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录] 104-2会期第七次定期大会公报

楼主: NTUSC (台湾大学学生代表会)   2016-06-28 13:58:14
公报
学生代表大会 104 学年度第 2 会期第七次定期大会
104 学年度学议字第 2015200029 号
时 间:2016 年 6 月 8 日(三)18 时 58 分至 23 时 29 分。
地 点:本校新生教学馆 202 室。
出席者:文学院,许均雅、吴家安、周安履、陈国荣、吴音妮、吴政融、周允梵;理学院,黄泊羲、许皓云、许轩玮、吴宗锜、张祯晏;社科院,刘哲铭、林浩民、李政轩、林冠亨、曾靖容、罗京;医学院,辜柏耘、吴佳玲;工学院,林后维、刘相涵、薛沛宜;管学院,林子期、方士玮、陈彦霖、何智凡、吴侑霖;公卫院,张纮纶;电资院,高绍芳、邱柏元、林宗纬、黄维家;法学院,许泽永、萧奕翎、高运晅。
出席者共 36 人。
缺席者:文学院,高慕曦;理学院,顾文杰;社科院,陈孟岑、陈浩天、赵振辰;医学院,洪敦昱;工学院,高章琛、陈伯玮、骆建澄、周维理、曾郁翔、张聿棨;生农院,张家豪、戴劭芸、刘昱佑;管学院,林奕恬、胡则斌、虞翔皓、彭子淇;电资院,罗启仁、贾脉瑄。
缺席者共 21 人。
请假者:文学院,刘昱辰;医学院,曾旭华;生农院,侯瑞瑜;电资院,杨正彦;法学院 吴振宁。
请假者共 5 人。
主 席:议 长 高绍芳。
副议长 刘哲铭。
列席者:学生会会长 陈宣竹、活动部部长 陈泓旭、活动部 苏瑀;研究处顾问 曾稚骅。
列席者共 4 人。
旁听者:社科院 黄永;文学院 陈俊臣。
旁听者共 3 人。
纪 录:秘书长 林宗颖、秘书 王亮中、秘书 林意庭、秘书 林君禅。
纪录共 4 人。
宣布开会( 2016 年 6 月 8 日 18 时 58 分)
认可本次定期大会议程
议长 高绍芳:本次大会议程无异议通过。
确认会议公报
一、104学年度第2会期第五次定期大会公报
议长 高绍芳:104学年度第2会期第五次定期大会公报无异议通过。
二、104学年度第2会期第六次定期大会公报
议长 高绍芳:104学年度第2会期第六次定期大会公报无异议通过。
三、104学年度第2会期第一次特别大会公报
议长 高绍芳:104学年度第2会期第一次特别大会公报无异议通过。
四、104学年度第2会期第二次特别大会公报
议长 高绍芳:104学年度第2会期第二次特别大会公报无异议通过。
本会报告事项
一、主席报告:
议长 高绍芳:有关于校务委员会的所有相关议程,以及校级会议代表报告时,会交付主席地位给副议长。
二、本会各委员会报告
议长 高绍芳于19:00将主席地位交予副议长 刘哲铭。
校务委员会报告,议长 高绍芳:六常与七常间,开了两次校务委员会。第三次校务委员会相关事项会在稍后追认开会效力时讲解。第四次校务委员会追认第一次、第二次特别大会的效力。因最近事情繁杂,并未如预期举办期中培力。已请秘书处发信邀请新学代来旁听定期大会,并附上懒人包给他们参考。原预计举办之读书会,讨论台大预算之分配,若大家有意愿再择期召开。希望能在这个会期将第八次定期大会之公报追认完。下星期三学务处有一个与紧急事件处理相关的会议,因期末繁忙,就由我直接去开会。
副议长 刘哲铭于19:03将主席地位交予议长 高绍芳。
纪律委员会报告,副议长 刘哲铭:第八次纪律委员会是处理校务委员会送来有关选举中立性的案子。第九次纪律委员会审理七常以及一特的请假案。
