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愿] 请依法于妥适时间招开公听会

楼主: kuofuchi (有腹鳍的吴郭鱼)   2015-05-04 13:26:58
学生代表大会议长、法制委员会主席及各位学生代表好
经查本校最高学生民意机构的学生代表大会定于本(4)日夜间召开政党法及不分区
学生代表修法公听会,在此请求议长及法制委员会主席依法审慎处理本案。
首先,依据本会《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学生代表大会职权行使法》第33条第1项:“
举行公听会之委员会,应于开会日五日前,将开会通知及相关资料,以书面送达出席人
员,并请其提供口头或书面意见。”公听会之举行,应于5日前通知相关人员,以便给予
意见。本次公听会仅于学代会粉丝专页上看到公告,并且公告时间为昨(3)日晚间,连
24小时的时间都不到。当我们在抗议政府黑箱处理相关公听会,一连招开六场公听会之
际,作为本校最高学生民意机构的学生代表大会,竟连足够时间内公告也没有。
并查,日前已有举办过一场公听会,但该公听会亦未于法定时间内公告,目前公听
会相关资讯如会议纪录、参与人似乎都没有公告。
相关法规变革之大,显而易见。然而贵会却连基本处理皆未保障。本于本校学生对
本会事务民主参与的权利,请求本案应依法正式招开公听会,于公听会合法召开前,大
会应暂停审议相关议案。
其次,对于本案(即政党法及不分区学生代表修法草案),本人认为并不可行。分
成以下数点表达本人意见。
一、不分区学代的特殊性为何?
一般选举制度中,区域民意代表基于选区利益,于议案表决时可能有本位主义。然
而本校学生会各项权利分配中,似乎不常见相关选区利益为主的考量。设立不分区学生
代表是否达到避免上述考量,不无疑问。请提案学生代表能更加精细的描述:不分区学
生代表可以达成的优点为何。
二、不分区学代可能造成学院垄断
如果真的认为不分区有利益,但依据目前规划法规,不分区学代由学生政党推选,
又没有规范学生政党的“全国性”,换言之,不分区学代可能都集中在某一学院。这样选
举结果真的是“不分区”还是图利某一区?
三、学生政党可行性不高
目前政党法草案规范学生政党要受各项规范,但除可推选不分区学代外,不能享有
补助,甚至解散后财产还归学生会所有。此时反而导致学生政党登记不足。
由于时间有限,先简单抛出几点意见,请本校最高学生民意机关谨慎考虑程序规范
及实体利益考量,避免仓促决定本案。
国发六 郭复齐
作者: adgjlsfhk123 (adgjlsfhk123)   2015-05-04 13:45:00
作者: tw0517tw (无冬夜)   2015-05-04 14:56:00
作者: CFSu (阿飞)   2015-05-04 14:59:00
作者: HenryChiang (蚵仔寮欣)   2015-05-04 15:11:00
推!
作者: HCming (陳小羅)   2015-05-04 15:35:00
作者: mayday15221 (三重傅立叶)   2015-05-04 17:08:00
作者: quarterb1211 (ㄎㄊㄅ)   2015-05-04 21:21:00
祝顺利毕业ˊ_>ˋ
作者: picupcelfon (月透)   2015-05-05 07: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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