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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苦劳网
罢工41天 无人负责
荣电工会 抬棺要债
陈韦纶 苦劳网记者
责任主编:张心华
荣电罢工已经进入第41天;这一个多月以来,荣电工人多次前往退辅
会、行政院与国防部陈情,要求各政府部门负起责任,针对这间官股
民营公司工人的欠薪、退休金与资遣费,提出解决的方案,不过至今
没有得到任何正面的回应。今日(8/21),荣电工人、罢工超过两个
月的华隆工会、全国关厂工人以及声援的劳工团体、约200多人,选
择以抬棺的方式冲撞行政院。随后并占领忠孝西路与中山北路口的天
桥,数度与警方发生推挤。
荣电工会决议罢工后的第二天(7/12),台北市劳工局与退辅会代表
曾赴罢工现场的公司,与工会进行劳资协调,随后并作出六点结论,
其中第三点要求,最大股东的退辅会,应在一周内提具欠薪、退休金
与资遣费的解决方案(相关报导);退辅会也在7月19日发文至行政
院,函请动用国军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偿还积欠劳工的相关债权。
今日行政院与工人代表协商后,工人代表之一的台北市产业总工会总
干事袁孔琪转述,行政院虽然表示已收到退辅会的公文,不过,由于
院内各部会对于能否动支安置基金、偿还工人债权仍有不同意见,因
此仍有部分部会未签署这份公文,至于何时能够签署完毕?行政院只
表示“会打电话请他们快一点”;对于政府的回应,工人直言“不满
意!”现场并决议将占领行动延续至傍晚,“让台北市民看看,这个
国家是如何对待工人!”
管理阶层请辞 申请破产避债
荣电工会指出,目前公司积欠的款项,包括工人薪水约6千万、退休
金与资遣费至少1.7亿以外,还有积欠下游包商约5亿的工程款项,以
及银行的30亿元债务,而公司已在8月1日向法院声请破产,预计在8
月底,法院对声请破产的判准与否,将会有一个结果。对于公司声请
破产,工会总干事胡明辉表示,按程序公司董事会将在之后解散,他
批评,“根本不负责任!每个董事以及所代表的官股股东都在逃避欠
债!”
由于民法上物权优先于债权清偿的概念,而公司的资产,大多已经设
定抵押权,因此一旦进入破产程序、法院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算后,其
财产也将首先偿还国泰世华与兆丰等银行,届时劳工的债权,特别是
被积欠的资遣费或退休金,都可能求偿无门。北市产总秘书陈淑纶直
言,在这样的情况下,“银行团拿走荣电剩下的肉渣与骨头后,工人
只能自认倒楣,却什么也拿不到。”
另一方面,无论是退辅会指派的荣电董事长叶茂益,或是台电退休后
、台电文化基金会指派总经理许金和,都在工会决议罢工后立即请辞
,目前荣电仅剩财务部、管理部的两位经理,也以“未被授权”为由
,除了拒绝代表资方与工会协商外,也不愿在工会进行债权造册时盖
印,导致工会申请工资垫偿时产生困难。而在管理阶层纷纷走避、退
辅会等官股股东也不愿负责的情况下,如果能够进入《大量解雇劳工
保护法》的协商程序,资方除需提出解雇计画书、注明资遣费计算方
式与辅导转业方案等,劳委会也可要求限制公司负责人出入境,逼迫
资方出面协商。
至今未启动大解法协商 挨批“让劳权死透!”
陈淑纶表示,劳工主管机关可依《大解法》要求资方出面协商,确保
债权并且厘清债务清偿方案;不过,工会早在8月11日向台北市劳工
局通报,至今劳工局却不愿启动《大解法》的程序。对此,劳工局劳
动基准科梁苍淇表示,由于目前公司没有主动解除劳动契约,因此无
法构成《大解法》第2条第3款(事业单位雇用劳工200人以上、500人
以下,单日解雇人数达50人,或60日内解雇人数达50─125人以上)
的要件,因此劳工局尚未启动大解法协商程序。
梁苍淇表示,退休金与资遣费依法应由雇主承担,然而考量荣电公司
“官股民营”的体质,站在劳工局的立场,希望行政院应在合法的情
况下,想办法动支安置基金,偿还积欠劳工的债务。对于行政院至今
仍未同意,劳工局“只能表示遗憾。”另一方面,由于目前资方已经
声请破产,在资产已经设定抵押权的情况下,劳工能够分到多少,他
认为“并不乐观”,但是北市劳工局仍会等待法院结果出炉、进行财
产清算后,“再看如何协助劳工。”
针对这样的说法,陈淑纶表示,劳工被迫进入《大解法》程序,意味
其权益已经“等待收尸”,在这样的情况下,劳工局未能秉持《大解
法》的精神、在最后可以保护劳工仅剩权益的最后关头积极介入,一
旦法院同意资方破产的声请后,劳工可能也无法分配到任何债权,根
本是要让劳工的权益“死透”才有所作为,她批评“这样的话,我们
还要劳工局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