财务委员会报告,理学院 许轩玮:六常至七常间没有开会。
活动委员会报告,电资院 林宗纬:六常至七常间没有开会。
外务委员会报告,医学院 辜柏耘:六常至七常间没有开会。与中兴大学交流的事宜,因为时间关系,目前无法举行。
教务委员会报告,社科院 林浩民:六常至七常间没有开会。
学务委员会报告,理学院 黄泊羲:第一个是关于图书馆讨论室的申请门槛,希望可以调整申请人数已及时间。另一个是奖惩办法的检视。
总务委员会报告,文学院 周允梵:六常至七常间没有开会。
法制委员会报告,理学院 黄泊羲:共开了两次委员会。第六次为选监中立性的定位,准用并不是完全适用,关键点在利益回避的部分。第七次就选罢法、决算法,还有学代会组织法中校委会的组成以及紧急召开会议等做讨论。关于预算法修法因为时间较赶,会议上并没有提出具体建议。关于学代性别比例保障的部分,因为已经有学士部以及研究所保障的相关规定,故没有预期要加上性别比例的保障。理学院 张祯晏寄信提出退出委员会。
理学院 许轩玮:因为已经有选区研究所及大学部保障,所以不设立性别保障,这个逻辑很奇怪。
答:若再加上性别保障,以生理来说会区分出四个类别,制度上会十分复杂,在设计上目前没有讨论出比较好的方案。而许多院别在实际情况是不足额参选,故在比例保障上较没有需求。关于性别比例的部分,之后会在回顾的时候做比较。
社科院 刘哲铭:是否能交给研究处?
议长 高绍芳:不能保证下个会期还有研究处。
资讯委员会报告,公卫院 张纮纶:六常至七常间没有开会。
选举罢免监察委员会报告,管学院 何智凡:在二特的时候选出两位选监。在下周前,要求选委提出本次选举的。最近会完成交接报告。
三、秘书处报告:
秘书长 林宗颖:若有要报帐,请在星期五钱交给我。
四、研究处报告:
公卫院 张纮纶:有关于奖励金分配制度,目前已经完成十个系所,分布在六个学院,已经有结果显示出有系所违法使用研究生奖励金。接下来会尽力完成剩下系所的访谈。
自治史顾问 黄申:有部分档案尚未找到。电子化及建立索引会在13号前完成。
五、校级会议代表报告:
104学年度第9次校园规划小组委员会报告,文学院 周允梵:第一案是关于体育场观众台,整体量体大小采取较小的做法;内部空间配置有提出质疑,残障厕所的门设计在里面,会造成动线壅挤,照明的部分会在修改,商业空间则没有提出明确的回应。第二案是有关瑠公圳,醉月湖段的规划案,会融合两方的想法,会请他们注意脚踏车的通道。第三案是温室兴建工程,因为基地比较难处理,有提议是否整合其他温室后再来处理。
104学年度第10次校规画小组委员会报告,文学院 周允梵:医学院新大楼的新建,还在前期规划,希望把一些研究室级实验室移到新大楼,以没有化学实验室的方向去规划。
105学年度暑假学生社团定期规划统筹申请经费审查会议,理学院 黄泊羲:社团会依照规定补助标准计算金额,最终补助金额以会议共识为主。为了让社团经费审核更加透明化,各承办人员会在申请表格上注记清楚各个补助金的来源,以及依照规定引用的办法。
理学院 许轩玮:所以这次会议内容是什么?
答:当天有逐一社团的审查,因有些有涉及社团隐私,故不公开。
文学院 周允梵:因金额是各个活动的加总,若被删除会不清楚是哪项活动被删除。是否可以提供更多资讯?
答:会在社团经费申请表格座注明。所以社团本身会清楚状况。而这次会议有哪些被删减,顾及隐私权,就不再公开讲。
文学院 周允梵:申请表件会发给各个社团吗?传达时机为何?
