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时间:99学年度第二学期(100/2/21-100/8/31)
申请规定:
1、仅供本院[在校学生]申请。
2、检附本人驾照、行照[行照含配偶]及学生证影本各一份。
3、限停本院第二停车场(徐州路50号,本院大门口对面)。
4、申请经核准后,通知领取遥控器。领取当日须缴交押金500元。
5、停车证有效期限截止或于有效期限截止前办理离校者,请将遥控器缴回,未依规定缴
回遥控器且超过30天者,恕不退还押金。
6、遥控器遗失及不当使用致损害者,须缴交工本费250元重新制作。
7、此车须本人使用,遥控器亦不得转借他人使用,违反者经查证属实,总务分处将依规
定收回停止使用。
申请办法:详情请洽教务分处张佩君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