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您是护理人员吗?因您在他版亦询问相同问题。
依护理人员法规定,若您暂停未从事护理工作,依法必须至当地卫生局办理停业。
若停业超过一年以上,则应办理歇业。
但护理公会可不用退出,可选择保留会员资格。
但参与公会、办理停业或歇业与育婴留职停薪办理加劳健保的规定是二件事。
依劳保局规定,若您于原受雇工作单位工作满一年,并于子满3岁前申请育婴职停薪,
且愿意继续加工保险时,由投保单位填具“工保险被保险人育婴职停薪继续投保申请书”,
并检附子女出生证明或户籍资料影本送劳动部工保险局登记。
而健保署的规定是可选择原受雇单位续投保或依附有职业之配偶投保。
若选择原受雇单位续投保,
其申请资格为:
任职满一年、受抚育子女未满三岁、配偶系就业者、期间以2年为限。
同时抚育子女2人以上者,其育婴留职停薪期间应合并计算,最长以最幼子女受抚育2年为限。
承保申报手续:
1.投保单位应填具“全民健康保险被保险人育婴留职停薪在原投保单位继续投保及异动申报表”一份,
并检附相关证明文件,送本署各分区业务组申报。
2.相关证明文件包括:被保险人婴儿之户籍资料影本或其他证明文件。
以上资讯在劳保局及健保署网站均可查到,有疑问可自行去电查询。
※ 引述《H920111 (yupingmr)》之铭言:
: 请问板上有办育婴假的妈妈们,目前想办理半年育婴假之后二宝在办一年所以先请办理半年情况下可以直接办理退会和歇业吗? 听老板说一旦办退会劳健保就退掉了!可是这样一来育婴假期间劳健保不是可继续挂工作场所? 所以请板上帮忙解惑也~~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