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整理一下。依时间序,当事人会有三个离职时机,分别是:
一、现在
二、怀孕
三、育婴停留
分述如下:
一、现在:
1.负面立说:
(1).实在很讨厌上白班。
(2).讨厌单位的专师。
(3).觉得病人跟家属都好让人崩溃。
2.正面立说:
(1).同事都满好相处也会互相帮忙
(2).重新适应一个地方真的很辛苦
小结:与工作感受有关。除非有所契机让当事人有不同感受,
能改为正向面对工作环境及对象。
二、怀孕:
1.负面立说:
(1).A.怀孕还要在职场奔跑太辛苦(老公说的)。
B.觉得挺著一个大肚子跑来跑去的更累人(原PO觉得)。
(2).实在很讨厌上白班。
(3).讨厌单位的专师。
(4).觉得病人跟家属都好让人崩溃。
2.正面立说:
(1).同事都满好相处也会互相帮忙
(2).重新适应一个地方真的很辛苦,
小结:与工作型态有关。
在肚子里那位VIP办MBD前,依据劳基法,
怀孕后当事人会上到更多她讨厌的白班。
而且贺尔蒙的关系,会不会让讨厌的专师更讨厌,病人跟家属让人更崩溃...
三、育婴停留:
1.负面立说:无。
2.正面立说:
(1).育婴留停的薪水,对生活开销也有不小的补助。
(2).重新适应一个地方真的很辛苦。
小结:该撑的都撑完了,该拿的都拿了。还会真的要走吗?
综整:建议当事人先整理自己的想法,是否绝对无法调整心态。
不能改变环境,但可以改变心境。
以怀孕为前提而考量者先想着放,好好做人先。
除非觉得上班影响做人,自然另当别论。
钱很重要,不要说为五斗米折腰,半斗我就TMD的趴下去谢恩了。
但是育婴津贴要领之前,
有没有好环境让宝宝待好待满,比想着领这笔钱还重要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