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朋友(A)询问:
A进去某医院担任约聘护理师约一个月左右,因为护理长觉得A不太适合在这个单位,便
要求他转调其他部门,并协助A转调,结果内转调部门名额极少,刚好只有一个部门有缺
,但连面试什么都没有,可能是由各单位护理长自己沟通协调吧?流程我并不清楚,但A
不受原单位护理长亲睐,想必由护理长来协调,转调当然失败了....便要求A自行填写离
职单离职,我建议我朋友过三个月试用期评核结束若没过再走,但A的护理长说等三个月
评核完A会有纪录更难看....反而会影响他未来职涯...
我认为我朋友做事是步调比较慢一点,可能跟原单位紧凑的工作模式不适合,但他蛮有耐
心跟爱心的,我认为这都是护理师必须有的特质,到其他部门还是有机会发展!
想问未满试用期三个月,主管可以因觉得员工不适任就直接要他迳行离职吗?
况且A并还没找好下一份工作,也没有任何遣散费!
是否有违反劳资相关的法条呢?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