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贿图利厂商 前牡丹乡长、乡代主席重判12及11年
2018-09-13 19:29
〔记者李立法/屏东报导〕屏东县牡丹乡前任乡长林杰西及前乡代会主席黄水吉,涉嫌在
乡内疏濬工程中伙同乡公所钟姓技士及县府罗姓技士,图利特定厂商,并收受贿赂,被检
方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屏东地院判处林、钟、罗等三人有期徒刑12年,黄被判刑11年,
另有多名涉案厂商被依伪违文书等罪处刑,可上诉。
检方调查牡丹乡公所2008年办理大梅溪清淤工程时,发现时任乡长的林杰西及乡代会主席
黄水吉,联合乡公所钟姓技士及县府罗姓技士,为卢姓得标商护航,分别收取30万至50万
元不等的贿款,让卢姓等砂石业者超额窃取4万7千多立方公尺的砂石;但涉案的林、黄、
钟、罗等人均否认收贿及图利厂商,卢姓业者也否认行贿。
屏东地院合议庭检视检方所提证据相关证人供词后,认定林杰西等人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犯
行成立,林、钟、罗等3人犯收受贿赂罪,各处有期徒刑12年,并褫夺公权6年、6年及3年
,黄水吉收受贿赂,判刑11年,褫夺公权5年,卢姓业者犯交付贿赂罪,判刑3年,褫夺公
权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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