会长 陈宣竹:当天提了很多改进方法,旧的方法是将申请表格分给各个承办人,最后再汇整给课活组主任去核定,并给各个委员们参考。这次请课活组的同仁将活动及金额标示出来,方便委员去检阅是否有地方有疏漏。当天仍有提出其他改善方式做讨论。
105-1共同教育中心课程委员会报告,公卫院 张纮纶:新开的通识课与共同核心能力课程,以原则上通过为主。国立台湾大学系统跨校选课的部分,所有开给台大选修的通识课程都通过。与国北教的跨校选课协议,但会议上认为国北教所提出的课程大纲过于简陋,故有两门课程无法变成通识课程,只能成为选修课程。
104-2第2次教务处学生座谈会报告,社科院 林浩民:双主修的案子在各系沟通上仍有待沟通。书卷奖修改案确认提案,列入最终议案。提案规范的部分,学责修正需要十分之一的联署,若为其他案,则目前没有确切的标准,目前提了两案,分别为十分之一连数及二十分之一连数。总学分改为128-6。基本能力课程接下来可以抵六学分,大一国文抵免通识,改为大学国文。社会系专业课程列为通识。
理学院 黄泊羲:提议将主席地位交予辜柏耘。
议长 高绍芳于19:46将主席地位交予辜柏耘。
104-2第1次临时校务会议报告,议长 高绍芳:校长续任同意案通过。
医学院 辜柏耘于19:48将主席地位交予议长 高绍芳。
六、学生代表加入及退出委员会报告
行政部门报告事项
会长 陈宣竹:因近日事务繁忙,故上次允诺公开学生会会议纪录,故这次只能口头报告。学生会开会内容等资讯都是可公开的,建议下一届发布此类的行政命令。若新体再不回应我们场地的问题,希望能在校务会议上提出临时动议做讨论。暑假会有与新体相关的委员会,学生会长为列席,希望能改为委员之一。国北教与台大的合并案,下学期校发会会做讨论,并有说明会与公听会,只要有任何细节被挡下来,此案都会停止。
理学院 黄泊羲:以行政命令的方式来公开会议纪录,是否妥当?
会长 陈宣竹:应为以行政命令来规范应该要公开会议纪录这件事,以及细节部分。
理学院 许轩玮:有曾建议会长将会产以及财务报帐流程命令化。
会长 陈宣竹:目前财务部是将所有事情记录成SOP、文献化,之前讨论过认为转成命令是可行的,但详细的办法还需要再讨论。
财务部长 郭传诚:目前还有许多技术上的问题不断再修改,使用起来颇不方便,希望能够保留设备软件的进步空间给后面,故只是写成SOP。
理学院 许轩玮:命令这个东西是可以修改的。
会长 陈宣竹:以综观来说,写成命令是可行的。若无法在这学期完成相关法规的订定,至少SOP的流程会传下去。
公卫院 张纮纶:关于资讯公开的部分,或许可以透过学代会,在档案保存法中授权学生会去订定法规命令,让他更完备。
会长 陈宣竹:我认为这个方向是可行的。
学生代表质询
提案讨论
一、活动部灯音组资本支出追加预算案
会长 陈宣竹:灯音组进行五月之夜串时,有一次发生电压变动而导致喇叭损坏的问题,故提出追加预算案,主要是喇叭的修理费用,此费用其实可以用预备金的额度来支付,但因为费用相当高,故希望透过讨论进行追加预算。
理学院 许轩玮:是学生、厂商还是活大的问题?
会长 陈宣竹:电压转变导致喇叭高音部分烧坏,若之后有类似事情发生,厂商进行施工时我们要主动询问,之前也有发生过活大电压不稳的事件,希望活大在这个暑假进行整修后可以做相应调整。
理学院 许轩玮:我想确认的是因同学未注意到厂商的更动还是厂商的问题?
会长 陈宣竹:是活大电压的问题才导致后面一连串的事情。
议长 高绍芳:裁示停止讨论,针对是否二读通过进行表决。
赞成15票,反对0票,本案二读通过。
理学院 黄泊羲:提议迳付三读。
议长 高绍芳:针对是否迳付三读进行表决。
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本案迳付三读。
议长 高绍芳:裁示停止讨论,针对是否三读通过进行表决。
赞成16票,反对0票,本案三读通过。
二、选举罢免执行委员会追加预算案
会长 陈宣竹:选委会于上周四完成选举,并到隔天的凌晨四点完成开票,其中开票人员超时加班的费用,原费用加上三分之一做为加班费用,超时三小时15名,两小时11名,共67小时,共13400元。
议长 高绍芳:裁示迳付二读,有学代要提出问题讨论吗?
