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网宣发到 NTU 版后收到如下回应
给大家参考一下:
作者:
f0960031 (M."Quando"Mimazaka)
2011-03-07 01:19:00欧盟喜欢用政治力量干涉别人的内政与意识形态...
作者:
Fewer (很少)
2011-03-07 01:28:00废死真的想争取人权 请去和美国及中国抗议吧
作者: GoBay (干杯啦) 2011-03-07 01:40:00
照楼上逻辑,台湾的慈善组织先去救非洲难民再来关心台湾弱势
看到这些没营养的推文之后更想知道这个活动在做什么~
各国养一批军队不就是为了杀定义出来的敌人 彼此彼此
作者: fulyh (...) 2011-03-07 04:52:00
既然是座谈?不考虑请朱学恒?张娟芬面对朱的论点,反驳得了吗?
作者:
Fewer (很少)
2011-03-07 07:19:00现在台湾根本不适合废死 还硬要推动 只会让人反感还有人用欧洲免签来威胁台湾 这种做法 某些人觉得很妥当?4楼 个人说的是欧洲废死团体 不用这么激动啦
作者:
laypeeq (没有什么正在死去)
2011-03-07 09:48:00不用张娟芬 猪学痕的论点本来就很好反驳台湾不适合废死 是因为台湾的民主根本就没有理性讨论精神每次要谈 就会有白冰冰这种拒绝思考与讨论的人出来
作者:
th11yh23 (脑沙拉手术)
2011-03-07 10:22:00欧洲废死团体XDDDD
多数的人对废死主张者也有极大的误解从来没说大家要原谅死刑犯 更没说死刑犯没做错事F大 民国68年大家都觉台湾不适合民主所以美丽岛事件很让人反感 所以他们错了吗?
作者:
dusted (dusted !!!!!!!)
2011-03-07 10:35:00看到有人把朱学恒捧这么高就想笑
作者:
dusted (dusted !!!!!!!)
2011-03-07 10:36:00他们为被害者权益开会讨论还出书你恐怕八百年都不会知道
永久自由刑和死刑都可以达成让罪犯与世隔离的目的不代表废死 原会被判死刑者不用受罚 但大多数人偏好死刑后
作者: Loveandpeace (woo~) 2011-03-07 11:49:00
钓到好多
作者: klar (“懂得”陈洁仪) 2011-03-07 11:50:00
死刑犯活着更没尊严废死对谁都没好处
97年有491件 96年有455件杀人罪判决确定 为什么该死的是那个位数被判死、被媒体大肆恶魔化、丑化的“死刑犯”法官的量刑根本没有标准 到底谁该死谁不该死呢我们应该把人生命的决定权交给法官的爽感吗而且还是遁入无责任体制、大家总是骂到臭头的“恐龙”有空可以去翻翻陈金火的判决书、起诉书、调查报告
作者: klar (“懂得”陈洁仪) 2011-03-07 12:04:00
那为什么有人的生命权要决定在死刑犯的手上?
从来没有办法证明他吃人肉;媒体却说他食人魔杀人是错的啊 他应该受到惩罚 应该要被关 只没有人
作者: klar (“懂得”陈洁仪) 2011-03-07 12:05:00
法官也不是看新闻审案件的吧
作者: klar (“懂得”陈洁仪) 2011-03-07 12:06:00
那为什么杀人犯可以决定别人的生死
我要说的是 媒体为了耸动 不断地用特定立场去妖魔化那40
人 其他的400人比较不可恶吗? 为什么乐透式的加诸在他们身上。 那你觉得那400多人应该全部枪毙吗?每年还有2000件的过失致死/杀人 应该全部枪毙吗?
作者: klar (“懂得”陈洁仪) 2011-03-07 12:08:00
所以枪毙不是没有原因的啊所以你觉得都要枪毙吗死刑的判决不是没有宽容好吗
作者: klar (“懂得”陈洁仪) 2011-03-07 12:09:00
那你觉得那些人活着有尊严吗
我们的刑事诉讼制度缺乏独立的量刑程序跟基准向美国就有 判死刑有特定的量刑要件 台湾就是法官爽人存在的本身就是目的 不能成为工具或手段
作者: klar (“懂得”陈洁仪) 2011-03-07 12:10:00
所以有量行的程序根基准就可以有死刑的存在?那为什么要废死
如果K大认真检视过判决 你就知道那40人不会比那400人不可恶。阶段性的 因为就算有独力量形成续最后还是法官爽还有立委要选举 要抹灭婚外情形象时就来杀个人
作者: klar (“懂得”陈洁仪) 2011-03-07 12:13:00
我觉得你只是不爽记者和法官
作者: MADAQ 2011-03-07 12:13:00
所以p大的立场是? 1.废死? or 2.有程序与基准的死刑延续?
作者: mymaydayya (mayho) 2011-03-07 12:13:00
死刑又不是极恶的惩罚 看到废死高潮前动一下大脑吧
抱歉回的有点乱 容我整理一下若能废死一次到位固然很好 但在社会反弹太 无法一次到位X时 应该先考虑建立完整的量刑程序与尽量客观的死刑基准以上是个人浅见 诸位的立场我也十分尊重我想这样的沟通跟对话是很必须的 谢谢大家的指教
哗...果然一堆推文 ̄▽ ̄ 怎么上一篇没有呢回上面,在新闻媒体时时有恐龙法官的报导时,怎么你会觉得死刑很适合存在呢?我的看法刚好跟你相左,应该改革司法才可以允许死刑存在吧?
作者: MADAQ 2011-03-07 12:24:00
l大是在回p大吗? 两位的看法有不同吗?
