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104-1第三次定期大会议程

楼主: NTUSC (台湾大学学生代表会)   2015-10-11 16:49:32
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学生代表大会 议程暨关系文书
受文者:如出、列席者
发文日期:2015年10月11日
发文字号:104学年度学议字第2015100009号
速别: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条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无
开会事由:104学年度第1会期第3次定期大会
开会时间:2015年10月14日(星期三)18时30分
开会地点:本校新生教学馆304室
联络人:秘书长 郑婷尹,ntuscmail@gmail.com,0933-119-304
出席者:文学院,黄申、楼彦成、周允梵、陈俊臣、牛许时、刘宇珺、许钧雅、吴家安、周安履、陈国荣;理学院,张祯晏、黄泰源、黄泊羲、许皓云、许轩玮、吴宗锜;社科学院,吕謦炜、汪天祥、黄莉婷、王立心、杨凯翔、连翊婷、刘哲铭、林浩民、陈孟岑、陈浩天、林羿萱;医学院,陈一雄、赵宣凯、张闵乔、辜柏耘、李长泽、何承翰、蔡炫锜、吴佳玲;工学院,黄冠博、周振涵、林焕钧、黄泓睿、林宗颖、高章琛、陈伯玮、骆建澄、周维理、曾郁翔;生农学院,张永梁、廖廷轩、盛怡桦、侯瑞瑜、张家豪、王纪翔、戴劭芸;管理学院,陈立欣、崔永序、林佳谕、胡
则斌、林奕恬、林子期、虞翔皓、方士玮;公卫学院,李俊霆、曾皓楷;电资院, 李耕铭、苏昱仁、阙帝佳、高绍芳、邱柏元、杨正彦;法律学院,彭立言、谢宇修、李芷毓、张晴雰、许泽永、周易;生科院,高嘉妮。
列席者:学生会会长 陈宣竹;文化部部长 陈慧元。
主席宣布开会
主席宣读本次定期大会议程
主席宣读104学年度第1会期第二次大会公报
主席报告
本会各委员会报告
一、 本会校务委员会报告。
二、 本会纪律委员会报告。
三、 本会财务委员会报告。
四、 本会活动委员会报告。
五、 本会教务委员会报告。
六、 本会学务委员会报告。
七、 本会总务委员会报告。
八、 本会外务委员会报告。
九、 本会法制委员会报告。
十、 本会资讯委员会报告。
十一、 本会选举罢免监察委员会报告。
行政部门报告
学生代表质询
一、 文学院陈俊臣、周允梵对文化部部长陈慧元提出《我就尬艺你》校庆市集相关质询。
提案讨论
一、选举罢免执行委员会委员任命同意案。
二、学生法官任命同意案。
三、“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学生法院法”修正案。
临时动议
自由发言
主席宣布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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