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文章] #1PayeBP0 (PublicIssue)

楼主: aimify ( 愛米飛)   2017-08-19 22:43:59
※ 引述《andy199113 (Andy)》之铭言:
: 一、文章标题 
: 29259 8/16 jetalpha 转 [问卦] 中油控制阀承揽商巨路国际是不是很衰?
: 二、文章网址 
: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502857739.A.640.html
: 三、违规人名称
: jetalpha
: 四、违规事实 
: 我是原始发文者,违规人未经允许擅自从Gossiping板转录文章内容至PublicIssue板
: 虽然内文多数为公司网站资讯,但我不希望内文发至PublicIssue板,
: 不是一句借转就直接转录,这样不是很合理,也不符合PublicIssue板板规第五条。
首先,公民板第五条
揭载于新闻纸、杂志或网络上有关政治、经济或社会上时事问题之论述,
且未注明不许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者,不受前项限制。
查jetalpha板友转录之原文当下,
您的文章发表在八卦板(网络),
文章内容符合有关政治之时事问题描述,
且并未注明不许转载等公开字样,
因此不符合公民板规第五条之要件。
建议您,若是不希望文章转录至公民板,
请您私信给jetalpha板友,请他帮忙将文章删除。
以上。
: 推 jetalpha: 有卦有推,借转公民版,谢谢。 08/16 12:28
: ※ jetalpha:转录至看板 PublicIssue 08/16 12:28
:     [著作权]
: 第五条 .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散布、公开传输其著作。
:     .揭载于新闻纸、杂志或网络上有关政治、经济或社会上时事问题之论述,
:      且未注明不许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者,不受前项限制。
:     .转载他人文章,须于文章明显处注明出处。
:     .著作权人对于侵害其权利之情事,必要时可请求删除。
: .应符合著作权法第四十四条到第六十五条等共二十二条合理使用之相关规定
:     .违反本条者,劣退文章或删除其违规内容,并水桶六个月。
作者: Tomwalker (黃小羊)   2017-08-19 22:56:00
不太认同。请查询站规第六条,关于转录看板文章的规定。补充,应该是站规第二篇第一章第六条
楼主: aimify ( 愛米飛)   2017-08-19 23:14:00
好,我再去看看,再做判决修正,谢谢提醒~预计星期一或二再处理。
作者: A6 (短ID真好)   2017-08-20 00:52:00
ptt使用者条款 并没有让使用者的著作权强制授权PTT使用就算是发表在ptt/网络上 著作权依然属于原作者
作者: chx64 (雪人)   2017-08-20 01:44:00
我认为这件事情顺序应该是这样1.原作者应先行与转贴者告知 请他删文并告知不同意转录2.若转录者不理睬 原作者再行提出检举 请版主删文即可至于水桶的部分 则由于原作者并无载明不许转载 故未达水桶所以版主的最后的判断是请原作者先对转录者告知 是正确的
楼主: aimify ( 愛米飛)   2017-08-20 11:06:00
谢谢上述板友建议~
作者: A6 (短ID真好)   2017-08-20 16:46:00
作者: andy199113 (Andy)   2017-08-20 17:14:00
已经发信通知擅自转录jetalpha 立即删文不过我还是希望身为公民板板主 能行使板主删文权利我的文章我拥有著作权 jetalpha他也没有站内信要求可否能转录至公民板 本身jetalpha就已经是一位非法者虽然jetalpha目前发信后已经删文 但对于板主判决失望
作者: tisen (有人密报你猜是谁)   2017-08-21 00:19:00
这么怕被转别发文啊!
作者: andy199113 (Andy)   2017-08-21 00:39:00
tisen我没有怕转文 是转文经过同意还是能转但jetalpha很明显直接就转了 这样有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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