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连署卫生福利部医疗机构设置标准

楼主: icebergfox (哈库拉玛塔塔)   2016-06-08 18:12:18
我发现这件事在网络上今天开始转传,
经由代PO也分享给学弟妹、学长姐们
*讯息日期:2016/06/02
*讯息标题:
敬请共同连署-反对卫生福利部预告之
“医疗机构设置标准”第九条附表(七)草案。
*讯息内容:卫生福利部于105年5月23日预告
“医疗机构设置标准”
第九条附件(七)修正草案,拟将诊所“护产人员”
配置之第1点原规定:“每2位医师应有1人”,
修正为:“门诊每2间诊疗室应有1人以上”,
并于备注栏增列“诊所仅登记一间诊疗室者,
得视业务需要设置护理人员”。
作者: s875463   2016-06-09 04:13:00
作者: yichiehc (yichiehc)   2016-06-09 09:13:00
旧条文是医师没设置观察"床"不需要设护理人员(如复健科再大都不需设护理师),现在是以"诊间"认定,这样是增加人力还是减少?
作者: cloning (南部台客)   2016-06-11 12:17:00
公会大老为何对这事这么积极?我猜一:大老都是在医院工作得罪诊所医生对他们没影响 2.通过的话 可能有的护理人员就不缴会费也可以工作 直接影响到公会收入
作者: FancyFantacy (快没时间玩乐了啦~~)   2016-06-16 00:58:00
诊所护理师都不想要挂牌养6年换积分阿~ 当然要强迫~而且强制挂牌后,可以营照护理师人力回流的假象~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