文学院 吴政融:会长所说的开票至凌晨四点,与我印象中不同。
会长 陈宣竹:场地整理至凌晨四点。
文学院 吴政融:我记得大部分人开完票就走了,那时候留下的人不是学生会的吗?
会长 陈宣竹:后面留下满多非学生会的同学,仅选委是学生会的同学。
议长 高绍芳:裁示停止讨论,针对是否二读通过进行表决。
赞成19票,反对0票,本案二读通过。
理学院 黄泊羲:提议迳付三读。
议长 高绍芳:针对是否迳付三读进行表决。
赞成 16 票,反对 0 票,本案迳付三读。
议长 高绍芳:裁示停止讨论,针对是否三读通过进行表决。
赞成13票,反对0票,本案三读通过。
三、学生会104-1会期决算追讨讨论案
法制部副部长 周庆昌:去年学生法院的上诉字一号,提到决算数额跟实际上支出有差额,行政部门进行追讨前需要学代会进行决议。
议长 高绍芳:依议事规则,此讨论案我们无法做出决议。
理学院黄泊羲:提修正动议将此案之性质从讨论案改为决议案。
议长 高绍芳:裁示停止讨论,针对此修正动议进行表决。
赞成9票,反对1票,此修正动议通过。
法制部副部长 周庆昌:无选项故无法表决,需讨论追讨对象及方式。
社科院 李政轩:提秩序问题。
议长 高绍芳:裁示修正动议失效。
医学院 辜柏耘:应追讨谁让这件事情延迟,我认为当初设计师也有一部分的责任,若我们今天做出决议,就实质层面而言,学生会要如何向当初的设计师追讨?
法制部副部长 周庆昌:我们希望大家讨论对象及方式,原则上追讨方式会建议采取预算法第43条第一项提起学生团体仲裁,对象部分大家可以做讨论。
议事员 谢宇修:关于这种案子希望以后不要提出讨论案。
理学院 许轩玮:个人建议对这笔预算执行人追讨,执行人是谁应看学生会内部定义。
法制部部长:应是对翁毓聆提出。
理学院 许轩玮:依预算法第43条,就预算与执行的差额向活动负责人进行追讨。
议长 高绍芳:追讨方式依照预算法第43条第一项,追讨对象为此活动负责人,结束此讨论案。
四、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决算法修正案
理学院 黄泊羲:修正第十七条,主要为名称的修正,而增设第二十条之一,主要为因应学生法院104年度仲字第一号仲裁判断,如有经学生法院判断应予更正者,得以更正之,再提修正动议,修正内容为在第二十条之一加入学生法院。
议长 高绍芳:裁示迳付二读。
理学院 黄泊羲:提修正动议,修正动议内容将第二十条之一改为审议通过之决算,经学生法院诉讼判断或仲裁判断应予更正者,得依决算程序更正之。
议长 高绍芳:裁示停止讨论,针对是否二读通过进行表决。
赞成12票,反对0票,本案二读通过。
工学院 林后维:提议迳付三读。
议长 高绍芳:赞成11票,反对0票,本案迳付三读。
议长 高绍芳:裁示停止讨论,针对是否三读通过进行表决。
赞成9票,反对0票,本案三读通过。
议长 高绍芳:晚上08:26将主席地位交给医学院辜柏耘。
五、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学生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案
理学院 黄泊羲:第十六条修正案,希望可以纳入特殊委员会主席及临时委员会主席,再来是关于提高紧急决议之门槛,以强化紧急决议之正当性和合法性。
医学院 辜柏耘:裁示迳付二读。
文学院 周允梵:关于提高校务委员会总额二分之一这点,我所理解的校务委员会紧急决议之必要性是为了处理较紧急、突发事件的发生,若增加此门槛是否会让此功能失效?
理学院 黄泊羲:校务委员会在现行制度下是三个人便能开成,基本上只要有一个人同意便能达成紧急决议,考量此特殊状况,其所受争议性较大,故提出本修正案。
文学院 周允梵:基本赞成此立法目的,提出一个可能方向,从全体绝对数额改为相对数额。
理学院 黄泊羲:你的意思改成“出席”委员的二分之一吗?
