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录] 105-1会期第三次定期大会会议公报

楼主: NTUSC (台湾大学学生代表会)   2016-11-02 10:39:16
公报
学生代表大会 105 学年度第 1 会期第三次定期大会
105 学年度学议字第 2016200013 号
时间:2016 年 10 月 19 日(三)18 时 50 分至 21 时 58 分。
地 点:本校新生教学馆 102 室。
出席者:文学院,郭兆翊、刘昱辰、吴政融、周允梵、许哲榕;理学院,黄泊羲、许皓云
、许轩玮;社科院,林冠亨、王亮中、刘哲铭、吴欣阳、罗京、赵振辰、廖俊翔、曾靖容
;医学院,黄序立、黄敦昱;工学院,薛沛宜、李欣庭、高章琛、林后维;生农院,许予
安、徐培瑄、刘昱佑;管学院,林子期;电资院,林昱嘉;法学院,萧奕翎、吴振宁、高
运暄、林彦廷、杨子敬、林宇凡。
出席者共 33 人。
缺席者:文学院,吴音妮、高慕曦;理学院,陈育宏;社科院,李政轩、苏长庆;管学院
,陈彦霖、彭子淇、何智凡、吴侑霖;电资院,罗启仁。
缺席者共 10人。
请假者:文学院,高浩凯;理学院,徐翊宸、顾文杰;医学院,罗瑞恩;工学院,张聿棨
、林冠廷;管学院,姚旺廷。
请假者共 7人。
列席者:学生会代理会长 周安履、选举罢免执行委员会主委 詹皓咏、福利部 林宗颖

列席者共 3人。
旁听者:文学院,陈俊臣。
旁听者共 1人。
纪 录:秘书长 林君禅、秘书 郑依如、秘书 黄子宁。
纪录共 3人。
宣布开会(2016 年 10 月 19 日 18 时 50 分)
认可本次定期大会议程
副议长 黄泊羲:确认通过。
确认会议公报
一、105-1会期第一次定期大会会议公报
文学院 刘昱辰:各委员报告中,总委的委错字。
副议长 黄泊羲:确认通过。
二、105-1会期第二次定期大会会议公报
副议长 黄泊羲:确认通过。
本会报告事项
一、主席报告
副议长 黄泊羲:提醒学代,提案的日期为开会前四天。依照职权行使法规定,目前学代
人数为48人,将会以此计算规程修正案的人数门槛。
副议长 黄泊羲于18:58将主席地位交予法学院 林彦廷。
二、本会各委员会报告
校务委员会报告,副议长 黄泊羲:于10月14日召开第一次校务委员会。各委员会确认了
彼此工作状况,并协调了各校级会议推派之席次。七常场地的变更,已经做初步的讨论。
关于国北教案,学校预计于1月7日校务会议,决定出并校的意象。这段期间,会持续与校
方沟通,并汇集两校学生的意见。目前主要由学、总、教三个委员会处理这件事情,在新
任学生会长上任后,则会和行政部门一起合作。学校也会针对此事,举办说明会。
纪律委员会报告,副议长 黄泊羲:目前纪律委员会还有缺额一名。已整理出三常准时请
假的名单,若要临时请假,麻烦附上理由说明。
法学院 林彦廷于19:07将主席地位交予副议长 黄泊羲。
财务委员会报告,医学院 黄序立:二常与三常之间没有开会。
活动委员会报告,社科院 王亮中:二常与三常之间没有开会。
外务委员会报告,工学院 李欣庭:二常与三常之间没有开会。
教务委员会报告,社科院 王亮中:第二次教务委员会因开会人数不足,只能开谈话会,
会在第三次委员会追认这次谈话会的效力。增加了两项讨论提案,进阶英文抵免,以及开
学第三周时开放退选。
学务委员会报告,法学院 林彦廷:于10月17日学务委员会谈及过去的案子。弹性暑住,
以及统一规范等两案,已向住宿组询问。国北教案邀请学生会代理会长列席说明校方的意
