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elmotze (On my way)
2016-04-14 13:50:44※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长)》之铭言:
: → elmotze: 尚市长只会把任何事情都解释成他要的样子 04/07 16:54
: → elmotze: 把国家是否执行死刑与对殖民地政策的失当画上等号 04/07 17:01
: → elmotze: 仇废死仇到脑子坏掉真的不值得 04/07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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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反板规:
: [人身攻击、挑衅]
: 第十条 .以脏话、负面或恶意字词,对于特定人或可推知之人所发之言论,足认定
: 有侮辱之意,贬损他人之人格评价者。
: .经由当事人检举,违反本条第一项规定进行人身攻击、挑衅者,
: 得劣退文章或删除违规内容,并水桶两个月。
疑似违规句: 仇废死仇到脑子坏掉真的不值得
为了方便解释故先将之代换成武侠梗: 练武功练到鸡鸡切掉真的不值得
这个句子有两个时态,一个是鸡鸡切掉之前,另一个是鸡鸡切掉之后。
(1) 令狐冲见了岳不群高举长剑,大喊:
"练武功练到鸡鸡切掉真的不值得"
这是属于针对可预期状况的劝告语气,不是以切鸡鸡一词侮辱岳不群。
(2) 众人见了岳不群的下场,叹道:
"练武功练到鸡鸡切掉真的不值得"
这是基于客观事实所发的感叹,不是以切鸡鸡一词侮辱岳不群。
尚市长在本人回推此句之前,
已经连续在多篇文章中回文讨论.
其中, 尚市长于以下文章发表若干言论略以:
#1M_mv9Eh [讨论] 废死派的谬论
于本文中尚市长反驳"废死是世界潮流"的理由是:
"世界潮流说会无意间否定台湾的主权"。(不当归因)
#1N0vNRNe [问卦] 死刑真的有用吗?
开头第一句就是"虽然对某人实在不用多言",
然后回了满满一页。(自相矛盾)
#1N1AtfXK [问卦] 死刑真的有用吗?
贴了两篇文章声称罗宁认为死刑公投是世界潮流。
但是第一篇是罗宁赞扬加州废死公投,
第二篇是罗宁谴责台湾枪决死刑犯,皆无尚市长声称之陈述。(凭空幻想)
#1N1VHQvw [讨论] R:对废除死刑等议题的看法
当本人提出一些历史事件作为应报价值的悖理佐证时,
尚市长却回"比利时是废死国家,它造成了卢旺达大屠杀。"(逻辑跳跃)
基本上从这些文章可以归纳为一个结论。
尚市长为了仇视废死联盟,
其讨论行为已经出现凭空幻想、逻辑跳跃、自相矛盾、不当归因等现象,
亦即俗称的"脑子坏掉"。
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理应不会大量而频繁的出现诸多错误,
本人故而以"仇废死仇到脑子坏掉真的不值得"表达内心的感叹。
本人无贬低尚市长人格之意,特此叙明。
另参照判例#1MDE3nTo
CCLelouch于文章中指称"有些人的脑袋比两千年前的古人还不如",
版主决定该案不成立的理由之一:
"有些人"并没有特别指称特定对象。
而"仇废死仇到脑子坏掉"这一句并无主词,遑论指称特定人。
难道本人改成"有些人仇废死仇到脑子坏掉"反而合乎版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