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本板#1NAAiU2A

楼主: chx64 (雪人)   2016-05-05 01:53:06
一、文章标题 
414 5/03 XDDDDDDDDDD R: [文章] 20240
二、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_PT/M.1462283038.A.08A.html
三、违规人名称
XDDDDDDDDDD
四、违规事实 
第八条 以下情形为滥用公民议题检举板,滥用者劣文退回处置:
三、发表无关于第一条所叙述本板功能之文章。
    四、其它板主判定文章有滥用公民议题检举板之情形,经警告后仍不修改或
      听从者。
说明:1.该篇检举文第二个连结无关公民板与该检举案
为该被检举人刻意针对本人而为,可参考本板#1MzgFWQs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_PT/M.1459004384.A.6B6.html
2.5/4该被检举人因滥发文章被劣退,可参见本板#1N9m6RiQ
可视为曾警告过而不听从,又故意而为
第九条 以下情形为滥发文章,警告或水桶一个月处置:
一、未照格式进行检举。
三、非板务人员或被检举人,而对检举文章回文。
说明:或许为检举板板规不足之处,但逻辑而言应重新发文提出检举
理由为板规明订再次提出检举而不是回文
同时已有限制被检举人仅一次回文次数,是故检举人不应取巧滥用
且其检举文章之格式同样没遵守,应可视同闹板
第十二条 于本板劣文退回或水桶处分确定后,两年内于本板再犯水桶以上处罚者,
     为累犯,其水桶期间得加重一倍。犯两次以上者,得加重两倍。
其他补充:
1.该检举案过去除了原被检举人xxyxx早已在推文中充分说明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26395637.A.502.html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26857454.A.721.html
尽管原能会说明不需要用电,但同时原能会之说明也表明了需要泄压
同时X10D也自打脸于本篇被检举文自我表示:
若xxyxx本来就想说泄压的话,
那为何要说“没电无法重力注水”而不说“没电无法泄压”。
另附上由热心人士提供之核研所对此议题相关PPT截图佐证:
http://i.imgur.com/GuWjgwb.jpg
http://i.imgur.com/6SAOa9w.jpg
http://i.imgur.com/tJhY2rl.jpg
从第三张图很明显可以知悉xxyxx当初文章与推文的论点与推段并无造谣之情事
乃是合理且确实可能发生的事情。
2.该检举案除了原被检举人早已说明如上述,
其他人讨论皆也看明白原被检举人之叙述,仅几个固定乱板人士硬是定调为造谣
吃定前板主offish与现任板主aimify不懂核能或其中机械逻辑关系不敢下判决
而持续闹板之行为。
→ elmotze: xxyxx论点略以: 操作泄压程序需要电 04/20 13:04
→ elmotze: XD提出之证明为: 重力注水不需要电. 04/20 13:04
→ elmotze: XD回应不合原文意旨 04/20 13:05
→ elmotze: 我建议你要先把对方的文章看完看懂 04/20 13:08
→ elmotze: 操作泄压是重力注水程序的一环, 没泄压无法注水. 04/20 13:11
→ elmotze: 生水池本身虽然可以无电运作, 但是反应炉未泄压前, 04/20 13:12
→ elmotze: 生水池的水无法凭重力注入注入反应炉. 04/20 13:12
→ elmotze: 我看两篇文只花了3分钟, 建议你花点时间读懂xxyxx的论点. 04/20 13:13
→ elmotze: 没电无法操作泄压. 炉心压力没泄, 要怎么重力注水?? 04/21 09:09
3.本人曾经要求请他截图原能会之回信说明但并无下文且仅回应下述
嘘 chx64: 你应该截图比较有点可信度 打字的话我合理怀疑你自说自话 04/28 20:17
→ chx64: 更何况照这主旨与内容 xxyxx在过去就质疑过你连问题都不会 04/28 20:17
→ chx64: 问 这样看下来的确你问错问题没错 04/28 20:17
→ chx64: 逆推回去 原能会也没回答你如何有电没电泄压 只说已泄压 04/28 20:19
→ XDDDDDDDDDD: 没电无法泄压跟没电无法重力注水是两回事 04/28 20:41
4.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检举板板规第八条,检举人就应说明被检举人是损害谁的名誉
嘘 chx64: 事实上你用第八条检举就应该先提出损害谁的信用与名誉 05/04 09:14
→ chx64: 如果你要依照一开始连结那篇判例 你损害xxyxx的名誉 05/04 09:19
嘘 chx64: 另外你第二个连结与本篇检举案毫无干系 你是在滥用检举板? 05/04 09:22
→ XDDDDDDDDDD: 觉得滥用就去检举咩,反正这个版也没规定不能造谣啦 05/04 21:44
→ XDDDDDDDDDD: 你想在这个版造谣我也不能拿你怎么样 05/04 21:44
除非X10D能提出证明自己能代表原能会,过去本人也将此必要之事强调多次
但多次被已无相干的举例打泥巴拒绝正面回答
→ XDDDDDDDDDD: 所以之前axiz就可以代表反核团体囉颇呵,这是有判例 04/26 09:32
→ XDDDDDDDDDD: 的 04/26 09:32
嘘 chx64: 你才颇呵 判例第八条有成立吗? adoken的判例是第九条唷 04/26 10:20
结论:
综上述四点而言,可以很明显判断该检举人为刻意钻洞取巧闹板
最重要的起因在于闹板被xxyxx检举造谣遭水桶,心生不满
详见:#1N1G6aYo (PUBLICISS_PT)
且综上述四点前板主对于原检举案不下判实乃情有可原
如要下判也应是未达标准不予受理
但这与原检举人闹板是不同一回事
以上一些个人意见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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