作者:
ijsfkira (ijsfkira)
2011-03-07 12:34:00推p大
我反对废死的主张 但还是肯定这样的座谈会毕竟公共事务的决策, 本来就是长期讨论、演变出来的既然是民主的国家, 任何立场都应该要予以表达的机会
作者:
zachmed (查)
2011-03-07 14:03:00为什么全民要花钱养死刑犯呢?
作者: klar (“懂得”陈洁仪) 2011-03-07 14:27:00
我觉得死刑对那些还有一丝良心的重刑犯来说是一种解脱对那些还想苟且偷生留在这个世界的人也没必要同情
作者: LifesasplasH (Jolden Kaufield) 2011-03-07 15:29:00
zachmed:为什么国家要花钱养杀人犯和诈欺犯呢?
推文中支持废死者言论已经带有主观道德优越感这种出发点是能讨论什么?本质上你们就否定死刑的价值这样还能讨论什么? 支持死刑的论点你们都视为无物当心中已经有标准答案时 讨论什么意义在哪?
无论如何我支持这样的座谈会,毕竟社会上本来就会有不同的意见与声音,而一个民主的社会是要能够包容这种多元的意见的...purehunter好帅>///<
本座谈不默认立场。邀张娟芬出席,是因为我们觉得无论《杀》书的立场正不正确,它确实提供了一些有关死刑制度现况的观察,加上我们社员也恰好有读过该书,所以决定邀请她出席。我们的初衷不是要激起两造的激辩或是被
V大是从哪点看出支死论点被视为无物啊?我看到不少回应啊
害者与死刑犯互比悲情……我们只是希望有个机会冷静地坐下来谈,听听不同观点的声音(一如本社宗旨一般)。所以无论您支持不支持死刑存续,都欢迎参加~
作者: Socrate 2011-03-07 16:45:00
看到有人说“为什么要花钱养死刑犯?”我想提供一个问题给大家参考:如果支持死刑的人不想花钱养罪犯,那反对死刑的人是不是可以说他不想花钱支付冤案赔偿呢?如果这样的话,卢正、将国庆等人的赔偿又要谁来承担呢?
作者:
ijsfkira (ijsfkira)
2011-03-07 16:52:00他们会说冤案是特例 要改进的是司法 而不是废除死刑XD
作者:
roboky (门诊时暂离)
2011-03-07 16:52:00全民赔偿阿 看关多久赔多少 没死照赔 换个论点吧
作者: Socrate 2011-03-07 16:52:00
我想说的是:“不想花钱养罪犯╱赔冤案,所以支持╱反对死刑”这样的论述在公共团体里恐怕都不是一个有效的论述
作者:
roboky (门诊时暂离)
2011-03-07 16:53:00又不是没死刑就自动变成不用赔
作者: Socrate 2011-03-07 16:54:00
用钱来赔错误的自由刑我们都觉得勉强了,何况是用钱赔命?我想说的是,如果“不想花钱养罪犯╱赔冤案,所以支持╱反对死刑”这样的论述成立的话,那国家干脆解散算了应该这么说:如果你因为不想钱养罪犯╱赔冤案,而支持╱反对死刑,那么你不仅仅是个支持╱反对死刑者,你还是个无政府主义者。如果你是一个无政府主义者,你又不想花钱养罪犯,那很好,你的论述没有不合逻辑,只是你也不需要讨论死刑,因为没有政府就根本没有死刑,顶多你只能是个主张动用私刑的人。另一方面,如果你主张要有政府(假设政府需要提供公共财),那你恐怕不能用“不想花钱养他”这个论述来支持死刑──除非你有别的或更进一步的论述。
作者: klar (“懂得”陈洁仪) 2011-03-07 17:26:00
废死跟冤案是两回事怕有冤案以后犯人也不用关是吗?难道没有死刑冤案就变成可以弥补?
作者: klar (“懂得”陈洁仪) 2011-03-07 17:27:00
扯冤案真的很好笑
作者: Socrate 2011-03-07 17:29:00
我想倒也不是可以弥补,只是误判徒刑的伤害总是比误判死刑的伤害小吧?
