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今天本人(F1/RA)与配偶(F2)去了趟 TAC 递交 W-7 申请 ITIN,并缴交 1040 (M
FJ,配偶 SSN 处划掉改成 Applying for ITIN);理解上是联邦税申报已完成,等配偶 I
TIN 下来后,IRS 会自动更新配偶税号。
关于州税的部份,去年因为工作的关系,从前一周搬至目前的州;目前两州都已申请延期
。
问题:前一州还欠 $6 州税,4/15 需缴掉,但以目前 MFJ 且配偶 ITIN 不确定可在4/15
前拿到的情形下,该如何处理呢?
麻烦前辈们解惑,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