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 请停止审议不分区制度

楼主: kuofuchi (有腹鳍的吴郭鱼)   2015-05-06 20:05:12
台大不分区学生代表制度草案,有违背《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自治规程》之疑虑,
学生代表大会应停止审查。
目前台湾大学学代会有意创立不分区学生代表制度,设置学生代表共40席,任期
一年。然而上述制度有违背《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自治规程》之疑虑,就以下分点说
明之:
1.学生代表需每半年改选半数
查《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自治规程》第14条:“学生代表大会置学生代表,任期
一年每次改选半数,连选得连任。”、第28条:“每学年五月举行会长普选。每年五
月及十二月举行学生代表选举”,接规范每次学生代表选举,需改选半数学生代表。
然而目前不分区学生代表制度草案却未规定改选之相关规则,于立法技术中,不分区
学生代表与一般学生代表任期于不同法条中规范,是否能交错适用也未清楚说明。法
条规范疏漏,相关立法理由说明也未能说明,完全不知道修法草案第19-1条是否能适
用第19条中有关半年改选的规定。
如能适用,则相关规定应如何处理?如不能适用,则明显违背上述每半年改选半
数之规定。
2.本会规程并无允许不分区制度
查本会规程第27条第1项规定:“学生代表由各选举区学生直接选举产生之”明
白表示学生代表应由各选举区直接选举产生依照。参考我国司法院大法官解释第331
号解释“侨居国外国民及全国不分区之中央民意代表,系按该次选举政党得票总数比
例方式产生,而非由选举区之选民迳以投票方式选出”,明白表示不分区选举并非依
据选举区选举产生。而从条文文义解释来看,本会规程并没有授权设立不分区的空间。
贸然设置不分区制度,实则违背上开规程规范,应属无效。
3.不分区名额未依照比例设置
纵使将不分区制度硬解释成“全校为一选区”,目前制度亦不合法。本会规程第
27条第1项规定:“各选举区应依其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学生代表之当选名额。”
不同选举区应依照选举区人数分配席次。,则台大全校共有3万3千多人,依照规程所
定学生人数分配当选名额,以每350名学生有一名学生代表计算,不分区应至少有94
席以上方能成立。目前不分区制度仅规定40名,与上开条文依比例计算完全不相当,
违背规程而无效。
不分区制度从前几届学生代表即开始研议,然而相关规定皆不应违背本会规程。
更遑论应坚守程序正义的法制委员会先于5月1日审查通过本案,在于5月3日贸然召开
公听会,相关意见搜集皆不完整。大会不应审查通过,应停止审议。
国发所 郭复齐
作者: tw0517tw (无冬夜)   2015-05-06 20:15:00
作者: johnsonCL (强森西)   2015-05-06 20:41:00
作者: adgjlsfhk123 (adgjlsfhk123)   2015-05-06 22:43:00
连大会公报、逐字稿这种行政事项都做不好的组织,能运作好政党制度是满令人质疑的。
作者: quarterb1211 (ㄎㄊㄅ)   2015-05-08 13:31:00
推,请学代会诸学代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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