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过长省略部分内容
※ 引述《cabokino (卡布其诺)》之铭言:
: dear tontontonni
: 一、
: 其实我也看不太懂你这篇的用意?不过我们先就你引用的文章开头的简易板和说明
: 的部份内容,黄色字体是你略掉的地方。
: 《简易版》
: 以后板主在未经帐号部认定下,自行认定分身id把人禁水桶、或任何一般板务惩处
: ,没被申诉的话,是捡到的。(例如该使用者宁可被水桶也不要被送帐号部砍id)
: 一旦被申诉,受理申诉的小组长/群组长就“必须”移送帐号部认定,不能再直接
: 以同ip等理由简易认定。帐号部公告结果前,小组长/群组长有权裁定那个水桶以
: 及板务惩处是否停止执行。不过,申诉案只有被处分的id可以提出,小组长/群组
: 长原则上不对板主的简易认定做行政处分。
: 板务站长建议:帐号部认定为多重帐号后,多是给予停权、砍帐号(站级惩处)。
: 如果各位板主希望那些id被停权、砍帐号,请直接依#5IW8rjT6 (ID_Multi)步骤。
: 如果各位板主只是想给那些id水桶等等的一般板务行政惩处,请避免使用多重帐号
: 这样的理由,因为那是帐号部的权限。
: 《说明》
: 然而,为了维护使用者权益,也为了更明确区分、尊重站内各部门权限,经过与
: 帐号部沟通讨论后,即起所有以“多重帐号”为名之惩处,不分层级,一律必须
: 以帐号部认定为准,板务部门各层级不再于未经帐号部认定前以“多重帐号”名
: 义对使用者进行任何处分。
: 若板主仍于一般板务行政惩处范围,以简易方式自行认定多重帐号并加以处分:
: 1)由于板主该行为仍属#18CI8fbq (ID_Multi)中的“一般板务行政惩处”,故
: 原则上该板主不视为违反站规、原则上小组长/群组长不受理相关检举;
这段是说,如果版主用简易方式水桶分身,因为水桶属于是“一般板务行政惩处”
所以判定版主没有违反站规。
有没有明确指示可以这样做呢?可以看看版务站长另一篇文章 (以下节录)
: 2)一旦该处分受到“受处分人”的申诉,受理申诉之小组长/群组长应立即将
: 相关所有帐号移送帐号部查询该批帐号是否为多重帐号;
: 3)板主原处分仅限于未受申诉时有效,一旦受到“受处分人”(之一)的申诉
: ,于小组长/群组长依前述(2)移送帐号部后、帐号部公告查询结果前,小
: 组长/群组长得(ㄉㄜˊ)裁定暂停执行原处分。
:
: 故 sanxian5566 = jerrybug = NBAdog(永桶中)
: 其中 NBAdog 被列为永桶这不会有问题
: NBAdog = sanxian5566 为帐号部文章亦不会有问题
: 我相信你认为比较有争议的部份是 sanxian5566 = jerrybug, 但我们来看该篇
: 公告中引用了八卦板的判例,判例亦引用当事人道歉文作为依据,考量该道歉文
: 为当事人作为避免法律告诉问题为由而发表之文章,板主群合议其内容已足以代
: 表相关帐号为同一人,故公告中以“故 sanxian5566 = jerrybug = NBAdog”为
: 依据开罚。
: 至于你认为该案子并未经帐号部认定,却由板主群直接认定执行的理由,就在你
: 引用文章中被你所略掉的部份。
:
: 但是帐号部明确的表示,板主群能依简易认定未经帐号部自行认定的分身id,进
: 行多重帐号给予处分,一旦该处分受到“受处分人”的申诉,受理申诉之小组长
: /群组长应立即将相关所有帐号移送帐号部查询该批帐号是否为多重帐号。(请
: 参照上述第一点的黄色字体部份)
有没有明确指示说可以简易判决呢? 好!确实有!
───────────────────────────────────────
#1Hu3DlVP (BoardCourt)
https://www.ptt.cc/bbs/BoardCourt/M.1373647727.A.7D9.html
总而言之, “一般板务行政惩处”由板务管理者有无庸置疑之简易认定权限,
“站级处分”则绝对需经帐号部认定后才能进行。
而在超越“一般板务行政惩处”、未达“站级处分”的中间地带处分,
站规与现有的判例, 虽在现实考量上为板主/小组长/群组长/
站长保留了弹性的空间
(意即,在较轻的处分里,给予管理者对多重id的简易认定一定
的权限, 越重的处分,越需要对是否为多重id有更严谨的验证,
具体的线在哪里,则有待一个一个案例的累积来加以厘清),
但还是比较倾向以帐号部的认定为依据。
──────────────────────────────────────
应该已经够简单了,但还是简单来说就是给予版主一定程度
‘不经认证简易判断分身的,被申诉由小组长判定是否暂停的空间’
但还是倾向以帐号部认定为主。
这样的认定似乎在2018年被Makotoyen翻案?
──────────────────────────────────────
#1QSzDi1O (ID_Multi)
https://www.ptt.cc/bbs/ID_Multi/M.1517540204.A.058.html
多重帐号查询没有简易认定,
没有送件的申诉风险由判定者(板主、组长、群组长)自行承担。
──────────────────────────────────────
我的理解是‘帐号部不认可未经帐号部确认的分身帐号,版主要自己认定风险自负’
好像也没有实质禁止,而是说要这样做被申诉就自行负责
毕竟可能也是怕案件量太大吧。
所以从2013年mousepad与2018年总和来看,其实也大概可以知道站方立场
‘原则上当然要经过认证才算数,才能惩处,但实务上给予弹性’
当然这种站级的问题就留给站长他们去处理。
把焦点拉回到版务身上。
至少给出的结论是‘版主制定版规若以简易认定来做分身认定,并没有不可以’
所以卡布版主上开一连串的推论,实务上并非不可行的。
那问题出在哪里?
问题出在海贼王版规是有对分身认定做明确规范的。
───────────────────────────────────────
3.分身条款
因板主没有分身查询认定权,报请小组长送ID_Multi帐号部确认分身
确认同人后,本尊及分身自查询结果回报后给予额外水桶,规则如下:
若主(分)帐号于水桶中,使用分(主)帐号发文、发言,经查证后:
主(分)帐号加罚水桶3个月
分(主)帐号发文全数退回、并于组务查询结果回报日开始算起,水桶1年
───────────────────────────────────────
然而今天版主却用他版公告,版友自承作为判决,就算站方、小组长不禁止这样的行为。
但版主就是没有请小组长送到ID_Multi查证呀。
那么就不能依据板规3给予分身额外的处罚。
这不是版主合议认定是同一人就可以处置的,你们可以合议认定同一人
但就是不符合本版版规的认定程序呀。
未经版规规范的程序来处置,才是本案的争议。
至于版主有没有简易认定,反而不是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