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营国师出来说话了 考试院不要再装死惹......
国师虽然有些论理部分怪怪 der
不过大方向与结论还是不错 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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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师考试制度改革 刻不容缓
2014-10-24 经济日报 陈长文
陈长文/法学教授、律师
擅长处理超国界的法律事务,现任理律法律事务所执行合伙人。长期担任红十字会志工,
从事公益活动不遗余力,他的个人网站站名就是“爱与正义”。曾任海基会副董事长兼首
任秘书长,为两岸交流破冰,签署金门协议,搭建两岸探亲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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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次专利师考试预定今(24)日放榜。此次考试科目高达七科,除了去年增考的“专利
代理实务”,尚有“专利法规”、“专利行政与救济法规”、“普通物理与普通化学”、
“专利审查基准与实务”、“专业英文或日文”(二选一)及“工程力学、生物技术、电
子学、物理化学、基本设计、计算机结构”(六选一)等科目。
专利师是民国97年以后才有的称呼,当年专利师法施行。因应专利师法施行,考选部设置
国家考试,专利师终与律师、会计师比肩,成为国家认证的“师”级专门职业人员。
但专利师的人数增加却相当缓慢。首届专利师考试以来,因考科规划及题目设计与实务需
求有所落差,报考人数偏低,而通过考试也不容易。至102年为止,六年间,仅有199人通
过考试。专利师法施行初期,经专利代理人免试制度而取得专利师资格的有231人,合计
目前全台仅有430名专利师,其中登录执业人数不超过250名。
约250名专利师,却必须承担年逾8万件的专利申请,平均每人320件,几乎一天就必须完
成一件,供需比例显然失衡。于是违法租牌情况屡见不鲜,甚至偶见以文件代收人名义从
事地下代理的乱象。
僵化的考试制度造成许多专利从业人员难以取得资格,是供需失衡的关键。
美、欧、大陆等多数国家,有规定报考者须有理工学位,台湾并无此限制,相较之下,似
乎台湾报考资格从宽。但实务上,“普通物理与普通化学”与六选一的“工程力学、生物
技术、电子学、物理化学、基本设计、计算机结构”二理工考科,使许多已有丰富专利实
务经验之理工背景者,因在校时未曾修习相关科目而放弃报考,遑论非理工背景者。
依专利法第26条规定,专利师只要能从“发明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的角度理
解发明即可,不须具备发明人等级的高深学识。大专院校之理工科系毕业生已堪为相关技
术领域中具通常知识者,因此多数国家均采取“对报考资格设限,但不考理工考科”的立
法政策。
去年增考的“专利代理实务”,已包含说明书撰写及技术内容比对等题型,理工程度不足
者不易拿高分,从其答题成果,即可充分看出考生对于专利法令的熟悉与应用程度,实无
必要再以二理工科目增加考试难度。台湾宜接轨世界,不仅节约考选部行政成本、减轻考
生负担,同时亦可兼顾筛选人才目的。
就专利法规等法律考科而言,采取申论题型固然有助鉴别考生对法令之理解论述与活用能
力,然而,考生大多非法律相关科系毕业,亦无必要要求其比照法学院学生答题,申论题
型反而成为多余的负担。法律考科可全面改用选择题,测验考生对法令的理解能力,并设
计具体案例以考验其活用能力。
大陆专利代理人考试仅考“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与“专利代理实务”三科
,其中“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亦仅以选择题方式测验;在大陆积极布局智
慧财产产业的同时,我们却仍作茧自缚,一来一往间,终将导致人才流失。
专利师不仅是企业智慧财产战略规划者,更在专利布局成败扮演着关键角色;台湾既自诩
为科技岛,立即改良考试制度、消弭考用落差,筛选切合业界需求的人才,乃是政府刻不
容缓的任务。
(本文由法学教授陈长文和专利师简秀如共同执笔,两位也都是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