少就是给多少
举去年为例
我去年9月11日入职 当时就是合约谈定22000最低约薪
结果刷本子发现无故被改成日薪 原本是发14660 结果却只发9530
这种情况若已经告知仍不愿给付的话
就有符合劳基法第14条一项六款 有30天的时效追踪
不然超过是不能用 但也可以使用劳基法第14条一项五款
经通知雇主后仍不愿给付
至于错失第14条一项六款也没关系
当工作满半年时会有特休假3天
若没有特休假又不给折算 也可以符合第14条一项六款
30天内就要施行了
像我今年3月11日就是满半年
只要9/10前 有亲自问或短信问
回答说没有且不折算就是违法 而时效性就是发生后开始计算
作者: SaarZhang (萨尔)   2019-01-20 10:38:00
屏东的薪资真的很不可思议....
楼主: tonybbbb (东方行B)   2019-01-20 10:42:00
别说屏东 高雄也是一样...
作者: chiyoya (不是佑佑)   2019-01-20 13:21:00
嗯嗯谢谢你了,目前雇主已经希望我直接去领薪水算圆满结束了。
作者: hedgehogs (刺猬)   2019-01-20 20: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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