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8岁时,我爸妈开始信霎哈嘉瑜伽。
我14岁时被违法送去霎哈嘉瑜伽在印度的住宿学校。
(根据霎哈嘉瑜伽教义,小孩跟父母同住会有不良影响。)
我28岁时,爸妈因为我不愿意给教主配婚,会到我住处与工作场合殴打我,
要帮我“驱邪”(因为在他们的教义里自由恋爱是邪灵附身,
而教主鼓励父母以殴打小孩的方式帮小孩驱邪),
于是我开始到处搬家换工作,逃命。
2005年,霎哈嘉瑜伽被比利时官方组织IACSSO(有害宗派组织信息与咨询中心)
于其出版刊物《 欧盟教堂一览》中列管为“会戕害青少年身心灵的邪教”。
2005同年,比利时的霎哈嘉瑜伽团体控告比利时政府,一路缠讼到2011年。
比利时最高法院最后的判决是“中止判决”(arrest of judgement):
“原告无法反驳该刊物”,全案不得再上诉。
霎哈嘉瑜伽在欧美是很红的邪教,经比利时国家政府“行政与司法”双重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