作者: klar (“懂得”陈洁仪) 2011-03-07 17:31:00
难说你想直接死掉还是以杀人犯的名义关三十年在死掉
作者: Socrate 2011-03-07 17:32:00
我的话会选后者。起码还有机会翻案啊 XDDDDDD
作者: klar (“懂得”陈洁仪) 2011-03-07 17:33:00
冤案应该是如何避免的问题不应该由冤案来主导死刑的存废
作者: Socrate 2011-03-07 17:37:00
冤案是必须谈的,因为没有一种制度可以完美避免冤案。不谈冤案而谈死刑,只是一种理想状况,就像“假设大家都善良”一样理想 XDDDD
作者:
ijsfkira (ijsfkira)
2011-03-07 17:41:00就说多数人都以为冤案是可以改善的阿 以为办案都像柯南这是一个本质上的困难
作者: klar (“懂得”陈洁仪) 2011-03-07 17:53:00
废死的人不也以为救了很多冤案的受害者吗不要拿本质当挡箭牌
作者:
ijsfkira (ijsfkira)
2011-03-07 17:58:00其实废死的也有很多派啦 主张不一定都是像新闻看到的那样
作者:
ivanos (common sense)
2011-03-07 21:30:00好奇问一下,为什么杀人的人就该被杀
作者:
jayelva (香草天空)
2011-03-07 23:36:00推p大
作者: ie9 2011-03-07 23:52:00
死刑判错了无法回复,自由刑判错了其实也无法回复要说国家无权杀人,之后是不是又要说国家无权剥夺自由那干脆废除刑法好了如果是因为人权而废死,那就没什么好谈的 如果是因为怕误判而废死,那该检讨的是侦办品质但无论如何我还是推这个座谈会
谢谢大家的指教 很高兴NTU版的讨论品质比数字版高太多我想自由跟生命还是有所差异的 自由刑还有矫治的功能可是死刑却将人沦为政府威吓其他人的纯粹工具或手段因此ie9大从废死推到废徒刑 其实需要多一点的论证管见认为 人存在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目的 若没错判终身监禁可以反省、劳动、再教育;青春当然也是不可逆可是当我想到倘若江国庆还活着 见到自己含冤得雪 那会是多大的宽慰呢?要说不要花钱养死刑犯 那为什么我们愿意养440个杀人犯不愿意养那2个? 为什么我们愿意花钱帮大饼矫治吸毒数次愿意花钱帮郑进一治疗? 还是废除死刑前先废除徒刑通通枪毙 纳税人的钱就没什么负担 可以买好多营养午餐很高兴有空间可以跟大家讨论 也推座谈会
感谢楼上支持,也谢谢参与讨论的同学们~这里的讨论品质真的令人感动~
作者: hsiaoyoshye 2011-03-08 03:30:00
推这个座谈会
作者: fulyh (...) 2011-03-08 06:04:00
不推这个座谈会 因为主办单位很可惜竟然欠缺找不同立场来宾(不只是靠听众身份的不同立场)对话的平台 如同公视有话好说的制作一样 因此并不足以推(当然也不至于嘘) 总之在做事上既然要谈某议题 而该议题又显有不同立场的人们存在时 主办单位浑然不知只邀到一方当来宾是明显的办理瑕疵?先不管大家心中主张废死或否 但至少看来宾双方对话/辩论 在程序上达到"座谈这两个字的精神 不是吗?难道还真如某楼说的另一方都是不讲理云云 仿佛只有自己一方代表真理?办座谈会请来宾请学有话好说或许某方驳得了另一方或许驳不了 但非关键 关键在于让听众听到"来宾们"个阐述"相异"论述 而不是弄成部份听众去询问来宾的层次而已 在座谈环境脉络中 与前者相比对话层次是不一样的贵社既身为主办单位 若能找到相异立场来宾与张对话 才值给推
作者:
jiejar (worldbeater)
2011-03-08 12:38:00推p大
一堆推文者好像跟这个社团很熟一样,知道人家没找不同立场的人了?怎么就不会是已经找了却被回绝呢?有人提到朱宅神。他怎么会浪费时间当面和他以噗浪指控为“见猎心喜”的张娟芬说话?要说优越感,也可以反过来检视一下自恃代表多数民意的这方,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是如何扭曲、丑化、施以污名今天又有个留德的大教授在联合报投书影射德国废死是要替纳粹战犯脱罪,偶然才侥幸成功的了。已经有在台湾的德国人写文章反驳(友人说),只是还不知能否被刊登。不过如果贵社这次没找的话,下次似乎可以试着找一两位即使被拒绝也可留下联络过程。
作者:
ijsfkira (ijsfkira)
2011-03-08 22:30:00给ie9同学 1.侦办品质不是简单说要改善就能改善的 它是ㄧ种近乎必然 认识与判定上的困难生活上到处都是 只是ㄧ般而言不会影响大家日常生活 2.除了人权 另外ㄧ个废死的主张是认为国家权力来自于众人想像 这样子的意义下死刑和大家一起杀人有什么分别(只是不是我们亲自动手)如同p大所言 大家都怕死刑犯 我也会怕 可是在有别种方式能达成类似效果应该以附出代价少者为优先我想不论各位对于死刑有什么想法 多去亲自认识与讨论不要全盘相信主流新闻媒体 总是好ㄧ些些的
作者:
f0960031 (M."Quando"Mimazaka)
2010-03-07 01:19:00欧盟喜欢用政治力量干涉别人的内政与意识形态...
作者:
Fewer (很少)
2010-03-07 01:28:00废死真的想争取人权 请去和美国及中国抗议吧
作者: GoBay (干杯啦) 2010-03-07 01:40:00
照楼上逻辑,台湾的慈善组织先去救非洲难民再来关心台湾弱势
看到这些没营养的推文之后更想知道这个活动在做什么~
各国养一批军队不就是为了杀定义出来的敌人 彼此彼此
作者: fulyh (...) 2010-03-07 04:52:00
既然是座谈?不考虑请朱学恒?张娟芬面对朱的论点,反驳得了吗?
作者:
Fewer (很少)
2010-03-07 07:19:00现在台湾根本不适合废死 还硬要推动 只会让人反感还有人用欧洲免签来威胁台湾 这种做法 某些人觉得很妥当?4楼 个人说的是欧洲废死团体 不用这么激动啦
作者:
laypeeq (没有什么正在死去)
2010-03-07 09:48:00不用张娟芬 猪学痕的论点本来就很好反驳台湾不适合废死 是因为台湾的民主根本就没有理性讨论精神每次要谈 就会有白冰冰这种拒绝思考与讨论的人出来
作者:
th11yh23 (脑沙拉手术)
2010-03-07 10:22:00欧洲废死团体XDDDD
多数的人对废死主张者也有极大的误解从来没说大家要原谅死刑犯 更没说死刑犯没做错事F大 民国68年大家都觉台湾不适合民主所以美丽岛事件很让人反感 所以他们错了吗?
作者:
dusted (dusted !!!!!!!)
2010-03-07 10:35:00看到有人把朱学恒捧这么高就想笑
作者:
dusted (dusted !!!!!!!)
