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待办事项的两分钟原则 (Two-Minute Rule)

楼主: LiiTrans ( )   2015-09-28 10:40:33
原文网址:http://www.liitrans.com/component/k2/item/2464-mgt15
不论是工作上或生活上,我们都经常需要同时处理许多项事务。如果要妥善管理,除了排
定优先级之外,也可以考虑使用“两分钟原则”(two-minute rule)。
“两分钟原则”由 David Allen 在 Getting Things Done 一书中所提出:“只要是能在
两分钟之内完成的事务,都应该马上进行。”
立言翻译社的同事有时需要同时进行多个翻译专案与公司发展专案(注 1),而在专案管
理时会有许多待办事项(注 2),这时我们就会运用“两分钟原则”。在实际运用后,我
们认为“两分钟原则”有许多好处:
1. 立即执行,不会遗漏
2. 让相关的人放心、无须追踪
3. 节省记录待办事项的时间
4. 缩短待办清单,降低管理成本
5. 无须思考优先级,可节省脑力
6. 避免拖延,更有生产力
7. 基于以上好处,能够更加放松,并专注在其他事务
以下针对几种状况说明:
1.
如果我们不论事情能多快完成(是否可以在两分钟内完成),一律都先记到待办清单的话
,那么不但得花时间记录,还会使得待办清单越来越长,让我们下次去检查清单时,还得
再次思考优先级,来决定要先进行哪些事务。此外,我们也可能在检查清单之前,就有
人告诉我们某事务的完成期限已经过了。
2.
我们的事务多半不会只涉及自己,有时是其他人交办的,有时是完成与否会对其他人有各
种影响,所以先进行能在两分钟内完成的事务,也能让相关的人马上放心,让他们不用再
花心思去追踪该事务的进度。
3.
“记录”待办事项的“记录”也是一种事务。虽然“记录”不代表需要立即执行,但是“
记录”这件事情如果没有马上花个不到两分钟进行,那么就会没有可以追踪的“纪录”,
所以很容易因为遗忘、被其他事情打断等等因素,而使得本来该记录的事务消失在脑海中
,或者是忘记在期限内进行。
4.
以上的例子都跟遗忘、超过期限有关,如果一个工作者在管理自己事务时战战兢兢、戒慎
恐惧,那么运用“两分钟原则”便可以让自己更放松,也因此可以更专注在其他事务上。
立言翻译社的同事有很多时间管理的方法,而我们认为“两分钟原则”非常容易落实到工
作上与生活上,而且所带来的好处不但立即可见,也非常显著。
注 1:关于立言翻译社该职务的说明可参考“立言翻译公司文化:鼓励沟通与多元职务”
:http://www.liitrans.com/culture 。
注 2:立言翻译社的同事在决定待办事项时,还会依照 Priority Matrix(优先级矩阵
)先判断事务是否重要、是否紧急,以决定某事务是否需进行,以及进行的优先级。可
参考以下连结:https://en.wikipedia.org/wiki/Priority_Matri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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