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务] 6.3 板规修正说明 part2

楼主: seanx (龙昭)   2019-02-15 01:35:29
我先声明
这篇文章并不代表我赞同现今的管理方针
其实板主群那样也已解释得很清楚
只是有人不能认同罢了
从板主群订定板规的方式
ーー板规仅定出大方向,而不清楚写出细节
你们还不懂这是一个注重人治大于法治的管理方式吗
再声明一次
这篇文章并不代表我赞同这样的管理方针
我是赞成把处罚的界限订定的一清二楚
但其实这点很困难
就连现实生活中的法律也没办法规定到那么清楚
: 现在不管板友们多么质疑你们的判决,你只会跳针“合议”,
: 拿“合议”当万用的挡箭牌,
: 同样类型的文,为何A违规B却不是违规?“合议”
: 讨论度低的标准到底是什么?“合议”
我想问一句
同样类型的案件 同一位法官
判出不同结果 这在现实生活中很少见吗
那不就是法律赋予法官自由心证的权利吗?
请参《中华民国民事诉讼法》第222条:
“法院为判决时,应斟酌全辩论意旨及调查证据之结果,
 依自由心证判断事实之真伪。”
: 为何自承书可以当做分身不经过站方?“合议”
如果帐号部一申请就会很快出来结果
你这个质疑完全没有问题
但问题是帐号部并没有保证多长期间之内一定会结案
那这段时间都拿分身没皮条吗
“板主依现有证据考量是否为分身而量刑”
这个“行为”本身我觉得是没有问题
有问题的是那个“考量”是否恰当
法律上的判决,更甚是帐号部的调查报告
也都不见得是建立在100%确信的前提下
而是一样“以现有证据为依据做出的考量”
再说一次,
你只是不能认同罢了
不管你不能认同的是管理方式还是判决结果
: 你其实根本没有回答板友们的疑惑,只是在拿“合议”逃避问题
只要他们不说出你想要的结果
我想你大概不会承认他们有在回答问题
: 大家要问的是“判决标准”是什么,大家都知道你们是“合议”。
判决标准就是他们的自由心证,这样懂了吗?
我用公然侮辱来举例
刑法里有写出你想要的“判决标准”吗?
刑法第309条:
“公然侮辱人者,处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
 以强暴犯前项之罪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如果照你的标准
大概要写出如果骂人“干你娘”要罚多少、骂人“靠北”要罚多少
才算是有详列出“判决标准”
实际上可能吗?
同一位法官 同样骂人“干你娘” 最后判决一定都会一样吗?
事实上,真那样做的话,反而不能有效遏止违规
而且会产生更多争议,我是这么想的
: 为何“双修行”,“独生子”,“边缘人”要被水桶?
“双修行”我也不赞同
不过比起发板务文 申诉会更实际而且正确
: 这就是你们之前“合议”的结果,
: 不是说“合议”就要板友们无条件服从,这又不是共产国家的元老在合议
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不认同管理方式,你有方法可以罢免,甚至你马上也可以出来选板主
不认同判决结果,你有管道可以申诉
拿共产国家出来举例是?
: “合议”只是一种形式,结果也要经过广大受众的检视
: 今天白胡子和红发合议,也是合议
: 今天黑胡子和明哥合议,也是合议
: 这两种合议结果很不同,难道都要板友们买单吗?
所以你不赞同合议结果的原因是“人”吗?
: 所以在合议为前提下,像是“A.发文主旨与各文种关联性不高或厚问、低讨论度者
: ,删除文章。”的违规判定,基本上就是该文章只要是多数的板主认为这文章违规
: 结果就是违规处置,因为每个板主对于违规的认定程度的差异就是该文章是否违规
: 成立的主要依据。
:
: 首先,现在没有“多数板主”,现在手握屠刀的只有你和Hay板主两人。
: 这也是你们公信力失去大家信任的原因之一,而Hay板主还会呛板友“它”,他的言行...
: 各别板主的认定程度很难用文字表达出来,
原来合议失去公信力是从ygg下台才开始的啊
我都不知道呢
: 所以就不需要跟板友解释吗?只要说我和HAY板主“合议”就好?
啊其实理由他们每篇都有解释
只是你追问也给不出你想要的答案罢了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泪是真的)   2019-02-15 03:08:00
他们对判决从来就没有说清楚,只会拿合议回避他们有回答jschenlemm所谓低讨论度的问题吗?为什么seabox和kioh无违规,而keroro有违规,标准是什么他们也不讲我之前一个检举也是拖了20几天,他们才回答不处理,理由也是合议要花时间如果同样是废文,有人违规,有人没有,大家不会很疑惑吗?