2010-03-07 10:36:00他们为被害者权益开会讨论还出书你恐怕八百年都不会知道
永久自由刑和死刑都可以达成让罪犯与世隔离的目的不代表废死 原会被判死刑者不用受罚 但大多数人偏好死刑后
作者: Loveandpeace (woo~) 2010-03-07 11:49:00
钓到好多
作者: klar (“懂得”陈洁仪) 2010-03-07 11:50:00
死刑犯活着更没尊严废死对谁都没好处
97年有491件 96年有455件杀人罪判决确定 为什么该死的是那个位数被判死、被媒体大肆恶魔化、丑化的“死刑犯”法官的量刑根本没有标准 到底谁该死谁不该死呢我们应该把人生命的决定权交给法官的爽感吗而且还是遁入无责任体制、大家总是骂到臭头的“恐龙”有空可以去翻翻陈金火的判决书、起诉书、调查报告
作者: klar (“懂得”陈洁仪) 2010-03-07 12:04:00
那为什么有人的生命权要决定在死刑犯的手上?
从来没有办法证明他吃人肉;媒体却说他食人魔杀人是错的啊 他应该受到惩罚 应该要被关 只没有人
作者: klar (“懂得”陈洁仪) 2010-03-07 12:05:00
法官也不是看新闻审案件的吧
作者: klar (“懂得”陈洁仪) 2010-03-07 12:06:00
那为什么杀人犯可以决定别人的生死
我要说的是 媒体为了耸动 不断地用特定立场去妖魔化那40
人 其他的400人比较不可恶吗? 为什么乐透式的加诸在他们身上。 那你觉得那400多人应该全部枪毙吗?每年还有2000件的过失致死/杀人 应该全部枪毙吗?
作者: klar (“懂得”陈洁仪) 2010-03-07 12:08:00
所以枪毙不是没有原因的啊所以你觉得都要枪毙吗死刑的判决不是没有宽容好吗
作者: klar (“懂得”陈洁仪) 2010-03-07 12:09:00
那你觉得那些人活着有尊严吗
我们的刑事诉讼制度缺乏独立的量刑程序跟基准向美国就有 判死刑有特定的量刑要件 台湾就是法官爽人存在的本身就是目的 不能成为工具或手段
作者: klar (“懂得”陈洁仪) 2010-03-07 12:10:00
所以有量行的程序根基准就可以有死刑的存在?那为什么要废死
如果K大认真检视过判决 你就知道那40人不会比那400人不可恶。阶段性的 因为就算有独力量形成续最后还是法官爽还有立委要选举 要抹灭婚外情形象时就来杀个人
作者: klar (“懂得”陈洁仪) 2010-03-07 12:13:00
我觉得你只是不爽记者和法官
作者: MADAQ 2010-03-07 12:13:00
所以p大的立场是? 1.废死? or 2.有程序与基准的死刑延续?
作者: mymaydayya (mayho) 2010-03-07 12:13:00
死刑又不是极恶的惩罚 看到废死高潮前动一下大脑吧
抱歉回的有点乱 容我整理一下若能废死一次到位固然很好 但在社会反弹太 无法一次到位X时 应该先考虑建立完整的量刑程序与尽量客观的死刑基准以上是个人浅见 诸位的立场我也十分尊重我想这样的沟通跟对话是很必须的 谢谢大家的指教
哗...果然一堆推文 ̄▽ ̄ 怎么上一篇没有呢回上面,在新闻媒体时时有恐龙法官的报导时,怎么你会觉得死刑很适合存在呢?我的看法刚好跟你相左,应该改革司法才可以允许死刑存在吧?
作者: MADAQ 2010-03-07 12:24:00
l大是在回p大吗? 两位的看法有不同吗?
作者:
ijsfkira (ijsfkira)
2010-03-07 12:34:00推p大
我反对废死的主张 但还是肯定这样的座谈会毕竟公共事务的决策, 本来就是长期讨论、演变出来的既然是民主的国家, 任何立场都应该要予以表达的机会
作者:
zachmed (查)
2010-03-07 14:03:00为什么全民要花钱养死刑犯呢?
作者: klar (“懂得”陈洁仪) 2010-03-07 14:27:00
我觉得死刑对那些还有一丝良心的重刑犯来说是一种解脱对那些还想苟且偷生留在这个世界的人也没必要同情
作者: LifesasplasH (Jolden Kaufield) 2010-03-07 15:29:00
zachmed:为什么国家要花钱养杀人犯和诈欺犯呢?
推文中支持废死者言论已经带有主观道德优越感这种出发点是能讨论什么?本质上你们就否定死刑的价值这样还能讨论什么? 支持死刑的论点你们都视为无物当心中已经有标准答案时 讨论什么意义在哪?
无论如何我支持这样的座谈会,毕竟社会上本来就会有不同的意见与声音,而一个民主的社会是要能够包容这种多元的意见的...purehunter好帅>///<
本座谈不默认立场。邀张娟芬出席,是因为我们觉得无论《杀》书的立场正不正确,它确实提供了一些有关死刑制度现况的观察,加上我们社员也恰好有读过该书,所以决定邀请她出席。我们的初衷不是要激起两造的激辩或是被
V大是从哪点看出支死论点被视为无物啊?我看到不少回应啊
害者与死刑犯互比悲情……我们只是希望有个机会冷静地坐下来谈,听听不同观点的声音(一如本社宗旨一般)。所以无论您支持不支持死刑存续,都欢迎参加~
作者: Socrate 2010-03-07 16:45:00
看到有人说“为什么要花钱养死刑犯?”我想提供一个问题给大家参考:如果支持死刑的人不想花钱养罪犯,那反对死刑的人是不是可以说他不想花钱支付冤案赔偿呢?如果这样的话,卢正、将国庆等人的赔偿又要谁来承担呢?
