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文] 人身攻击

楼主: elmotze (On my way)   2016-04-14 04:49:42
一、文章标题
[讨论] R:对废除死刑等议题的看法
二、文章网址 
04/07 #1N1VHQvw
04/08 #1N1o5N3B
三、违规事实 
    [人身攻击、挑衅]
第十条 .以脏话、负面或恶意字词,对于特定人或可推知之人所发之言论,
     足认定有侮辱之意,贬损他人之人格评价者。
    .经由当事人检举,违反本条第一项规定进行人身攻击、挑衅者,
     得劣退文章或删除违规内容,并水桶两个月。
四、违规人名称
jeanvanjohn
五、检举的推文内容 
04/07 → elmotze: 仇废死仇到脑子坏掉真的不值得
jeanvanjohn:有人大概要挨告了
04/08 jeanvanjohn: 我一直都很理性,某些口不择言谩骂的才叫不理性。
(比方说昨天那个会被告的)
另,[累犯]
第十六条.于本板水桶处分确定后,两年内于本板再犯水桶以上处罚者,
     为累犯,其水桶期间得加重一倍。
该员于#1LGVhdRS (2015/04/30)曾被水桶。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16-04-14 04:55:00
你举的那两篇又不只一个人推文嘘文,而且你列的内容如何证明elmotze即为特定人或当事人?
楼主: elmotze (On my way)   2016-04-14 05:06:00
被告这个字眼, 尚市长在这两天只用过这两次.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16-04-14 07:38:00
首先:被告这个字眼,是否已确定造成您被侮辱或名誉贬损?再者,您说jeanvanjohn这两天只用过这两次,已确认仅用于您?当然,或许这次运气好也不排除检举成立吧……
楼主: elmotze (On my way)   2016-04-14 09:15:00
绿标是语意连结 红标才是贬词
作者: ilovekurumi (哈哈云林战神哈哈)   2016-04-14 12:06:00
照这逻辑,那市长也可以检举你
楼主: elmotze (On my way)   2016-04-14 13:01:00
在哪里??或许你可以帮他找.
作者: ilovekurumi (哈哈云林战神哈哈)   2016-04-14 17:49:00
仇废死仇到脑子坏掉真的不值得<-----这句他不能检举?抱歉,没看到他的检举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6-05-06 02:22:00
我认为“不理性”的词并未达到侮辱的程度,因此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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