作者: cgany (cgany)   2019-02-15 03:48:00
讲什么屁话,这里是习包子在管吗?凭什么要我们吞下那两个皇帝不合理判决
楼主: seanx (龙昭)   2019-02-15 07:38:00
嗯 写了一大堆 楼上两位还是在问一样的话
作者: aiweisen (艾维森)   2019-02-15 07:45:00
这些人全都在装睡阿 根本叫不醒
作者: ahaw99 (限速100)   2019-02-15 07:45:00
遵守板规对这个板来说还是太难,建议用前科制加重判决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9-02-15 08:35:00
分身判决这个是有争议的...争议的点不只在于帐号部那边虽然说帐号部查帐很慢,但是更慢的是小组组务也就是说现行的状况是 有人被捅了(不管什么因素)就差不多是没平反机会了...在这种大前提下推自由分身抱歉 是板主可借由其中一个帐号自承认定分身这点 很不妥或是说很恐怖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泪是真的)   2019-02-15 08:49:00
[啊其实理由他们每篇都有解释只是你追问也给不出你想要的答案罢了]通常问为何A篇有违规B篇无,hay解释,cabokino就一直打合议这点,他们根本没解释,请你不要污蔑我。我没有强迫他们一定要按照我的标准,而是他们应该要标准一至你故意删掉略过我那大段就最近这几篇公告,他们有解释类似的废文,有的桶有的不桶,也不是只有我这么认为,也是有人认为按照他们标准kioh,seabox无违规很奇怪请你就最近几篇公告,找出他们有为板友释疑,而不是用合议唐塞的例子不然你就是污蔑我你又不是我,凭什么说我就只是要他们按照我的意思,他们再怎么解释也没用他们有不少判决我也觉得OK也接受啊我只是挑有问题的出来检视凭什么代言我说我就只是要他们照我的意思可以不要污蔑我吗不要找不到就说不回应
作者: gcobs164593   2019-02-15 09:14:00
丢完别人泥巴 然后再说不打泥巴仗 佩服啊客观的看 版主的各项回复 真的没有对他们争议判决解释 只是绕圈子找借口而已阿
楼主: seanx (龙昭)   2019-02-15 09:17:00
嗯 开始循环了 建议以后板主判决同时附上五百字报告
作者: gcobs164593   2019-02-15 09:17:00
你可以接受他们做这种夸张判决 称之为版主自由心证不代表所有人都要接受 别人不平发声 你就出言丢泥巴 不知道心态是什么
楼主: seanx (龙昭)   2019-02-15 09:18:00
不接受你可以申诉 这才是正确有效的方式还是你觉得发板务文吵一百篇就可以让事情如你所想?
作者: gcobs164593   2019-02-15 09:19:00
不接受针对这件事批判 本身有什么问题吗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9-02-15 09:20:00
就是因为组务申诉几乎等于停摆,所以对于分身判定这点
楼主: seanx (龙昭)   2019-02-15 09:20:00
原来板务文有拿来批判板主的功能 受教了
作者: gcobs164593   2019-02-15 09:21:00
又来了 批判判决 和批判版主 想模糊概念吗 不需要护航成这样开始丢泥巴了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泪是真的)   2019-02-15 09:39:00
我用黑白胡子举例是说明合议这种方式,不论集权国家还是民主国家都会使用,你知道大陆这种国家也是有法院的。所以合议只是一种形式,重点是结果。我没有影射什么,那是你过渡解读如果我要影射,那我直接说黑胡子很好了,干嘛要说红发白胡子版规有时没有问题,是使用的我只是想说合议只是形式^人如何用
作者: aiweisen (艾维森)   2019-02-15 09:44:00
好奇想问 只有我一个看不懂每次桶泥用动漫来解释他想说的话吗?
作者: bibimeiying (逼逼)   2019-02-15 09:51:00
既然S大提出了民诉222条法官斟酌全辩论意旨自由心证,我姑且推定S大是学过法律的,那么我就再次对于分身条款,为何板主依现行板规不能自己认定再次说明。首先,在诉讼上,法官在斟酌全辩论意旨下判决以前,有个重要的程序问题,那就是法官必须对本案有事务管辖权,也就是民事案件归民事法院管,刑事案件归刑事法院管,行政案件归行政法院管,你不能乱告,法院也不能乱判,行政法院不能审判民事案件,否则就是判决不适用法规之违法。本件分身条款争议就是这样,事务管辖权在站方,不是板主,板主就不能判决是不是分身。自承书可以是证据,但只能提交给站方认定,不是板主认定。以上的说明,不晓得S大能否理解?本件争议板主认为他们对板规有解释权,而依据他们的解释,现行板规的内容,可以推导出,只要有自承书,他们就可以自己认定是不是分身。这样的解释有没有逸脱文义解释的最大范围,就留待各位板友自己判断囉。至少我是认为已经超过文字解释的最大范围,也提出建议解决方案,板主坚持己见,我也没辄。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泪是真的)   2019-02-15 10:33:00
还有,你略过的那段不是我认为有无违规,那些是版主群的判决我拿来引用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9-02-15 11:39:00
推S大的解释~
作者: onlycat (喵微)   2019-02-15 11:57:00
S大辛苦了打一大堆
作者: cowcowleft (cowcow)   2019-02-15 13:43:00
就说是人治了,不满意你就检举板主不然就发起罢免,发版务文没啥帮助,不想鸟你还是不鸟你
作者: gcobs164593   2019-02-15 13:51:00
