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https://tw.finance.appledaily.com/realtime/20180306/1308751/
原文:
今年2月6日,期货市场爆发了一场“期货大屠杀”,根据统计,这场期货大屠杀,让
期货商申报违约金高达13亿元,至少有数十名受灾大户,今天将前往证期局投诉、陈情。
2月6日的期货大屠杀导因于美股连2天崩跌1800点,导致台股暴跌、期货市场出现恐慌性
杀盘,让期货商启动强制平仓。
而期货商启动强制平仓措施后,则是加重了选择权进一步的卖压,并导致违约金额扩
大,根据统计,当时期货商申报违约金就高达13亿元,创下历史新高纪录。《苹果》收到
期货大户投诉案,认为引爆这波“期货大屠杀”的主因,是目前期货市场制度不健全,即
便随后期交所宣布,将启动“价格稳定机制”,准备亡羊补牢,但却无法弥平投资人这波
的损失。
期货大户准备集体向证期局陈情,今天将提出两大诉求,一是认为当天期货商以“极
端价格去计算保证金”,是因期货商没有发挥造市功能,期交所无法推卸责任。二是风险
预告书中,并没有明确指出,市场会出现“价格异常情况”发生,如当天发生选择权的“
买权”和“卖权”同时“涨停”(以选择权卖方看跌的角度来说)的现象,令大户哀鸿遍
野。
选择权分为买权及卖权,若投资人认为未来行情上涨,可以买入买权或卖出卖权,反
之若认为未来行情走跌,可以买入卖权或卖出买权。若以履约价1万点的买权为例,若加权
指数在结算日当天超过1万点,买方就有权利要求卖方,用当初在1万点的选择权价格卖出
,因此指数涨愈多,买方赚愈多。但如果到期时,加权指数低于1万点,买权履约价值就会
完全归零。卖权则反之。
由于选择权卖方风险大,因涨跌愈大,需支付买方的金额就愈大;而买方的最大损失
即为权利金。因此,期货公会特别制定风险控管机制,若卖方盘中保证金风险指标低于约
定比例25%时,券商会将卖方部位执行“强制冲销”,强制平仓的目的是为了降低券商的违
约交割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