见,并希望由学、总、教进行联席委员会,整理出并校案较完整的看法,也针对即将会有
的冲击进行讨论。
总务委员会报告,文学院 刘昱辰:于10月18日召开会议。关于宿舍兴建案,因学校希望
参考国外书院的模式,将4000床改为2500床,让每位社胞平均能有更大的空间,也因此仍
有宿舍不足的问题,故学校预计会将现有的一些男宿重建。后续也会追踪校方所承诺的性
别友善等设施。攀岩场的兴建案,目前暂定在博雅旁的草地,但负责管理的单位仍有待讨
论。
法制委员会报告,社科院 林冠亨:已召开第三次法制委员会。规程修正案已将详细的说
明上传到社团。政权交接条例希望蒐集各委员会的意见,欢迎各位提供意见。对外关系条
例,针对学生会应报告的事项,以及违反报告义务的惩罚等进行讨论。
选举罢免监察委员会报告,电资院 林昱嘉:尚未召开会议,将于选举前举行会议。10月
20日会发出选举公报。
三、本会秘书处报告
秘书长 林君禅:法规汇编已将电子档放置社团。关于七常场地的更动,因未借到原预定
日期之场地,已于社团中做出详细说明,并详列出应变方案,将于临时动议中做出提案。
四、校级会议代表报告
校园规划工作小组与会代表报告,文学院 刘昱辰:10月12日召开了校规会。主的案子有
郑江楼兴建工程调整、活大礼堂整修、校规工作报告等。郑江楼兴建工程有做些微的调整
,不影响其为绿建筑。活大礼堂将空间稍作改变,增加了无障碍设计以及性别友善厕所,
设备的部分则保持原样。
电资院 林昱嘉:活大性别友善厕,和单性别厕所同时出现,是否妥当?
答:会先选择活大礼堂,是因为在表演时,女生有时会到男厕更衣,造成男生不便。学校
也借此推动性别友善厕所,以渐进性的方式推动这件事。
教务处学生座谈会与会代表报告,社科院 廖俊翔:与另外四所大学举办海外联合招生,
新增学校推荐名额。新增一个全英语的国际学院,内容包含国际交流及议题,不过收费非
常昂贵,经费会有教育部专案补助,故一般学生无法享有他们的师资课程等。会推动网络
课程,将在近期试办,而成绩目前则与其他课程切割。各项课程希望能分为三阶,分为基
础课程、整合衔接的进阶课程、毕业学位相关课程等,仍需要各系所一起推动。学分减免
规定更改,新的学分减免可以直接适用。目前所推动的外文二抵免进阶英文,教务处表示
要再与外教中心谈。而第三周增加退选,教务处仍坚持维持现状。
社科院 林冠亨:课程网络化的部分,是否有更多课程能在开放式上面?
答:这部分没有提到。网络课程主要是希望仍像一般课程严谨。
电资院 林昱嘉:国文课课名仍为上与下,所以国文课教授说两学期都必须要修,否则国
文上的学分不会采计。
答:都是可以抵免的。
电资院 林昱嘉:是因为沟通不良所造成的吗?
答:应该是沟通不良,会再请教务处宣导。
五、学生代表加入或退出委员会报告
文学院 郭兆翊:退出总务委员会。
社科院 廖俊翔:退出选举监察委员会。
学生代表大会纪律委员会补选
法学院 林彦廷:提名生农院 刘昱佑。
副议长 黄泊羲:举手表决。
赞成 10 票;反对 0 票。
生农院 刘昱佑当选纪律委员会委员。
行政部门报告事项
一、学生会会长报告
学生会代理会长 周安履:关于财务的部分,正在追查暑期特别预算的运用。关于台大电
影奖,补助款与评审费用尚未获得当时的收据,若在十月底前,获得补助之团体及评审未
将支出收据及领据交给我们核销,当时的文化部长 陈慧元将会把此笔款项汇回学生会,
直到他们将收据及领据拿给我们,才会再动支此笔钱。
理学院 许轩玮:想请问是否除了福利部以外的部门还在运作?