作者:
ijsfkira (ijsfkira)
2010-03-07 16:52:00他们会说冤案是特例 要改进的是司法 而不是废除死刑XD
作者:
roboky (门诊时暂离)
2010-03-07 16:52:00全民赔偿阿 看关多久赔多少 没死照赔 换个论点吧
作者: Socrate 2010-03-07 16:52:00
我想说的是:“不想花钱养罪犯╱赔冤案,所以支持╱反对死刑”这样的论述在公共团体里恐怕都不是一个有效的论述
作者:
roboky (门诊时暂离)
2010-03-07 16:53:00又不是没死刑就自动变成不用赔
作者: Socrate 2010-03-07 16:54:00
用钱来赔错误的自由刑我们都觉得勉强了,何况是用钱赔命?我想说的是,如果“不想花钱养罪犯╱赔冤案,所以支持╱反对死刑”这样的论述成立的话,那国家干脆解散算了应该这么说:如果你因为不想钱养罪犯╱赔冤案,而支持╱反对死刑,那么你不仅仅是个支持╱反对死刑者,你还是个无政府主义者。如果你是一个无政府主义者,你又不想花钱养罪犯,那很好,你的论述没有不合逻辑,只是你也不需要讨论死刑,因为没有政府就根本没有死刑,顶多你只能是个主张动用私刑的人。另一方面,如果你主张要有政府(假设政府需要提供公共财),那你恐怕不能用“不想花钱养他”这个论述来支持死刑──除非你有别的或更进一步的论述。
作者: klar (“懂得”陈洁仪) 2010-03-07 17:26:00
废死跟冤案是两回事怕有冤案以后犯人也不用关是吗?难道没有死刑冤案就变成可以弥补?
作者: klar (“懂得”陈洁仪) 2010-03-07 17:27:00
扯冤案真的很好笑
作者: Socrate 2010-03-07 17:29:00
我想倒也不是可以弥补,只是误判徒刑的伤害总是比误判死刑的伤害小吧?
作者: klar (“懂得”陈洁仪) 2010-03-07 17:31:00
难说你想直接死掉还是以杀人犯的名义关三十年在死掉
作者: Socrate 2010-03-07 17:32:00
我的话会选后者。起码还有机会翻案啊 XDDDDDD
作者: klar (“懂得”陈洁仪) 2010-03-07 17:33:00
冤案应该是如何避免的问题不应该由冤案来主导死刑的存废
作者: Socrate 2010-03-07 17:37:00
冤案是必须谈的,因为没有一种制度可以完美避免冤案。不谈冤案而谈死刑,只是一种理想状况,就像“假设大家都善良”一样理想 XDDDD
作者:
ijsfkira (ijsfkira)
2010-03-07 17:41:00就说多数人都以为冤案是可以改善的阿 以为办案都像柯南这是一个本质上的困难
作者: klar (“懂得”陈洁仪) 2010-03-07 17:53:00
废死的人不也以为救了很多冤案的受害者吗不要拿本质当挡箭牌
作者:
ijsfkira (ijsfkira)
2010-03-07 17:58:00其实废死的也有很多派啦 主张不一定都是像新闻看到的那样
作者:
ivanos (common sense)
2010-03-07 21:30:00好奇问一下,为什么杀人的人就该被杀
作者:
jayelva (香草天空)
2010-03-07 23:36:00推p大
作者: ie9 2010-03-07 23:52:00
死刑判错了无法回复,自由刑判错了其实也无法回复要说国家无权杀人,之后是不是又要说国家无权剥夺自由那干脆废除刑法好了如果是因为人权而废死,那就没什么好谈的 如果是因为怕误判而废死,那该检讨的是侦办品质但无论如何我还是推这个座谈会
谢谢大家的指教 很高兴NTU版的讨论品质比数字版高太多我想自由跟生命还是有所差异的 自由刑还有矫治的功能可是死刑却将人沦为政府威吓其他人的纯粹工具或手段因此ie9大从废死推到废徒刑 其实需要多一点的论证管见认为 人存在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目的 若没错判终身监禁可以反省、劳动、再教育;青春当然也是不可逆可是当我想到倘若江国庆还活着 见到自己含冤得雪 那会是多大的宽慰呢?要说不要花钱养死刑犯 那为什么我们愿意养440个杀人犯不愿意养那2个? 为什么我们愿意花钱帮大饼矫治吸毒数次愿意花钱帮郑进一治疗? 还是废除死刑前先废除徒刑通通枪毙 纳税人的钱就没什么负担 可以买好多营养午餐很高兴有空间可以跟大家讨论 也推座谈会
感谢楼上支持,也谢谢参与讨论的同学们~这里的讨论品质真的令人感动~
作者: hsiaoyoshye 2010-03-08 03:30:00
推这个座谈会
作者: fulyh (...) 2010-03-08 06:04:00
不推这个座谈会 因为主办单位很可惜竟然欠缺找不同立场来宾(不只是靠听众身份的不同立场)对话的平台 如同公视有话好说的制作一样 因此并不足以推(当然也不至于嘘) 总之在做事上既然要谈某议题 而该议题又显有不同立场的人们存在时 主办单位浑然不知只邀到一方当来宾是明显的办理瑕疵?先不管大家心中主张废死或否 但至少看来宾双方对话/辩论 在程序上达到"座谈这两个字的精神 不是吗?难道还真如某楼说的另一方都是不讲理云云 仿佛只有自己一方代表真理?办座谈会请来宾请学有话好说或许某方驳得了另一方或许驳不了 但非关键 关键在于让听众听到"来宾们"个阐述"相异"论述 而不是弄成部份听众去询问来宾的层次而已 在座谈环境脉络中 与前者相比对话层次是不一样的贵社既身为主办单位 若能找到相异立场来宾与张对话 才值给推