理学院 许轩玮:提出修正动议,改为出席人数达总数二分之一。
电资院 高绍芳:秩序问题,是否会与议事规则相冲突,造成法体系混乱的问题?
议事员 谢宇修:我认为不会。法律大于规则,若有特殊理由的话是可以的。
电资院 高绍芳:提询问,我反对此修正案的原因是疑虑会不会有人透过不出席的方式来表达反对?
理学院 黄柏羲:我尊重大会决定,基本上不太会有此问题,因为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此门槛可能比出席二分之一还来的高。
医学院 辜柏耘:裁示停止讨论,针对此修正动议进行表决。
赞成6票,反对0票,此修正动议通过。
医学院 辜柏耘:裁示停止讨论,针对是否二读通过进行表决。
赞成8票,反对0票,本案二读通过。
晚上 08:42 将主席地位交还议长高绍芳。
六、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选举罢免法修正案
议长 高绍芳:请提案人做说明。
社科院 林冠亨:第十八条因现行条文与现行状况有落差,将条文修改成符合现行的状况,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提出于选举公告上提醒参选人和选民,此应选职位的任期为多久,最后是五十四条的部分为增加违反选罢法一些事项的处分手段,现行方式没有在收保证金,等于剩下取消资格这种处分,但很多违法事情无严重到需要取消资格,最后便为做成不处分,并无法对候选人做出拘束。
理学院 黄泊羲:远距投票的部分赋予选委会认定是否开放的权限,因为远距投票有时会有妨碍秘密原则而定,并且申请人须要提出申请事由。第五十九条的受理改为接获举发,将接到举发及受理并调查作出明确的区隔,也对相关程序作立法。不分区的部分,学生团体法此部分无法完成修法,故提议延期。
议长 高绍芳:裁示迳付二读。我们逐条讨论,一起表决。
第十八条在学证明的部分,无人有提问讨论。
第二十二条选举职位之任期增加文字说明。
理学院 许轩玮:第七款希望以什么方式实现?
社科院 林冠亨:选委说在选举公报上作加驻。
第二十三条与第二十二条同性质,无人提问讨论。
第三十二条对于是否开放远距投票由选委会自行裁量。
文学院 周允梵:提出修正动议,第一项维持现状,并增加第四项“如因选举方式致使远距投票有违无记名原则之虞,选举罢免执行委员会得不办理远距投票,并应于选举公告中公告并详附原因”
社科院 林冠亨:接受。
理学院 黄泊羲:接受。
医学院 辜柏耘:提出修正动议,第一项“选举人得由本人于规定期限内向选举罢免执行委员会”以下相同,将选举日前改成规定期限内。
社科院 林冠亨:接受。
理学院 黄泊羲:接受。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法之处罚部分。
社科院 林冠亨:提出修正动议,将第五十四条第六项删掉。
第五十九条将接获举发与受理分开的部分。
医学院 辜柏耘:接受举发的定义为何?
议长 高绍芳:收到检举 email。
第六十八条不分区实施延期。
理学院 许轩玮:提修正动议,改为106年2月1号
理学院 黄泊羲:交由各位学代决定,一年的时间是希望可以有更充裕的准备。
议长 高绍芳:针对此修正动议进行表决。
赞成5票。反对1票。此修正动议通过。
议长 高绍芳:针对本案是否二读通过进行表决。
赞成9票。反对0票。本案二读通过。
理学院 黄泊羲:提议迳付三读。
议长 高绍芳:针对本案是否迳付三读。
赞成10票。反对0票。本案迳付三读。
议长 高绍芳:裁示停止提问讨论,针对本案三读是否通过进行表决。
赞成8票。反对0票。本案三读通过。
七、学生代表大会纪律委员会惩戒案(一常至四常无故缺席)
理学院 黄泊羲:代理主席报告,一到四常无故缺席的惩戒,是依据秘书处的纪录和纪委审过的请假状况纪录,挑出一到四常未请假也未出席的学代惩戒,名单有社科院 陈孟岑、工学院 高章琛、生农院 张家豪、管学院 林奕恬、电资院 贾脉瑄,以同条文第二项予以书面道歉,且纪委认为宜登载在大会公报上,此为一到四常的惩戒部分。
议长 高绍芳:秘书处有无收到任何书面申辩?