答:性工坊仍有在运作,但没有涉及钱的部分。新闻部曾传出网络媒体仍有运作,宣称是
独立机关。在私讯粉专后,他们回应表示不会再做任何事情。
社科院 林冠亨:为何了解业务是透过粉专?
答:在私训粉专之前,有去询问之前新闻部长被提名人,但她一直没做出未回应,故去私
讯粉专。
福利部 林宗颖:学分减免部分,这学期按法规修订,的确是按照新制。但中文系希望今
年可以变成缓冲期,所以教授所接收到的讯息可能仍为按照旧有制度运作。实务上是可以
按照新规定去计算学分的。这部分会再跟中文系沟通。
二、选举罢免执行委员会报告
选委会主委 詹皓咏:目前学生会长参选登记截止,有12位登记。预计于10月20日发出第
二份选举公报。欢迎在座人员去登记选务人员报名。经过讨论后,这次选举仍会举办远距
离投票,已和远距离投票的工程师联络,他们会提供系统。竞选期间为选举公报二发出后
到投票前一天的午夜,麻烦各位多加留意。
学生代表质询
提案讨论
一、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自治规程部分条文修正案
法学院 林彦廷:最主要的修正为会长与副会长联名参选。之所以会有这次规程修正案的
提出,是因为二十九届选举及连署罢免的过程中,许多同学认为现行的法规十分不合理,
故对被继位的正当性以及选民罢免的正当性方面,都做出修正。继任的部分,则由第十二
条的修正,增加一个辅佐的职位。
社科院 林冠亨:此提案是希望能够让选民有更完整的权利,细节部分仍需要再讨论。
理学院 许轩玮:同意草案的方向,若要往总统制发展,应考虑是否将部长人事任命案的
权限拿掉。
文学院 周允梵:支持此次提案,但若要往总统制,有更多细节应该要考量。执行长这个
名称,本人反对。
社科院 廖俊翔:部长同意权的部分,我认为应该要是资格审查,而非政策审查。关于执
行长的设立,初衷是因为不希望由一个不具民意基础的人,继任会长。执行长能够在没有
会长的情况下仍处理事务,但不接任会长。
医学院 黄序立:反对提案。这个提案会带来的危害也是该被考虑的。联名选举未来可能
会遇到的困难,第一个是在学生自治参与率一向较低的情况下,联名参选会提高参与学生
自治的门槛。第二点为对副会长这个角色的期待,副会长在现在的体制中,是有一定专业
性,要协助会长当下要推动的目标,故有时上下学期的副会长人选会不相同。若将副会长
的人选绑死,对行政权是种侵害。由于目前以学生自治来说,发生继任的机率非常低,不
须为了备位而做备位的考量。我认为政治的问题还是该由政治来解决,不该将全部的问题
都用法律去规范死,并将所有责任都归到民意。若要解决副会长继任的问题,可以采取修
正副会长继任的相关规定,而非大费周章让正副会长联名参选。
理学院 许轩玮:前面所述,利用选举来表达自己的意向,并以台北市长选举作为例子,
并不恰当。然而台北市长选举需缴交保证金,所以是支持用资本换取言论自由?现在学生
自治的制度并不受到学生信任,若继续用学生不信任的制度选下去,学生自治的参与率并
不会提高。
社科院 廖俊翔:台大学生会长为直接选举,故副会长应也该为所有民意所推举的。美国
以及之前的中华民国,总统都是由间接选举,故不能相比较。
理学院 李欣庭:这毕竟还是在校园,是否会提高参与学生自治的门槛?
