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姊学妹们好
我目前到职即将满九个月,因为个人因素而提出离职
之前有上来版上发文询问违约金一事
前阵子正式送出离职单,上来聊一下事情的后续
提出离职单后没多久人资就打电话给我
告诉我有一笔教育训练的费用,因为未满合约所以我需要承担这笔成本
我一开始表明离职不需负担任何费用
但人资也直接的说这不是违约金,是依据护理部给的上课时数来计算的费用
而合约上也写到若未满约需负担训练费用
但那笔费用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
在我的感受我觉得那是变相的违约金
为了提离职其实自己已经爬过许多文章
其中有人说到教育训练费用这件事,大致上是:
第一点:
我们在毕业前已受过护理技术的训练
毕业后已经具备照护病人的技能
并不是说雇主花钱让我们学会像是量V/S、on IC、on Foley之类的
所谓教育训练建立在职员必须受训才可以胜任那份工作
所以理论上是不成立
第二点:
不知道其他医院是否也是,
当初我上课时,授课的皆是医院的护理长、督导、安卫室人员
并不是外愿聘请的讲师
因为这件事我又打去了法扶基金会咨询
律师听完事情的经过后,
他也觉得那笔教育训练费用是换了名目的违约金
而且医院并不是花钱请外院讲师来上课
他觉得这笔钱的数目有点不符合成本
最后结论是我会去请医院提出明细
了解这笔费用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然后律师是说 就先装死不要付钱
等医院提告或有动作再说
虽然整件事还没有一个着落
但心理压力好大...
不知道有没有学姊们有类似的经验可以提出来让我心里有个底..
如果以上有我认知错误的地方也拜托学姊告诉我
当面对大鲸鱼时我非常需要检视并找出自己的盲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