看起来是在大咧咧的说 "我就是要这样判 不然你要怎样" 这些支持着论调的人真心佩服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9-02-15 15:39:00
S大解释了一大篇楼上还能得出这样的结论,想必异于常人
作者: realmanKG (各位观众,五支菸)   2019-02-15 15:43:00
S大辛苦你的耐心解释了,但是装睡的人是叫不醒的
作者: oramge (小雨一点点一滴滴)   2019-02-15 17:20:00
虽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接受,但还是辛苦你了
作者: cgany (cgany)   2019-02-15 18:26:00
辛苦? 辛苦护航 真蚌
楼主: seanx (龙昭)   2019-02-15 18:31:00
像cgany、gcobs164593这种只想来吵架的 建议大家无视就好
作者: cgany (cgany)   2019-02-15 18:39:00
没跟着护航 就说是吵架? 泥巴丢人 不要忘记自己手也会脏
作者: aiweisen (艾维森)   2019-02-15 19:44:00
那些人只是想引起人注意而已 无视他们就好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泪是真的)   2019-02-15 20:04:00
楼上是不是又抹黑连hay板主连续用它和牠二词形容板友,也要硬凹是写错字
作者: onollll (onollll )   2019-02-15 20:10:00
就故意的啊 还不改 说什么不小心打错
作者: cowcowleft (cowcow)   2019-02-15 20:23:00
想不到桶泥现在跟某o沆瀣一气,同流合污了呢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泪是真的)   2019-02-15 20:33:00
现在不满板务都人身攻击就是了
作者: realmanKG (各位观众,五支菸)   2019-02-15 20:50:00
S大专程写那么一大篇来跟你们解释,看不懂也只能这样了
作者: aiweisen (艾维森)   2019-02-15 20:59:00
╮(╯_╰)╭
作者: realmanKG (各位观众,五支菸)   2019-02-15 21:01:00
觉得aiweisen前版主也解释得很累Orz
作者: bibimeiying (逼逼)   2019-02-15 21:13:00
S大,我再解释的更仔细一点,板主要用分身条款对某人加重处罚,是板主权限,这没有问题,只是有个前提,这个人必须要是分身,也就是说整个顺序是这样的,确认分身-板主适用分身条款加重处罚,但是,板主本身没有确认分身的“认定权”,这是分身条款开宗明义讲的。所以我才说板主没有认定分身的权利,不是说板主没有适用分身条款的权利。如果我上开的解释不对的话,那么请问板规这段话“因板主没有分身查询认定权,报请小组长送ID_Multi帐号部确认分身确认同人后,本尊及分身自查询结果回报后给予额外水桶”要怎么解释?
作者: cgany (cgany)   2019-02-15 22:20:00
推楼上 居然有耐心跟他们讲道理他们结论 就是人治 我最蚌 将来我当板主 我也人治看看永桶seanx 看他会不会跑来哭诉 跑来申诉 我就拿他这篇文章打脸他
作者: Albito (降灵者)   2019-02-16 00:37:00
推s大愿意花这么多时间表达想法
作者: bibimeiying (逼逼)   2019-02-16 08:00:00
S大,我讲的管辖权指的是认定分身这件事,那是归站方认定,不是板主认定,你认为这不是管辖权也无所谓,反正不影响结论就是了。另外,S大也认为现阶段板主依自承书就可以认定是否为分身,进而依据分身条款加重处罚,也是依法无据,但我相信板主大概也不会理我们,他们会坚信依目前板规,他们可以这样作认定,即使超过文义解释范围,板主也不care,不过对我没差,我没分身可以让他们用这条桶,我提出问题,并且做出建议,只是想帮助他们可以有更完善的板规,至于听不听的进建议,那就不是我的问题。
作者: ahaw99 (限速100)   2019-02-16 11:02:00
您对这中二板真有耐心XD
作者: wegoeni   2019-02-16 13:33:00
法官有自由心证没错,但判决书会有一大堆适用法条及相关理由的说明吧。另外像释宪文,不赞同的大法官也都还会另外写理由书供社会大众参考。所以合议不能当作判决理由。而心证理由能不能说服人那又另说了。
楼主: seanx (龙昭)   2019-02-16 14:40:00
先贴一下合议不能当作判决理由的依据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泪是真的)   2019-02-16 17:23:00
这篇意思就是说,对于cabokino和hay板主的判决,板友都不要质疑,质疑的话就去选板主,不然就乖乖接受他们的判决就好
作者: GpTime (Next Stage)   2019-02-16 17:46:00
我就静静的看着你跳针
楼主: seanx (龙昭)   2019-02-16 19:49:00
懒得回桶泥了 我感觉解释一辈子他都不会懂...
作者: realmanKG (各位观众,五支菸)   2019-02-16 23:14:00
我倒觉得桶泥只是在装睡 S大不必再浪费唇舌了吧
作者: cabokino (卡布其诺)   2019-02-18 15:40:00
板主群执行板务不完备之处还请见谅,不过你这篇板务文是回桶泥的文章,我就不另行回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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