法学院 林彦廷:参与的门槛相较现行的制度,确实会提高参与门槛。学生在于行政方面
仍在学习阶段,若能让两位副会长能将自己在政见上的主张,能进行辅佐、继位等更多检
视,对于选民也许是更佳的选择。至于是否会对行政权有所侵害,我认为不会,两名副会
长的产生,以及其他部会首长的任命,本来就有自己能够规划的弹性。政治问题用政治解
决才是不负责任的行为,应该由法律制度来规范解决。最初在讨论时,并没有特定偏向总
统制,而是希望让整体制度更为完整。执行长这一职位,只是在表达其职务,正式名称还
有很大的讨论空间。
医学院 黄序立:正因为我们现在没有保证金的限制,所以参选变成一种发言的管道。对
于选民对于体制的不信赖,27届学生会时,并没有产生类似的声音。原中华民国与美国的
间接选举,都是在宪法增修条文中规范,这应当时修宪的人认为,总统即使是人民直选,
但在多方利益考量下,仍有副总统备位人选的相关规定。我认为,若要让整个不受民意支
持的团队下台,最直接的方法还是修法让会长下台时,其团队成员一起总辞。
法学院 林彦廷:在法委中的讨论时,大多数学代都同意在没有民意基础下,不该有待位
的权力,并非参考其他国家。
社科院 廖俊翔:希望能够交付委员会做更多讨论。
医学院 黄序立:必须考虑法案内所有的可能性。我仍认为总辞会是较佳的方法,希望付
委后能有更多讨论。
法学院 林彦廷:有两个问题并非总辞能够解决的。一为副会长的继任代表性,二为副会
长被罢免的正当性。
社科院 林冠亨:是否该付委审议,应该从规程第十二条来看。不论如何,都还是得修正
规程,故建议付法委审议。
副议长 黄泊羲:进入一读程序的表决。
赞成 17 票;反对 1 票。
通过一读,交付法制委员会审查。
二、“连署【举牌串联,捍卫劳权】青年站出来,拒砍七天假!”决议案
法学院 杨子敬:为网络上所举办连署,拒砍七天假的行动,希望以学代会的名义参与连
署。
副议长 黄泊羲:进行一读程序表决。
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
本案一读通过。
文学院 刘昱辰:提议迳付二读。
副议长 黄泊羲:采声决。
本案迳付二读。
社科院 廖俊翔:修正动议,将主词修正为学代会连署。
提案人接受。
副议长 黄泊羲:进行二读程序表决。
赞成 15 票;反对 0 票。
本案二读通过。
三、105-1会期第三次法制委员会开会效力追认案
社科院 林冠亨:开会前疏失,未准时发出开会通知。
副议长 黄泊羲:进行追认案表决。
赞成 16 票;反对 0 票。
105-1会期第三次法治委员会开会效力追认案通过。
临时动议
法学院 林彦廷:关于七常时间及场地的变更,秘书处已做说明。针对时间及场地进行投
票。
副议长 黄泊羲:进行表决。
12/19(一) 0 票;12/21(三) 6 票;12/26(一) 4 票;12/29(四) 4 票;原时间12/22(四
) 0 票。
第七次定期大会时间更改为12/21(三)。
社科院 廖俊翔:提议进行选举罢免监察委员补选一名。
法学院 林彦廷:提名生农院 徐培瑄。
工学院 李欣庭:提名医学院 黄序立。
生农院 徐培瑄:提名法学院 林彦廷。
副议长 黄泊羲:举手表决。
生农院 徐培瑄 2 票;医学院 黄序立 3 票;法学院 林彦廷 6 票。
法学院 林彦廷当选选举罢免监察委员会委员。
文学院 周允梵:提议以学代会名义发布【抗议校方针对机械系入学试题案后续处理方式
】声明,并张贴于脸书粉专。
副议长 黄泊羲:进行一读表决。
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
本案一读通过。
社科院 廖俊翔:提议迳付二读。
副议长 黄泊羲:采声决。
本案迳付二读。
副议长 黄泊羲:进行二读表决。
赞成 8 票;反对 0 票。
理学院 许轩玮:提决议案。要求法制委员会审查规程修正案,交付二读程序前,应召开
公听会。
副议长 黄泊羲:进行一读表决。
赞成 8 票;反对 0 票。
本案一读通过。
工学院 林后维:提议迳付二读。
副议长 黄泊羲:采声决。
本案迳付二读。
社科院 林冠亨:想请问提案人召开公听会的目的。
理学院 许轩玮:召开公听会的目的就是让其他会外的人,陈述各自意见。
副议长 黄泊羲:进行二读表决。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
此决议案通过。
自由发言
宣布散会(2016 年 10 月 19 日 21 时 58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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