秘书长 林宗颖:无
医学院 辜柏耘:请问连报到都没有的学代不在此惩戒案的范围内吗?
理学院 黄泊羲:未报到的学代无行使学代职权,基本上仅能称其为学代当选人,并非学代,故不在此讨论范围内。
议长 高绍芳:裁示停止讨论,针对惩戒案进行表决。
赞成8票,反对0票,本案通过。
议长 高绍芳:需要推选新的主席交付主席地位,提议医学院 辜柏耘,无异议通过,于晚上10:29交付主席地位予医学院 辜柏耘。
医学院 辜柏耘:于晚上10:30接替主席地位。
八、第三次校务委员会开会效力追认案
医学院 辜柏耘:请校务委员会主席 高绍芳说明。
电资院 高绍芳:解释为何在开会时间的前 20 分钟才发,因为处分书于 5 月 25 日深夜发布,结论是不处分,两份处分书出来后并无动作。但在选举当天约莫 11 点左右到达选务中心,当时已经决定要延后选举,所以以学代议长身分支援选监,当时跟允梵还有连毅沟通希望可以回避或不要在现场讨论,也有跟其他三位选监沟通讨论由此三人讨论即可。但在3点多时,讨论的人依然是振宁、允梵以及连毅,我认为他们不应该再继续这样讨论也已经沟通过了,在这个状况之下,我认为应该采取行动维护选监的中立性。所以在当时紧急的状况之下,在约 15:30
发布开会通知,因为我认为应该即刻停止这样的事情,所以才这么做。我要向校务委员道歉,在我发p版跟社团里面,但是并未一个一个连络委员是否能出席,我只有联系教务委员会是否出席,在此向校务委员会的委员们道歉。但我当时的思量是有po社团,认为委员们会互相提醒,但是我的疏失没有私训或打电话给每个人。期望大会可以理解为何在这样状况下发这个开会通知。
医学院 辜柏耘:本案非讨论案,故发言需声明自己是赞成或反对。
文学院 周允梵:反对。针对议长所陈述之事实给予我方之立场,因为我是当事人。第一,我认为议长不应介入选监,因为选监应该是独立的,在选监开会时议长也不应介入。再来,关于我和徐连毅学代是否应回避或以什么方式回避,我们确实有讨论,并且和其他三位选监达成共识为两人仍旧参与讨论,但不做任何决议部分,这是我这边的事实陈述,显然与议长有所出入。
理学院 黄泊羲:赞同。这次选举中对于选监的疑虑,不论是在交流板或ptt版上皆受到许多关注,而这样的问题从法规上来看,选监委此脚色是为了协助大会监督选举,所以议长开校委会处理选监职务的疑虑并无太大的不妥。如果在校委会以外的场合议长进行建议,我认为与校委追认没有太大关系。
理学院 张祯晏:反对。现在在场有五位学委,如果我现在发开会通知要召开学委,只因为学校发生一件紧急事件,大家觉得这样合理吗?委员会的成立本来就是要透过比较少的人来协助大会处理,先不看实质内容是什么,它的程序本身就非常值得质疑。首先,议长有在社团先po人数调查,但后来就直接决议开会,而且没做额外通知,这在程序上有很大问题。如果此会议真的如此重要,那么每个委员的出席、同意、参与,是更重要的。
电资院 高绍芳:补充说明,针对发校委通知跟一特的部分,那是因为会长希望可以在一特开完后直接用校委追认才做的调查。针对为何直接发开会通知,是因为当下的紧急,而且我未参与选监之后的讨论,所以我不知道。
理学院 黄泊羲:赞同。为什么要进行追认,就是要有一段间让大会再次确认有没有因为晚发开会通知,而造成会议的决议有欠考虑,所以才要进行追认。
文学院 周允梵:反对。如果以黄泊羲学代对于紧急会议召开的标准的话,那是否该在各委员都知情这些资讯以后在召开再进行讨论,但很明显议长没有在召开前清楚了解选监委的因应措施,而在各种程序瑕疵的状况下开这个会,在这个状况下要不要追认,这是有疑虑的。
