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绿卡撤籍税

楼主: Freak1033 (金が信念! XD)   2014-09-17 13:13:55
※ 引述《snaredrum (好听木琴)》之铭言:
: http://www.nexttv.com.tw/news/realtime/politics/11033683
: 新闻中说 拥有绿卡过 以后回台湾也还是向美国缴税?!
这个说法并不精确, 绿卡是你的身分证件, 证明你是美国的永久居民,
假使你是美国居民, 那不管你的收入是从哪里来, 当然都要缴联邦税, 跟绿卡没啥关系.
: 不然要缴纳撤籍税 三千万? 这到底是?
这是胡扯. 弃籍税是为了税务正义,
本质上是为了避免你当蝙蝠两边逃税, 不是惩罚性课税.
究竟什么是弃籍税, 其实概念很简单, 我举个例子你就懂了.
今天假使你是一名美国人, 2000 年开始到台湾工作, 2010 年放弃美国籍,
那么 2000 年到 2010 年的这段期间你除了必须缴台湾的所得税以外,
若联邦税率大于台湾所得税率, 那你还得向 IRS 缴之间的差额,
而过了 2010 年之后, 你就只需要缴台湾所得税了.
这个情形套用到资本利得税, 也应该要是一样的税务原则,
也就是说 2000 年到 2010 年间的资本利得你应该要缴税给 IRS,
而 2010 年以后赚的部分美国就管不著了.
问题是资本利得一般都是在你将资产卖出的时候才能计算的,
现在假使你从 2000 年开始持有一支股票, 一直到 2014 年才卖出,
这个时候才会结算成你的资本利得算在 2014 年的收入, 这样对美国其实是不公平的.
所以弃籍税的用意基本就是将你在弃籍之前所赚到的资本利得结算一遍,
弃籍以后就不关 IRS 的事了, 而计算的方法是用弃籍当天的市值.
举例来说, 如果你在 2000 年买进 100 万的股票,
到 2014 年以 150 万卖出, 假使 2010 年弃籍当天的市值是 130 万,
那么你以美国居民身分最后一次报税的时候就要报 30 万的资本利得,
而之后 2014 年你真的卖掉股票的时候就只需要跟台湾报 20 万的资本利得.
: 这是真的吗?
作者: snaredrum (好听木琴)   2014-09-22 12:34:00
谢谢详细回答 所以这新闻其实很多错~~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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