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跟各位报告一下进度
在他们第二次跟我要求是不是有人以我的名义签收跟我买的收据的时候
我爆气了,所以大概在这周一我寄出了诉状到台湾雷蛇分公司。
前面有人问说台湾的法院有没有管辖权这件事,我不想讲太仔细不然会变成民诉教室
在他们官网上的服务条款是,依照新加坡法律有管辖权,并且要在新加坡仲裁。
消费者保护法第47条说,由消费关系发生地之法院管辖→我卡在台湾刷的,但因为这
不是专属管辖可以排除已经同意契约的适用,更何况能不能这样算都很难说。
但是有个东西叫做小额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436-9条规定,如果金额争议在10万元以下,书面合意决定管辖权的契约无
效,就会变成以原就被原则,所以由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台北简易庭管辖。
反正在我说我不爽他们第二次跟我要相同资料,拖了一个月以后,跟我要电话号码然后确
定我可以的时间
周四接到他们从新加坡打来的电话,说他们保证在两天内会解决这个案件。
今天晚上接到另一个客服经理打来的电话,我们讨论过后如下:
1. 全额退款,依照当时购买的金额退到我的卡里
2. 原本垫付的钱解消,并且依照信用卡公司的利息一并归还
3. 额外提供一个折价券。
总之应该这两天就会先被解消第2点,然后另外的钱会再退给我。
可是我周边全套都是最新款的Razer了,我不知道那个折价券还能买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