社科院 林冠亨:赞同。当天仅有教委缺席,虽然在通知上有瑕疵但出席的委员几乎是全到的,其次,毕竟校委决议是紧急的处分,所以议长可能也无法对议程内容最完整的准备,我认为在这样的情况下去追认并不是一件不正义的事情,再来到最后表决时,是无异议通过,这决议是大家都有高度共识的事,所以我认为应交由本次大会公决,并且同意黄泊羲学代其中一个论点,追认的意义是让大会重新审视会议决议是否合理。
理学院 张祯晏:反对。问一句就好,今天议长有权利紧急召开大会,但她是否能就与此次相似情况下擅自召开?就算出席人数还是有足够,但它做的决定合乎程序正义吗?实质内容交由大会决议是众所皆知,这是重要的,但它前面已经很不尊重各个委员。
法学院 许泽永:赞同。程序与实质内容要分开来看,程序上议长本来就有权力可以召开校委会,至于瑕疵,我认为现在就是在补足程序,因为校委会的性质就是要针对紧急事项作紧急决议,再交由之后的大会议决。这件事情对学代会影响很严重,而且下会期学代人都不一样了,这件事应该要在现在对选监不中立的事情做一个解决,所以我赞成追认。
理学院 许轩玮:反对。究竟程序上可不可以就发生紧急事情就马上开会,但这个紧急性是议长个人心证判断,认为选监有违法之虞,故才召开校委,对此我不确定议长是否有逾越选委会职权之嫌,请问此是否合理?二十分钟开会就如同老师无预警提早期中考,委员会有发开会通知的期限有其价值,若开会当下委员都不知道要讨论什么,那这个会议就是有问题的。
医学院 辜柏耘:此事件争议甚大,故开放第三次发言。
理学院 黄泊羲:赞同。三点回应。一、为何当时议长选择临时开会?是因为当时选间违反中立一事已经太过急迫,对于学代会名誉可能造成损伤。二、中立性问题,选监今天有利益冲突应该要回避,虽然跟选委不同,但其还是有中立性要求。三、程序上追认案的意义是什么,就如同上述,是要委员思量是否有决议失误。
文学院 周允梵:反对。我要重申,程序上,程序上,程序上,这个会议到底该不该被召开?第一是通知上的瑕疵,第二选监争议应该如何处理,是否是议长在对于选监讨论的状况不清楚的状况下召开。
文学院 周允梵:提议停止讨论。
医学院 辜柏耘:停止讨论的提议需要二分之三的同意,举手表决。
赞成 5 票。反对 5 票。提案不通过,继续讨论。
医学院 辜柏耘:发言以三次为限,请针对程序发言。
法学院 许泽永:赞同。法规上,本来就有规定可以紧急召开,也就是一定程度赋予议长可以紧急召开的权力。至于是不是紧急事项,校委他们有他们自己的判断,但我要强调校委最后无异议通过。
文学院 周允梵:秩序问题,不应提到表决状况跟出席状况来论证程序是否合理。
医学院 辜柏耘:我裁示这没有违反,继续让许泽永学代继续发言。
法学院 许泽永:刚刚反对方阐述认为没有足够时间理解议案,但现在追认的意义就是补足当初的时间上的限制,对此我做一回应。
电资院 高绍芳:针对周允梵所提出的质疑做出回应。正因为认为不能以自己一个人的意见下判断,因此我才决定召开校务委员会。另外,我觉得在那一天,如果晚一点做出决定,可能会出问题。把这个案子排上大会,就是希望它有机会被大会检视,并且追认,决议的效力还可以之后再讨论。并且我也再次对被紧急通知的委员致上我的歉意。
理学院 许轩玮:反对。追认真正的目的,就是要大会去判断这件事情是不是够资格来违反这个提前三天发开会通知的限制。
社科院 林冠亨:赞同。我想请大家回想舆论是怎么样?
