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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USC (台湾大学学生代表会)   
2015-08-30 18:42:00公报
    学生代表大会103学年度第2会期第8次定期大会
    103学年度学议字第2014200018号
    时 间:2015年6月26日(五)18时53分至23时45分。
    地 点:本校新生教学馆102室。
    出席者:涂欣凯、邱子轩、黄申、楼彦成、周允梵、陈俊臣、翁毓聆、刘宇
    珺、洪子钧、张祯晏、陈禹竹、黄莉婷、王立心、连翊婷、苏靖富、林昕锋
    、陈映儒、陈立欣、崔永序、邱丞正、周易、彭立言、谢宇修、高嘉妮、陈
    宣竹、曾靖轩、李俊霆、高章琛、赖樱芳、钟政霖、施正伦、周振涵、林宗
    颖、朱希平、施保全、冯砚、吴轩宇、李耕铭、阙帝佳、侯瑞瑜、郑佑宣、
    戴劭芸、林承贤、林常棣、盛怡桦、林昂颉、吴佳玲、黄序立、蔡炫锜
    出席者共49人。
    缺席者:许家睿、唐龙、蔡佳升、牛许时、汪天祥、颜崇益、谢孟璇、李芷
    毓、黄冠博、林焕钧、黄泓睿、龚晏征、杨牧衡、辛尔康、苏昱仁、张家豪
    、张永梁、廖廷轩、赵宣凯
    缺席者共19人。
    请假者:吕謦炜、林子翔、彭治齐、黄泰源、陈一雄、张闽乔
    请假者共6人。
    主  席:议长赖樱芳(6月26日18时53分至23时45分)
    列席者:继任会长林冠嘉、外务副会长范庭甄、行政部门秘书长钟政达、财
    务部部长陈思颖、公关部部长郑伃珊、福利部部长苏瑜宁、学术部部长陈军
    钧、文化部部长黄铭进、新闻部部长黄铭彰、活动部部长纪泳渝、活动部灯
    光音响服务小组组长刘纪谊、选举罢免执行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昱芸
    列席者共12人。
    记  录:秘书长钟奕东、副秘书长范正一、副秘书长周子暐、秘书王纪翔、
    秘书许钧雅、秘书陈孟岑、秘书冯昱屏、秘书郑婷尹、秘书罗伟绮
    报告事项
    一、    宣读103学年度第2会期第7次定期大会公报。
    决定:照案通过。
    二、    本会校务委员会无召开会议。
    三、    本会纪律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一)本次大会请假与列席之审核。
    (二)检视并批准所有请假请求。
    四、    本会财务委员会已审议“103学年度第2学期行政部门总决算案”及
    “104学年度会费案”,建请照案通过。
    五、    本会活动委员会无召开会议。
    六、    本会教务委员会无召开会议。
    七、    本会学务委员会无召开会议。
    八、    本会总务委员会无召开会议。
    九、    本会外务委员会无召开会议。
    十、    本会法制委员会无召开会议。
    十一、    本会规程修正委员会无召开会议。
    十二、    本会选举罢免监察委员会无召开会议。
    会长提出施政报告
    一、    行政部门将于2015年6月30日列席校方行政会议,审议“性别友善厕
    所设置要点”。
    二、    行政部门将于今(2015)年7月中举办“好国好民|台湾青年政策论
    坛”活动,故拟将大会本(103-2)会期第1次特别大会通过之本活动特别预
    算展延。
    讨论事项
    一、    行政部门函“104学年度会费案”,提请审议。
    决议:行政部门函“104学年度会费案”通过。
    二、    本会学生代表蔡炫锜,学生会会长于预算未通过即预支使用于“好
    国好民|台湾青年政策论坛”;藐视立法权,架空立法权监督机制;且未循
    正式管道发布辞职消息;意图隐匿活动资讯,未主动向本会提出报告,特向
    行政部门提出纠正,提请审议。
    决议:纠正案通过并公布。(二读时,删除原提案文字,修正为:学生会在
    未告知、未提请学代会审议的前提下,自行答应校方及外界团体承办“好国
    好民青年政策论坛活动”,规避学代会监督,伤害学生自治精神;学生会未
    在施政报告时向学代报告“好国好民青年政治论坛活动”筹办状况,也未在
    学期初提出相关预算案,诸多资讯未向学代公开,不符正当审议程序,特此
    提出纠正。)
    三、    行政部门函“103学年度第2学期决算案”,提请审议。
    决议:“103学年度第2学期决算案”通过。(二读时:
    1.    新闻部103-1学期预算展延之“台大时代剧”报名奖励金额度由5000元
    修正为7000元。
    2.    本决算审查报告增列附带决议如下:
    (1)    行政部门编列预算,应以成本效益最高为原则,不得高估预算金额。
    (2)    因决算书前期余额与实际帐户余额有落差,且该项落差于数届以前即
    已出现,其原因尚待调查,因此就此前期余额与实际帐户余额有出入之重大
    问题,责成第27届学生会财务部与本会期财务委员会于本会期结束前,调查
    历年预决算书找出金额出入之始点与原因。如有亏空、短收之事,依法追缴
    之。
    (3)    现有依据前会期决算书认列之前期余额,暂予承认,之后如前期余额
    有需修正之处,应由第28届学生会财务部依据前项之调查结果,于104学年度
    第1会期提出总预算及总决算时,核实认列之。
    三读时,照二读文字通过。)
    四、    行政部门函“104学年度暑期特别预算案”,提请审议。
    决议:行政部门函“104学年度暑期特别预算案”通过。
    五、    本会学生代表邱丞正,临时提案追认大会本(103-2)会期第1次特
    别大会公报,提请审议。
    决议:《103学年度第2会期第1次特别大会公报》追认通过。
    103-2第8次定期大会公报.pdf:https://goo.gl/59wJV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