作者:
jiejar (worldbeater)
2010-03-08 12:38:00推p大
一堆推文者好像跟这个社团很熟一样,知道人家没找不同立场的人了?怎么就不会是已经找了却被回绝呢?有人提到朱宅神。他怎么会浪费时间当面和他以噗浪指控为“见猎心喜”的张娟芬说话?要说优越感,也可以反过来检视一下自恃代表多数民意的这方,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是如何扭曲、丑化、施以污名今天又有个留德的大教授在联合报投书影射德国废死是要替纳粹战犯脱罪,偶然才侥幸成功的了。已经有在台湾的德国人写文章反驳(友人说),只是还不知能否被刊登。不过如果贵社这次没找的话,下次似乎可以试着找一两位即使被拒绝也可留下联络过程。
作者:
ijsfkira (ijsfkira)
2010-03-08 22:30:00给ie9同学 1.侦办品质不是简单说要改善就能改善的 它是ㄧ种近乎必然 认识与判定上的困难生活上到处都是 只是ㄧ般而言不会影响大家日常生活 2.除了人权 另外ㄧ个废死的主张是认为国家权力来自于众人想像 这样子的意义下死刑和大家一起杀人有什么分别(只是不是我们亲自动手)如同p大所言 大家都怕死刑犯 我也会怕 可是在有别种方式能达成类似效果应该以附出代价少者为优先我想不论各位对于死刑有什么想法 多去亲自认识与讨论不要全盘相信主流新闻媒体 总是好ㄧ些些的
作者:
f0960031 (M."Quando"Mimazaka)
2010-03-07 09:19:00欧盟喜欢用政治力量干涉别人的内政与意识形态...
作者:
Fewer (很少)
2010-03-07 09:28:00废死真的想争取人权 请去和美国及中国抗议吧
作者: GoBay (干杯啦) 2010-03-07 09:40:00
照楼上逻辑,台湾的慈善组织先去救非洲难民再来关心台湾弱势
看到这些没营养的推文之后更想知道这个活动在做什么~
各国养一批军队不就是为了杀定义出来的敌人 彼此彼此
作者: fulyh (...) 2010-03-07 12:52:00
既然是座谈?不考虑请朱学恒?张娟芬面对朱的论点,反驳得了吗?
作者:
Fewer (很少)
2010-03-07 15:19:00现在台湾根本不适合废死 还硬要推动 只会让人反感还有人用欧洲免签来威胁台湾 这种做法 某些人觉得很妥当?4楼 个人说的是欧洲废死团体 不用这么激动啦
作者:
laypeeq (没有什么正在死去)
2010-03-07 17:48:00不用张娟芬 猪学痕的论点本来就很好反驳台湾不适合废死 是因为台湾的民主根本就没有理性讨论精神每次要谈 就会有白冰冰这种拒绝思考与讨论的人出来
作者:
th11yh23 (脑沙拉手术)
2010-03-07 18:22:00欧洲废死团体XDDDD
多数的人对废死主张者也有极大的误解从来没说大家要原谅死刑犯 更没说死刑犯没做错事F大 民国68年大家都觉台湾不适合民主所以美丽岛事件很让人反感 所以他们错了吗?
作者:
dusted (dusted !!!!!!!)
2010-03-07 18:35:00看到有人把朱学恒捧这么高就想笑
作者:
dusted (dusted !!!!!!!)
2010-03-07 18:36:00他们为被害者权益开会讨论还出书你恐怕八百年都不会知道
永久自由刑和死刑都可以达成让罪犯与世隔离的目的不代表废死 原会被判死刑者不用受罚 但大多数人偏好死刑后
作者: Loveandpeace (woo~) 2010-03-07 19:49:00
钓到好多
作者: klar (“懂得”陈洁仪) 2010-03-07 19:50:00
死刑犯活着更没尊严废死对谁都没好处
97年有491件 96年有455件杀人罪判决确定 为什么该死的是那个位数被判死、被媒体大肆恶魔化、丑化的“死刑犯”法官的量刑根本没有标准 到底谁该死谁不该死呢我们应该把人生命的决定权交给法官的爽感吗而且还是遁入无责任体制、大家总是骂到臭头的“恐龙”有空可以去翻翻陈金火的判决书、起诉书、调查报告
作者: klar (“懂得”陈洁仪) 2010-03-07 20:04:00
那为什么有人的生命权要决定在死刑犯的手上?
从来没有办法证明他吃人肉;媒体却说他食人魔杀人是错的啊 他应该受到惩罚 应该要被关 只没有人
作者: klar (“懂得”陈洁仪) 2010-03-07 20:05:00
法官也不是看新闻审案件的吧
作者: klar (“懂得”陈洁仪) 2010-03-07 20:06:00
那为什么杀人犯可以决定别人的生死
我要说的是 媒体为了耸动 不断地用特定立场去妖魔化那40
人 其他的400人比较不可恶吗? 为什么乐透式的加诸在他们身上。 那你觉得那400多人应该全部枪毙吗?每年还有2000件的过失致死/杀人 应该全部枪毙吗?
