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专门课程认定申请时间为100.11.14(一)~100.11.18(五),
请同学把握时间提出申请!!!!
专门课程认定注意事项:
一、认定时程:
1. 认定申请时间为每学期期中考后一周。
2. 申请截止后,中心将转送至各系所进行认定。
3. 认定完成后,请同学注意中心网页公告,自行至中心领回正本。
二、谁要申请认定:
请同学参考自己适用版本的专门课程一览表:
1. 如有符合专门课程一览表备注之“本科系所”资格者,则本科系所部分课程不需认定
(但若有领域核心、其他主修专长者,仍须认定)
2. 如未符合专门课程一览表备注之“本科系所”,或该版本专门课程一览表无“本科系
所者”:
(1)在台大修的课,若修习之课程名称与专门课程一览表之课程不一者,需要提出专
门课程认定。
(课程名称完全相同者不需要认定,差一字均不可。EX:“语言学概论”vs“语言学
概论甲”,有一字不同,需要经过专门课程认定。
(2)不在台大修的课,不论课名是否一样都要提出专门课程认定。
三、专门课程认定学分
1. 申请专门课程认定之学分需大于或等于专门课程一览表规定之学分。
2. 如修习之课程学分小于专门课程一览表规定之学分,可以用两门以上课程共同认定一
门课。但已提出申请之课程不得重复认定。
3. 正在修习或预计修习(尚未修习)的课程可以先提出认定,于填写申请表时,“学期
”字段填写“100-1”或“预计修习”,“成绩”栏空白即可。
四、申请者需检附之资料
1. 专门课程认定申请表(请于师培中心网页下载:
http://www.education.ntu.edu.tw/cur/curriculum_02.htm
四、专门课程认定申请表)
2. 成绩单(已修过的课程需检附成绩单,请将本次申请认定的课程于成绩单上以色笔
标出)
3. 课程大纲(为提供认定老师进一步资讯,可检附课程大纲等资料。)
五、专门课程其他注意事项:
1. 请同学依据自己适用版本的专门课程修课,若有不确定或有疑义请洽师培中心。
(可参考中心网页:http://www.education.ntu.edu.tw/cur/curriculum_02.htm
七、本校中等学校各学科教师专门课程一览表)
2. 专门课程可往后适用:例如99学年度进入教育学程的学生,适用99学年度版本,亦可
适用100学年度版本,但不得适用95~8版本之专门课程,亦不得混用不同版本之专门
课程。
3. 社会学习领域(历史、地理、公民与社会)以及自然与生活科技学习领域(物理、化
学、生物、地球科学)需修习领域内其他科课程,如专门课程一览表未明列规定修习
之科目者,请参考其他科专门课程一览表,依规定修课。
4. 社会学习领域(历史、地理、公民与社会)专门课程适用版本规定请参考:
http://www.education.ntu.edu.tw/news/1001004.html
5. 为免因专门课程未修毕而影响实习资格,请同学尽量提早完成认定程序,以利及早做
修课规划。
如有任何关于专门课程的问题,欢迎来信或电话询问,谢谢大家!
庄静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