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师培网站的最新消息:
101学年度第2学期教育实习即日起已开始受理申请(3/15-3/30)
“101学年度教育实习”即日起已开始受理申请,请欲申请的同学于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
。相关注意事项、申请检附资料如下,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后填妥申请表格(申请书、教
育专业课程学分表、专门课程学分表)邮寄或迳送师培中心办公室第一柜台,并将资料电
子档寄至[email protected],联络人:康小姐 电话:3366-5718,资料寄送两日内若无
收到表件已收到之回函,请来电或来信洽询。
相关注意事项
一、申请时间:
3月15日至3月30日(跨区实习、非应届毕业生亦请于此期间提出申请,其他申请所需
检附纸本资料,请于以下时间送至师培中心办理)。
跨区实习:101年4月26、27日
非应届毕业生:101年6月15日
二、实习资格检视:
符合师资培育法施行细则第四条之规定,始得参加半年之教育实习课程。
大学部:
取得毕业资格,并修毕普通课程、专门课程及教育专业课程,且非第二款之在校生。
研究生:
1.取得学士学位之硕、博士班在校生,于修毕普通课程、专门课程及教育专业课程
且修毕硕、博士毕业应修学分者。
2.研究生申请教育实习时若已届满修业最高年限,并未能符合本校学则所订定研究生
修业期限之相关规定,且于下一学年度(或下一学期)将构成退学条件者,则无法
申请教育实习课程。
* 应缴交资料及相关规定,详阅台大师培网站:
http://www.education.ntu.edu.tw/news/10103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