作者: klar (“懂得”陈洁仪) 2010-03-07 20:08:00
所以枪毙不是没有原因的啊所以你觉得都要枪毙吗死刑的判决不是没有宽容好吗
作者: klar (“懂得”陈洁仪) 2010-03-07 20:09:00
那你觉得那些人活着有尊严吗
我们的刑事诉讼制度缺乏独立的量刑程序跟基准向美国就有 判死刑有特定的量刑要件 台湾就是法官爽人存在的本身就是目的 不能成为工具或手段
作者: klar (“懂得”陈洁仪) 2010-03-07 20:10:00
所以有量行的程序根基准就可以有死刑的存在?那为什么要废死
如果K大认真检视过判决 你就知道那40人不会比那400人不可恶。阶段性的 因为就算有独力量形成续最后还是法官爽还有立委要选举 要抹灭婚外情形象时就来杀个人
作者: klar (“懂得”陈洁仪) 2010-03-07 20:13:00
我觉得你只是不爽记者和法官
作者: MADAQ 2010-03-07 20:13:00
所以p大的立场是? 1.废死? or 2.有程序与基准的死刑延续?
作者: mymaydayya (mayho) 2010-03-07 20:13:00
死刑又不是极恶的惩罚 看到废死高潮前动一下大脑吧
抱歉回的有点乱 容我整理一下若能废死一次到位固然很好 但在社会反弹太 无法一次到位X时 应该先考虑建立完整的量刑程序与尽量客观的死刑基准以上是个人浅见 诸位的立场我也十分尊重我想这样的沟通跟对话是很必须的 谢谢大家的指教
哗...果然一堆推文 ̄▽ ̄ 怎么上一篇没有呢回上面,在新闻媒体时时有恐龙法官的报导时,怎么你会觉得死刑很适合存在呢?我的看法刚好跟你相左,应该改革司法才可以允许死刑存在吧?
作者: MADAQ 2010-03-07 20:24:00
l大是在回p大吗? 两位的看法有不同吗?
作者:
ijsfkira (ijsfkira)
2010-03-07 20:34:00推p大
我反对废死的主张 但还是肯定这样的座谈会毕竟公共事务的决策, 本来就是长期讨论、演变出来的既然是民主的国家, 任何立场都应该要予以表达的机会
作者:
zachmed (查)
2010-03-07 22:03:00为什么全民要花钱养死刑犯呢?
作者: klar (“懂得”陈洁仪) 2010-03-07 22:27:00
我觉得死刑对那些还有一丝良心的重刑犯来说是一种解脱对那些还想苟且偷生留在这个世界的人也没必要同情
作者: LifesasplasH (Jolden Kaufield) 2010-03-07 23:29:00
zachmed:为什么国家要花钱养杀人犯和诈欺犯呢?
推文中支持废死者言论已经带有主观道德优越感这种出发点是能讨论什么?本质上你们就否定死刑的价值这样还能讨论什么? 支持死刑的论点你们都视为无物当心中已经有标准答案时 讨论什么意义在哪?
无论如何我支持这样的座谈会,毕竟社会上本来就会有不同的意见与声音,而一个民主的社会是要能够包容这种多元的意见的...purehunter好帅>///<
本座谈不默认立场。邀张娟芬出席,是因为我们觉得无论《杀》书的立场正不正确,它确实提供了一些有关死刑制度现况的观察,加上我们社员也恰好有读过该书,所以决定邀请她出席。我们的初衷不是要激起两造的激辩或是被
V大是从哪点看出支死论点被视为无物啊?我看到不少回应啊
害者与死刑犯互比悲情……我们只是希望有个机会冷静地坐下来谈,听听不同观点的声音(一如本社宗旨一般)。所以无论您支持不支持死刑存续,都欢迎参加~
作者: Socrate 2010-03-08 00:45:00
看到有人说“为什么要花钱养死刑犯?”我想提供一个问题给大家参考:如果支持死刑的人不想花钱养罪犯,那反对死刑的人是不是可以说他不想花钱支付冤案赔偿呢?如果这样的话,卢正、将国庆等人的赔偿又要谁来承担呢?
作者:
ijsfkira (ijsfkira)
2010-03-08 00:52:00他们会说冤案是特例 要改进的是司法 而不是废除死刑XD
作者:
roboky (门诊时暂离)
2010-03-08 00:52:00全民赔偿阿 看关多久赔多少 没死照赔 换个论点吧
作者: Socrate 2010-03-08 00:52:00
我想说的是:“不想花钱养罪犯╱赔冤案,所以支持╱反对死刑”这样的论述在公共团体里恐怕都不是一个有效的论述
作者:
roboky (门诊时暂离)
2010-03-08 00:53:00又不是没死刑就自动变成不用赔
作者: Socrate 2010-03-08 00:54:00
用钱来赔错误的自由刑我们都觉得勉强了,何况是用钱赔命?我想说的是,如果“不想花钱养罪犯╱赔冤案,所以支持╱反对死刑”这样的论述成立的话,那国家干脆解散算了应该这么说:如果你因为不想钱养罪犯╱赔冤案,而支持╱反对死刑,那么你不仅仅是个支持╱反对死刑者,你还是个无政府主义者。如果你是一个无政府主义者,你又不想花钱养罪犯,那很好,你的论述没有不合逻辑,只是你也不需要讨论死刑,因为没有政府就根本没有死刑,顶多你只能是个主张动用私刑的人。另一方面,如果你主张要有政府(假设政府需要提供公共财),那你恐怕不能用“不想花钱养他”这个论述来支持死刑──除非你有别的或更进一步的论述。
作者: klar (“懂得”陈洁仪) 2010-03-08 01:26:00
废死跟冤案是两回事怕有冤案以后犯人也不用关是吗?难道没有死刑冤案就变成可以弥补?
