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ydwuz (・ω・)
2014-12-15 16:42:59 1.事实发生日:103/12/11
2.发生缘由:
本公司重审版重整计画执行展延期限至103年12月20日止,针对
本公司重审版重整计画执行期限届期之因应,本公司于103年12月
11日召开第七十四次重整人暨重整监督人联席会议决议如下:
(1)重整计画经重整人及重整监督人等克尽所有最大努力,仍无法于
目前所订之重整期限内完成重整工作,有关阶段成果总报告已于103年
11月29日第七十三次重整人暨重整监督人联席会议上报告。
(2)除应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要求外,拟不为重整计画执行期限之展延
与重行审查重整计画之声请。
3.因应措施:
本公司已于103年12月12日于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召开之调查庭上就本重整案
最新实况呈报受理法院,并建请法院本于职权为必要裁定,包含为确保
本重整个体秩序之维系,依据公司法第307条规定为宣告破产之裁定。
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翻译:一直找不到钱,再重整下去也没用,如果NCC不想救的话我们就宣告破产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