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台湾专利申请问题

楼主: alicg (四月雪)   2014-07-26 14:25:14
※ 引述《VanDeLord (HelloWorld)》之铭言:
: 专利权人专利有效是56%,56%乘上(trial)胜率
※ 引述《VanDeLord (HelloWorld)》之铭言:
: 小数点算错,应为3.15%~3.85%,
: 若排除和解,
: 应该以经法院判决(judgment)案件和进入trial阶段的比例计算,
: 更能反应出原始数据的专利权人整体胜率
: trial阶段计算应该引用pwc2013的资料,pwc的trial阶段资料比例为42.7%(793/1856),
: 42.7%*63%~42.7%*77%,即26.9%~32.9%
上面这些,就足以看出你对诉讼的了解充满错误、鬼扯一堆。难怪
你跟人没有共识。当然不会有人佛心要批改你错误连篇的文章。
※ 引述《VanDeLord (HelloWorld)》之铭言:
: 我从一开始就没说和解列入胜率,就PWC2013资料,主张应看图5系列,
: ipwatchdog 讨论专利权人胜率应计入和解的文章中,
: 是引图5作为专利权人胜率的讨论基础,可见看整体专利权人胜率应该是看图5系列,
: 这先前已说明过,一直转移论点,不太恰当。
针对你的中英程度,不是针对你本人。其实你这样坳,只是在曝露你
程度与逻辑其差无比罢了。
你认为应该看pwc的图5系列,这样其实就可以止住了,或者全给出支
持应该看图5系列的网页。而不是给一个吐槽图5系列的ipwatchdog网
页。这网页就是对图5有意见,就是认为图5不客观(因没考虑和解)。
结果你却说你支持ipwatchdog看图5,但反对ipwatchdog主张和解。
既然如此,你何不都找全是支持应该看pwc的图5系列的网页就好了,
而不是扯你支持ipwatchdog看图5,但反对ipwatchdog主张和解。
我之前待过理律,现在是Sughrue Mion, PLLC的诉讼律师,这可能是
我目前看过最蠢的论述了。
※ 引述《VanDeLord (HelloWorld)》之铭言:
: 1. 第一审原告获得一部以上胜诉判决(2008.07~2013.12,总案件数:2609)
: 第一审(包括智院与其他一审法院): 281/1387 =20.3% (大会手册p.98)
※ 引述《VanDeLord (HelloWorld)》之铭言:
: 281/1387(应该是包括智院与普通法院为管辖法院)
: 单就智院一部胜诉判决来看专利权人(原告)胜率是偏低
: 128/1138=11.2% (大会手册 P.96)
※ 引述《VanDeLord (HelloWorld)》之铭言:
: 另外,讨论台湾专利权人诉讼整体胜率,难道除了智院以外的就可以不计入?
: 不算台湾专利权人的专利诉讼?其他普通法院的专利诉讼就不是在台湾?
就算不在智财法院所审理的专利侵权案,胜诉值也不会夸张到一两百件。
从2008~2013在其他法院(非智财法院)很保守粗估合计约600件,胜诉约
30件。有兴趣的人可以打电话到司法院统计处求证。这个值其实跟智财
法院没差很多。就算智财法院与其他法院合并看,分母少算取1000就好,
分子取60,怎么凑都不会是两成。
林林总总,你的各种资料搭配你自己的解释,真的是错误连篇,可信度极
低。 而且你把求证留给大家,你只一昧在自我解读,这实在不是很负责的
做法。的确如其他人所说,你可以去自成一格。但这真的不会扭曲普遍诉讼
法界对于这些数字的共识与认知。
作者: eth232 (eth232)   2014-07-26 14:57:00
好文。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4-07-26 15:22:00
太多人在潜水了吧
作者: brson (下大雨)   2014-07-26 15:23:00
谢谢求证不乱扯 推
作者: hh47 (百事可乐)   2014-07-26 22:21:00
他当下给出那些值一看也知是错的。可能连行政诉讼、商标、著作权等一大堆全包进去了。更不用说到底有无看懂那些网页了。
作者: deathcustom (第三人的到来)   2014-07-27 20:16:00
针对各位法界智财界先进,我来帮V大回应,根据他之前在#1HtvYCt- 这篇的回应→ VanDeLord:你可能没看过资深法务人员痛电律师
作者: fermion (fermion)   2014-07-27 21:32:00
资深法务痛电律师是什么意思?
作者: deathcustom (第三人的到来)   2014-07-27 22:03:00
这你要问当事人,本人不甚清楚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4-07-27 22:49:00
这是本领域通常知识者了解的句子吧^^
作者: fermion (fermion)   2014-07-27 23:33:00
本领域通常知识者是谁?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4-07-28 09:43:00
资深法务痛电菜鸟律师,这是我前同事在会议上的作为deathcustom你凭什么代表我发言?这篇很有意思,小弟晚点回^^穿人小鞋,在大公司我遇多也见多了,没啥。倒是这种行为不可取。法律这行与专利同质性高,都是以实务导向。那句根本也没啥,还挖那句出来,感觉是一种很可爱的行为。
作者: ipme (oOpz!!!)   2014-07-28 20:39:00
资深法务痛电菜鸟律师.或许吧. 无法考究 搞不好是菜鸟律师痛电资深法务. 这讨论串很明显谁被电吧 电到脸都歪了.只会放马后炮,以为就可自圆其说却越讲越错,数据夸张错一堆.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4-07-30 09:39:00
ipme讲话变幽默有点不习惯这几天事务多,一直没时间上来哈啦闲扯
作者: mkedware (拓)   2014-07-31 01:27:00
推IPME大 骂人很厉害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4-08-01 00:17:00
会吗??不就是只会酸吐骂??这个找几个国中生也很行~整系列就只有一种手法,转移焦点,没给论点,然后酸吐骂?这种文章就比较负责?如果名号是对的,那这反差还真大,我原本还想连络原数据提供者(双法博与一法官),看到这种言论,理都不想理^^
作者: ealvis   2014-08-02 18:15:00
请问是哪位智财法院法官与老师? 助理教授?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4-08-04 10:01:00
交大科法陈教授(台美双法博士学位),新竹地院吴法官 ^^这一系列我对trial胜率没意见,我只对overall rate有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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