作者: klar (“懂得”陈洁仪) 2010-03-08 01:27:00
扯冤案真的很好笑
作者: Socrate 2010-03-08 01:29:00
我想倒也不是可以弥补,只是误判徒刑的伤害总是比误判死刑的伤害小吧?
作者: klar (“懂得”陈洁仪) 2010-03-08 01:31:00
难说你想直接死掉还是以杀人犯的名义关三十年在死掉
作者: Socrate 2010-03-08 01:32:00
我的话会选后者。起码还有机会翻案啊 XDDDDDD
作者: klar (“懂得”陈洁仪) 2010-03-08 01:33:00
冤案应该是如何避免的问题不应该由冤案来主导死刑的存废
作者: Socrate 2010-03-08 01:37:00
冤案是必须谈的,因为没有一种制度可以完美避免冤案。不谈冤案而谈死刑,只是一种理想状况,就像“假设大家都善良”一样理想 XDDDD
作者:
ijsfkira (ijsfkira)
2010-03-08 01:41:00就说多数人都以为冤案是可以改善的阿 以为办案都像柯南这是一个本质上的困难
作者: klar (“懂得”陈洁仪) 2010-03-08 01:53:00
废死的人不也以为救了很多冤案的受害者吗不要拿本质当挡箭牌
作者:
ijsfkira (ijsfkira)
2010-03-08 01:58:00其实废死的也有很多派啦 主张不一定都是像新闻看到的那样
作者:
ivanos (common sense)
2010-03-08 05:30:00好奇问一下,为什么杀人的人就该被杀
作者:
jayelva (香草天空)
2010-03-08 07:36:00推p大
作者: ie9 2010-03-08 07:52:00
死刑判错了无法回复,自由刑判错了其实也无法回复要说国家无权杀人,之后是不是又要说国家无权剥夺自由那干脆废除刑法好了如果是因为人权而废死,那就没什么好谈的 如果是因为怕误判而废死,那该检讨的是侦办品质但无论如何我还是推这个座谈会
谢谢大家的指教 很高兴NTU版的讨论品质比数字版高太多我想自由跟生命还是有所差异的 自由刑还有矫治的功能可是死刑却将人沦为政府威吓其他人的纯粹工具或手段因此ie9大从废死推到废徒刑 其实需要多一点的论证管见认为 人存在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目的 若没错判终身监禁可以反省、劳动、再教育;青春当然也是不可逆可是当我想到倘若江国庆还活着 见到自己含冤得雪 那会是多大的宽慰呢?要说不要花钱养死刑犯 那为什么我们愿意养440个杀人犯不愿意养那2个? 为什么我们愿意花钱帮大饼矫治吸毒数次愿意花钱帮郑进一治疗? 还是废除死刑前先废除徒刑通通枪毙 纳税人的钱就没什么负担 可以买好多营养午餐很高兴有空间可以跟大家讨论 也推座谈会
感谢楼上支持,也谢谢参与讨论的同学们~这里的讨论品质真的令人感动~
作者: hsiaoyoshye 2010-03-08 11:30:00
推这个座谈会
作者: fulyh (...) 2010-03-08 14:04:00
不推这个座谈会 因为主办单位很可惜竟然欠缺找不同立场来宾(不只是靠听众身份的不同立场)对话的平台 如同公视有话好说的制作一样 因此并不足以推(当然也不至于嘘) 总之在做事上既然要谈某议题 而该议题又显有不同立场的人们存在时 主办单位浑然不知只邀到一方当来宾是明显的办理瑕疵?先不管大家心中主张废死或否 但至少看来宾双方对话/辩论 在程序上达到"座谈这两个字的精神 不是吗?难道还真如某楼说的另一方都是不讲理云云 仿佛只有自己一方代表真理?办座谈会请来宾请学有话好说或许某方驳得了另一方或许驳不了 但非关键 关键在于让听众听到"来宾们"个阐述"相异"论述 而不是弄成部份听众去询问来宾的层次而已 在座谈环境脉络中 与前者相比对话层次是不一样的贵社既身为主办单位 若能找到相异立场来宾与张对话 才值给推
作者:
jiejar (worldbeater)
2010-03-08 20:38:00推p大
一堆推文者好像跟这个社团很熟一样,知道人家没找不同立场的人了?怎么就不会是已经找了却被回绝呢?有人提到朱宅神。他怎么会浪费时间当面和他以噗浪指控为“见猎心喜”的张娟芬说话?要说优越感,也可以反过来检视一下自恃代表多数民意的这方,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是如何扭曲、丑化、施以污名今天又有个留德的大教授在联合报投书影射德国废死是要替纳粹战犯脱罪,偶然才侥幸成功的了。已经有在台湾的德国人写文章反驳(友人说),只是还不知能否被刊登。不过如果贵社这次没找的话,下次似乎可以试着找一两位即使被拒绝也可留下联络过程。
作者:
ijsfkira (ijsfkira)
2010-03-09 06:30:00给ie9同学 1.侦办品质不是简单说要改善就能改善的 它是ㄧ种近乎必然 认识与判定上的困难生活上到处都是 只是ㄧ般而言不会影响大家日常生活 2.除了人权 另外ㄧ个废死的主张是认为国家权力来自于众人想像 这样子的意义下死刑和大家一起杀人有什么分别(只是不是我们亲自动手)如同p大所言 大家都怕死刑犯 我也会怕 可是在有别种方式能达成类似效果应该以附出代价少者为优先我想不论各位对于死刑有什么想法 多去亲自认识与讨论不要全盘相信主流新闻媒体 总是好ㄧ些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