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102-2第八次常会大会公报

楼主: eric795 (tu)   2014-07-01 17:39:07
※ 引述《howb1110 (Ho Wei-bang)》之铭言:
: 我是学代会议长何维邦,关于八常审议湖说音乐节过程做出几点回应:
: 1.学代会本身就有录音档,也有诚意公布给针对此事有疑虞的台大学生,但目前正在
: 做逐字稿,等逐字稿完成后会一并公开。
: 2.当日所谓的"一般旁听列席录音",根本是在未经许可下私下录音的,一来立法部门
: 本身就有妥善的录音档跟逐字稿的纪录,二则是公开透明一直是敝人追求的原则;但
: 很遗憾的,当日来旁听的同学未经过登记(按照法规是需要在会议前登记的)就进入旁
: 听,而又因当日有行政部门之期末报告误以为这几位私下录音的同学为行政部门的人
: (PS:发现是一般同学后,也有请秘书拿签到单给相关同学)。
: 3.而私下录音这件事情这件事情,也未告知我或是秘书处的人,就迳自录音;确实有
: 被冒犯的感觉。再怎么说,我又不是不公布逐字稿或者是录音档或者是偏袒特定人员
: ,如此不尊重的行为,相当不礼貌。我也希望该名公布所谓的"一般旁听列席录音"的
: 同学可以向学代会道歉。
敬爱的 议长,您好
首先想请问根据哪一条法令或规定,台大在学学生旁听学生会立法部门会议
不能进行录音呀?
立法部门本身有妥善的录音档跟逐字稿跟旁听者能否录音有何关系?
(警察执法也都有录音录影,那新头壳记者跟社运好朋友大家就洗洗睡好了)
既然公开透明是您一直追求的原则,那有什么理由担心旁听同学的录音呢?
您既然认为立法部门本身就有妥善的录音档与逐字稿,那如果旁听者将录音
恶意剪接栽赃,您不是也有足够的证据可以证明事实之所在?
同时照您第二点的逻辑,旁听同学若是行政部门的同学(活动部员、学术部员之类)
就不用按规定进行会议前登记,如果是一般同学来旁听就要进行登记囉?
抱歉可能后来有修法,但我真的不记得旁听规则有这样区分欸?
关于最后一点的部份,我也不记得有任何规定需要录音者先向 何议长或是
秘书处同学报备,还是您把中华民国集游法的报备跟台大学代会旁听规则搞混了?
作者: tw0517tw (无冬夜)   2014-07-01 22:13:00
作者: allyours (零是零 零点九 还是零)   2014-07-03 16:31:00
推这种理由就叫不尊重的话 那就真的不需要尊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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