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台湾卖房子 美国报税问题

楼主: kevin209 (科科)   2020-01-24 05:01:06
我知道原po大大急着卖房子
但原po大大忘记一个重点在于
如果夫妻合报 foreign earned income exclusion不算老婆台湾收入 然后又qualify lon
g term capital gain的话
VS
MFS然后自己一个人得用高税率缴美国所得税 省下的税金有没有比较划算
讲到赠与税的部分
赠与税超过免税额的部分是18% - 40%
所以如果台湾的估价是 大约17万
2019年的免税额是 155,000美元
也就是15000会需要付 18%的gift tax
当然直接这样比当然比7万块的long term capital gain少
但美国的税不能只看一个 而是要整体的考虑进来
MFS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比MFJ来得划不来
原po建议找个CPA或是相信的税务人员讨论试算一下 L1 visa到美国 薪水都有一定水准
是不是MFJ MFS可想而知那个税率会差多少
不过如果配偶在台湾收入也不差的话 那可能MFS会划算也不一定
我跟C大也就只能就您提供的资料给予建议
但我通常实务上 都会帮客人直接做试算
(我不推荐原po找我帮忙 我们公司收费太高 不想伤害自己人XD)
至于 估价的问题 台湾有专门的估价人员 他们开的报告通常就是没问题的 我会这么说
因为国税局也是这样认可 (一定要有执照的专门人员 而不是房仲甚至是代书开出来的预
估)
※ 引述《Andersonc (AC)》之铭言:
: 最近有人想买我台湾名下的一间非自住旧房(六年前买10万美金,有装修但没发票花了
: 四万美金 现在市售价可能~17万美金,但没卖我也不知道实价多少)
: 直接卖掉会有资产增值的问题,因为知道税务居民要海外资产报税,
: 但刚来不久也还没报过税,所以有一些问题想请教各位,以下是我的状况:
: 2019 8月初来美国拿L1工作(有SSN),老婆也拿到L2(有SSN)。
: 夫妻的状况是我大部分时间待在美国,而老婆都待在台湾工作,所以明年2021报2020年

: 时我是税务居民,而老婆则是非税务居民(待美国<183天),如果我先赠与给我太太,
: 我太太再卖掉请问这样可以合法节税吗? 因为如果税务上美国身分的我赠与给非美国

: 分配偶每年可以有$148,000的免税额。因为我当初买10万美金而已,所以赠与部分我不
: 用缴赠与税? 还是我要缴赠与税因为目前市价17万超过赠与免税额?
: 请问美国怎么认定海外房子赠与的价格?
: 赠与给我老婆之后,因为他是非税务居民(虽然她有SSN),所以她再卖掉就不用跟
: 美国缴税了,是这样吗?
: 如果在我名下直接卖掉,请问我是要缴10到17万的增值税还是(10+4)到17万的增值税?
: 但我装潢的四万美金没发票,所以是不是要算10到17的增值?
: 这问题非常困扰我,原本想要今年报税的时候来问会计师(还没找),但突然台湾有人
: 想买,所以只好赶快上来问一下,谢谢!!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20-01-24 07:32:00
确实MFS对多数人不划算;此例得算了才知道
作者: qitisland (qu-island)   2020-01-25 15:47:00
关于估价上,能不能直接用国税局的公告现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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