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美国海外所得报税

楼主: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16-02-09 10:50:09
※ 引述《MGL (享受生活)》之铭言:
: 最近到了美国报税季节,发现自己一直误解海外报税的定义,原来是要长期居住在海外的
: 人才适用免税额
: 先说明一下我的状况,我去年一到七月在美国工作。之后离开美国回台湾定居
: 九月开始在台湾工作,台湾的收入是否要计入W2内一起报税?
当然要加入总所得里面。
: (在台湾的收入因为只有三个月,约3600美金,所以在台湾是免税的)
: 而用turbotax计算之后,发现台湾的收入并入W2竟然要扣15%的federal TAX,无法抵免
你的临界税率才15%而已,算很少了。如果你美国收入多一点,就会跳到25%或28%
: 用台湾的薪水缴美国的税实在是太重,请问一下有其他方法可以抵扣吗?
15%的税率不算很重
这就是公民/绿卡的代价
下次时间算准一点,一年不要在美国待超过35天,就可以排除9万多美金的所得
你2016年总所得减少,税率也会比较低,变成10%
如果年收入14400,扣掉个人抵税额、标准扣除额约一万,税率10%,你只要交税400元
(假使你不能排除9万多的海外收入的话,但你理论上能全部排除,税额变成0)
今年你交比较多税,是因为你前七个月在美国赚太多。
早知道会这样,你就事先规画,年底再回台湾,
就不会有回台前几个月的收入要交税给美国的现象
: 谢谢
作者: MGL (享受生活)   2016-02-09 13:20:00
谢谢你的回答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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