文学院 周允梵:秩序问题,我们应该讨论程序,而非实质问题。
医学院 辜柏耘:我同意。
电资院 高绍芳:异议。他是在描述紧急为什么紧急,所以程序上有什么影响。
医学院 辜柏耘:驳回问题,但请林冠亨学代尽速结束发言。
社科院 林冠亨:因为上述原因,所以我觉得程序上可以这么做,因为紧急。
管学院 林子期:管学院 现在有两个问题,有一个是没有发通知,有一个是实质内容是否紧急。现在要对其程序是否正当,不可能不论述内容来判定紧不紧急。
医学院 辜柏耘:裁示停止讨论。进入追认案表决程序。
赞成 7 票。反对 7 票。
同票数,由主席投票。主席投赞成,本案通过。
九、第三次校务委员会紧急决议追认案
文学院 周允梵:提议休会一分钟。
医学院 辜柏耘:接受,休会一分钟。
医学院 辜柏耘:11:10宣布复会。
文学院 周允梵:提议延期讨论,延到 6 月 24 日第八次常会上讨论。
医学院 辜柏耘:裁示停止讨论。进行表决。
赞成 8 票。反对 0 票。
医学院 辜柏耘:本案延期讨论。
十、学生代表大会纪律委员会惩戒案(选监委中立性争议)
文学院 周允梵:提议延期讨论,延到 6 月 24 日第八次常会上讨论。
医学院 辜柏耘:有无任何提问与讨论?
社科院 林冠亨:请思量八常有多少议案待解决再做这个决定。
文学院 周允梵:因为第九、十案为连动的,故需一起延期。
医学院 辜柏耘:裁示停止讨论,采声决。
赞成
医学院 辜柏耘:本案延期讨论。
十一、第四次校务委员会紧急决议追认案
议长 高绍芳:第四次校务委员会召开之目的是为追认刚开完之一、二特效力,希望可以追认此次紧急决议。
医学院 辜柏耘:裁示停止讨论,对于本议案采举手表决。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
医学院 辜柏耘:宣布本案通过。
医学院 辜柏耘:11:16 将主席地位交还议长高绍芳。
十二、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预算法修正案
理学院 许轩玮:本案较晚送,故需请委员自行上网阅览。修正条目有:第一条修正用字,并新增一之一条,认为学生会总预算应留下一定数额给下一届选举及庶务事项。第三条把法定经费此条目删掉,因为学生会实质上也无所谓法定经费。第六条一样修正用字。第十四条修正施政方针的三天期限,因为实务上从未如此,故修正为十五天。第十五条要求把概算转送的期限由财务部订定出来,有法治规则可循。第二十条则是调整预算提出的时间,于开学后七天内提出。第二十一条修正较多,将规程要求学代会要读的资料列的比较清楚,然后提出必须送交大会,免得学生会浮滥
编造。第七跟第八项,估价单在现况上比较困难,故我们认为财务委员会认为不需要就可以不送。第二十三条加入了立法部门的附属单位负责人,例如秘书长或研究处。第二十六条将原本要求的纸本资料改为汇整的任何形式资料。第二十八条修正用字。第三十一及三十二条有重叠,故修正多余部分。
议长 高绍芳:现在在一读提问和讨论程序。
理学院 黄泊羲:我想撤回我的连署。因为主席未确认是否各个委员都同意联署,还有上面其实只有辜柏耘学代有同意连署,吴振宁学代甚至不是财委了。
理学院 黄泊羲:提议不予审议。因为今天才放上学代的社团以及连署人的瑕疵,有鉴于相当多连署人与我的状况相同,希望财委跟相关人都先详细确认过后,再予讨论。
理学院 许轩玮:我撤回议案。
理学院 黄泊羲:秩序问题,因为众多的连署人不一定同意。
议长 高绍芳:裁示不予讨论。
临时动议
一、要求学生会进行追讨的讨论
理学院 许轩玮:提议荐请学生会依据预算法,针对104-1会期之预算决算差额向该笔预算的活动负责人进行追讨。
议长 高绍芳:裁示迳付二读。
裁示停止讨论,针对本案进行声决。
赞成
议长 高绍芳:本案通过。
二、追认财委效力
理学院 许轩玮:提议大会追认第八次财务委员会,此次财委目的在讨论选委会的支出。
议长 高绍芳:裁示停止讨论,本案采声决。
赞成
议长 高绍芳:本案通过。
宣布散会( 2016 年 6 月 8 日 23 时 29 分)
未追认
作者: johnsonCL (强森西)   2016-06-28 13:59:00
抱歉因期末考课业繁忙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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