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1北特杯 排球 比赛规则

楼主: carol52604 (~微酸漾*Carol")   2010-11-28 23:50:31
【排球赛制】
一、检录
1.球队在比赛开始前30分钟,因检录台设置于各比赛场地,考量球员身份问题,
检录时请参赛人员携学生证登录并受检。每场比赛可登录12人。球队在比赛
时间开始前五分钟内未完成以上动作而出赛比赛,是同该队以弃权论,并该队
局数以0:2败。
2.若发现有不合身份或未登录之球员上场比赛,经赛程组查证属实,将取消该队
参赛资格。
3.对于对手身份提出检查者,必须在比赛开始前进行。若经大会发现不符合规定
之球员上场,则取消其比赛资格和该队所有场次之相关成绩,并公布学校或系
队名称。
4.比赛选手需为登录于秩序册上者,并持有之学生证且为特殊教育学系本科之学
生,需盖当学期注册章方可参赛。
二、比赛规则
1.晴天赛程:预赛采用分组循环制,决赛采单淘汰制。
雨天赛程:预赛、决赛皆采用单淘汰制。
2.胜负场数比相同,以积分(总得分/总失分)高者晋级,再相同则抽签决定。
3.采落地得分制,前两局25分,第三局15分,8分后换场。先胜两局者得胜。
遇DEUCE则需连得2分,即若比数为24:24,需连得2分方取胜局。
4.比赛前双方队长以猜拳方式决定球权或选场权。
5.比赛前每队有三分钟练球时间。
6.每队一局中最多有两次暂停及六次球员递补,一次暂停时间为30秒。
7.比赛球员站位、轮转顺序、比赛相关规则均依据中华民国排球协会审定之最新
排球规则。
8.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则大会以FIVB国际排总公布之最新排球规则为准。
9.比赛开始后5分钟内到场球员未满六人,视同弃权论,该队以0:2败。
10.附则:
(1)比赛选手应穿相同之球衣,且球衣上需有号码。
(2)不得有冒名顶替之队伍或个人参赛,违者经查出即丧失比赛资格。
三、备 注
1.各局之间的休息时间为三分钟。休息期间,应迅速交换场区,并在记录表上登
记次局的双方上场阵容。
2.比赛球具为大会提供,不得使用非大会提供之球。
3.一般生及研究生(限一位)可参赛,体保生及延毕生不可参赛。
4.如赛程有问题,需事先提出,否则以大会公告为主。
5.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由大会随时修订之。
6.如男排人数不够,可递补女生球员(限2位),球衣号码不得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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