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工作(身份是绿卡或公民),
在台湾有房产并出租,房租收入一年10万台币。
请问这10万台币在美国会怎么计税?(这笔租金是唯一在台收入。)
P.S. 我不是房东,而是房客。(如有违反板规请告知。)
我报税列举房租可减少9千台币税金,房东则表示会增加他大约9千*2的税金,
所以我想自己查询明了一下美国海外收入税法。
以下连结说“海外免税额”是指“薪资”部份,那么“房租”究竟怎么算呢?
谢谢。
https://www.backpackers.com.tw/forum/showthread.php?t=10154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