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税务问题

楼主: scanf ( 时来运转 )   2017-06-08 12:09:53
有爬过之前的文章以及上IRS搜寻了
但还是有不了解的地方
就是有关single跟married的认定,以及之后税务申办
我是今年4月持E2签证,从台湾派至美国工作
配偶则是申请E2配偶签证
但配偶仅待了半个月就回台,没有申请SSN 或ITIN
预计至今年底,配偶顶多总共会在美国待1个月的时间
而且配偶在台湾仍有工作及收入
想请问在报税时,我的状态是single还是married
如果是married,我这样应该报MFJ还是MFS
谢谢各位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17-06-08 16:27:00
你的配偶虽然是NRA,但可以选择当RA跟你一起MFJ,通常有利
楼主: scanf ( 时来运转 )   2017-06-10 08:58:00
我可以算RA吗? 不是要符合3年满183天才算? 谢谢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17-06-17 14:18:00
官网有公式,你一年就达成了183天,当然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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